搜索到453篇“ 人格权保护“的相关文章
- 我国人格权保护的公私法分野及统合
- 2024年
- 从对人格权的源流和发展的梳理来看,人格权最早脱胎于宪法的人权理论,故而人格权自诞生日起便具有浓厚的宪法权利特色,但人格权又同时具有鲜明的私权属性,在民事领域蓬勃发展。从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来看人格权的权属问题,既要警惕民法学者所倡导的民法与宪法的截然二分,又要防范宪法学者对民法与宪法界限的过度模糊。人格权同属于宪法与民法,且同时在各自领域独立发挥作用,这是公私法人格权保护的基本分野。《民法典》落成之后,我国人格权保护进入了新时代,自成体系的民法典在分野的视域下便可开放式地发展吸纳不同类型的人格权资源,并以此反哺于宪法。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向前,宪法开始私法化、公私法不断交融,截然的公私二分情形已经不复存在,民事权利不断展现基本权利倡导的价值,宪法的客观价值秩序不断发挥作用并以基本权利价值统率公私部门法对人格权的协调保护。
- 张福刚张一博
- 人格权保护中的保全证据公证
- 2024年
-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详细规定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式。人格权的保护中最常见的公证事项是保全证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来进行。但相关工作人员需加强在公证过程中对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审慎且灵活地采用保全证据手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提升自我修养,以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为边界,坚守保全证据公证底线。
- 范玉林
- 关键词:人格权隐私保护保全证据公证
- 数字时代人脸识别信息的人格权保护路径研究
- 2024年
- 我国在人脸特征保护方面形成了多种人格权路径。而人脸识别信息作为人脸特征的表现形式之一,概念处于模糊状态,相似概念之间的区别影响保护路径的判断。其中,个人信息是目前的最佳保护路径。肖像权和隐私权存在难以契合的现象。但侵犯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可能造成个人信息与肖像权、隐私权的侵权重合。同时,个人信息路径也应针对技术特点做出改变,加强人脸识别信息的保护。
- 苗启萱
- 关键词:人格权个人信息
- 德国19世纪私法科学视阈中的人格权保护:以耶林的教义学和方法论为中心
- 2024年
- 耶林将罗马法中的“侵辱之诉”更新为人格权保护制度,并区分了抽象的和具体的“侵辱之诉”,二者大致上分别对应了一般人格权保护和具体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利益保护。基于此,耶林极大扩展了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保护深度和广度,乃至有泛化和过度之嫌。也正因如此,从方法论层面,耶林的人格权理论对法学家提出了极大挑战,即如何实现人格权保护的体系性和技术性的教义化。立法者赋予法学家的法学建构以形式效力,进而将人格权保护完全纳入到融贯的制定法体系之中,但这种做法,在耶林看来,几乎无法成行。为在法律的明确性和个案正义之间达成平衡,实现人格权保护的“可实践性”,耶林选择了开放的“法学家法”或“法官法”,其一方面尽可能进行技术性的教义化,另一方面持续以直观的决疑术为参考。就此而言,耶林提前指明了德国20世纪以来的人格权保护之路,其实际上更是深深植根于19世纪私法科学的方法理念。
- 肖伟
- 关键词:人格权方法论
- 死者人格权保护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首次以制定法的形式明确了死者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自1987年陈秀琴诉魏锡林、《今晚报》社名誉权纠纷案首开我国以司法保护死者人格权之先河以来,我国对于死者人格权的保护历经了判例阶段、法律解释阶段和制定法阶段。但法学界对于保护死者人格权的理论依据仍莫衷一是,世界各国对于死者人格权所采取的保护方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对于死者人格权保护的法理基础的探究仍具有重要意义。
- 王畅
- 关键词:死者人格利益人格权
- 人格权保护及其独立成编的分析
- 2023年
- 人格权在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而随着民权运动的兴起,人们对自己生来具有的权权有了越来越多的理解和要求。本文将先从人格权定义入手,并简要说明其内容,之后分别阐述德国、法国及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立法及保护的历史,接下来主要讨论我国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以及目前人格权编的局限性,希望能够对未来的研究提供思路。
- 李明纯
- 关键词:人格权人格权保护
- 人格权保护的理念蝶变与体系构成
- 2023年
- 由民事单行法到民法典的过渡,人格权保护的理念也随之变迁,呈现从单一的消极防御到消极防御与积极利用并重、从事后救济为中心到事前防御和事后救济并重的特质。由此,我国人格权保护的体系也质变为损害预防与损害赔偿并行的结构,其中损害预防由人格权禁令、预防性人格权请求权以及人格要素许可使用构成;损害赔偿则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共同协力,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扩张为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二元模式。此种保护理念和体系的转变,对人格权的保护、救济、商业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 谭清艳
- 关键词:人格权损害救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 人格权保护禁令中“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类型化认定被引量:1
- 2023年
- 在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的适用中,“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认定存在困难。从现有制度来看,行为保全和知识产权禁令中都涉及人格权的内容,在认定“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均采用类型区分的方式。这种方式值得借鉴。不同的人格权损害类型会影响“难以弥补”的判断标准。以可能遭受的损害为标准进行区分,人格权可以划分为三类来认定“难以弥补的损害”:对于物质性人格权,应判断是否有造成人身伤亡后果的可能;对于精神性人格权,应判断是否具有造成一定严重程度的精神损害的可能;对于标表性人格权,应区分对待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纯粹的财产损失无须适用禁令。
- 张弛刘海安
- 关键词: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
- 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人格权保护
- 2023年
- 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是决定人们人格权观念和保护水平的结构性因素。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导致当前人格权纠纷增多、新类型人格权纠纷频出,侵权后果往往冲击性强、危害巨大,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课题。法治国家的建设中人格权保护应首先注重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以中基层法院为主的各类司法机关应积极处理人格权纠纷,从而使人格权纠纷的治理在市域层面获得法律的重要支持。同时,人格权保护不仅仅是法律上的问题,它还涉及世道人心、防治方式、技术支持等,是综合性的社会治理问题。依据市域社会治理经验和理论,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方式齐步发力,才能真正科学、高效地实现对人格权的保护。
- 周舜隆
- 关键词:人格权保护自治法治德治
- 民法典对个人人格权保护的规制研究被引量:2
- 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人格请求权”展示了备受国内外瞩目的立法新亮点,彰显了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秉性和情怀.民法典在法律规制上,明确保护公民个人人格权、个人信息权,同时对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进行了法律规制.民法典保护个人人格权的基本内涵为:个人信息权创设制度、信息知情同意权制度、人格标识许可使用制度、个人人格权禁令制度.民法典保护公民个人人格权的法治进路主要有三条:构建个人信息侵权救济体系,构建人格权益赔偿酌定机制,完善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制度.
- 宋才发
- 关键词:民法典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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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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