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453篇“ 法律构造“的相关文章
《学位法》学位授予条件条款的法律构造被引量:1
2024年
《学位法》第十八条学位授予条件条款细化了我国学位授予条件,这是立法亮点。但条文本身无法形成规范,学位授予条件实体要件仍须经解释确认。实体要件是应获学位者自身当满足之条件,而非必要程序。经文义解释,其涉及资格、政治、守法、道德和学术五个方面。对于政治、道德要件的质疑,需依法学方法排除。守法要件不能直接回应学位评价的本质,且不符合我国现行教育法秩序,仅为其他要件的判断依据。资格要件评价主体适格性,应从积极、消极层面展开。政治要件以形式判断为原则,应限制其内容之具体设定。道德要件评价学术道德和个人品德,分属学术自治与行政管理自治,以违法为否定标准。否定个人品德须判断规范之道德关联性并依比例原则。学术要件之评价属学术自治,内容须与学术评价相关。
公子晨熊樟林
关键词:构成要件法律构造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生成逻辑与法律构造
2024年
宅基地权利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体现了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取向。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创设宅基地资格权的目的在于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盘活宅基地土地资源潜能。宅基地财产权功能的回归、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重推动,构成宅基地“三权分置”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构造宅基地“三权分置”不仅应明确和落实宅基地农村集体所有权,完善其权能,将宅基地资格权表达为宅基地成员权,分类赋权;而且应细分宅基地使用权,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构建宅基地有限流转制度。
丁德昌
关键词:宅基地生成逻辑法律构造
《民法典》视野下禁止权利滥用的法律构造
权利滥用是指权利享有者行使权利违背权利的设定目的或者超越权利的正当界限,对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合理的现实损害或损害风险的行为。《民法典》第132条规定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权利行使领...
杜泽毅
关键词:禁止权利滥用构成要件比例原则法律后果
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的法律构造研究——兼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2024年
商标法通过拟制方式赋予注册商标以专有权利。注册制度在商标法中具有重要功能,但注册商标并非当然取得商标权。商标恶意注册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引发法律适用风险。域外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法律规制。我国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的法律体系在法律规范设置、法律制度安排及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均有不足。商标法应增设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一般条款、商标使用义务、禁止商标权滥用原则、完善保护特定主体民事权利等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引入“阻碍竞争”法律条款,民法典应规定滥用商标权或者恶意诉讼的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协同保护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法律规制。
蒋华胜
关键词:商标法商标专用权恶意注册法律构造
碳金融协同监管的法律构造
2024年
碳金融市场能否稳健运行攸关“双碳”目标实现。当前我国碳金融监管的制度框架不能满足碳市场现实需要,存在监管主体架构不合理、监管规范间衔接不适、监管工具选择单一、履约责任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我国碳金融监管应以共同责任、绿色环保、风险预防与发展并行为法律原则,建立碳金融协同监管体制。监管主体方面,成立碳金融监管委员会,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权限,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组织。监管规范方面,协调碳金融规范与政策、法律之间的关系,扩大监管覆盖面。监管工具方面,增强监管工具协同度,协同运用命令控制型手段与激励性监管手段。
胡宇婷康京涛
关键词:碳金融金融监管低碳经济
新时期渔业权法律构造:现状、目标与对策
2024年
渔业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直接关系着渔民生计和现代渔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对渔业权概念和内容规定上的模糊,导致司法实践和现实情况不匹配、渔民权益受侵害等问题。渔业权是典型的、具有公权色彩的用益物权,其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权利义务的规定、权利变更、流转和终止等法律构造的明晰是对渔民权益的有力保障。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法进程,建立健全失水(失海)渔民的利益补偿机制,构建传统生计渔民的社会安全网络和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林煜陈洁尚旭东
关键词:渔业权法律构造用益物权
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构造及其功能阐释被引量:4
2024年
当前学界对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界定大多与环境损害预防相区分,予以狭义的界定。这将会导致生态环境立法的不连贯性和不系统性。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应包含现行环境法所规定的预防原则及德国环境法所不予考虑的“剩余风险”。根据“风险”的可靠性、紧迫性和科学性,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应当进行广义阐释,包括“危险阻止”“风险预防”“未来预警”。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应分为三层法律构造,即生态环境损害“危险”预防、可预见性的风险预防和科学不确定性的风险预防。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具有三种不同功能,即价值性功能、概括性功能和具体性功能。功能是横坐标,构造是纵坐标,二者相交便构成了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在生态环境法规范中的表达。
唐瑭王普
关键词: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
宅基地资格权的政策意蕴、实践探索与法律构造
2024年
宅基地制度从“两权分置”向“三权分置”发展,衍生出宅基地资格权并将其作为宅基地权利构造之关键。宅基地资格权作为“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这一改革要求的权利载体,是“两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中身份性权利的权利载体,也是“三权分置”下实现农民“户有所居”的关键抓手。农户作为保障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指向,通过设置宅基地资格权以实现在住的方面的基本保障功能。相关实践探索彰显出宅基地资格权的典型特征并可从中归纳出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权利内容。面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所面临的易引发农户基本住房需求保障风险、实质弱化宅基地权利中身份性内容的风险以及将保障功能极端化的风险,需要重新厘定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在立法上独立设置宅基地资格权,建立宅基地资格权认定规则,强化宅基地资格权内容设计,实现宅基地资格权制度的系统构造
杨青贵
关键词:法律构造
个人信息许可使用的法律构造被引量:2
2024年
在数字经济时代,以个人身份价值为基础的“身份营销”和以人类劳动为核心的“数据劳动”,分别是互联网“免费模式”的砥柱和AI产业的基础。个人信息应当从网络活动的副产品,转变为人们获得数字人格主体地位、参与数字经济治理和积极融入数字社会的工具。《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主体的赋权,无疑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也为个人信息的许可使用奠定了法律基础。个人信息的高水平保护保障了个人信息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而合法与公平的个人信息交易又提升了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和信任。通过充分吸收比较法经验且遵循已有立法和解释构架,本文认为个人信息许可使用的理论基础是以个人信息自决权为价值内核的情景完整性理论,其实现机制应当以“合同所必需”为法律基础,并以“精准营销合同”“数字形象许可使用合同”和不同种类的数据劳动许可证为标准合同,通过场景化的个人信息许可使用规则,实现高质量数据高效率使用的目的。
孙靖洲
关键词:数字经济
人工智能著作权主体资格的法律构造被引量:1
2024年
人工智能著作权主体资格与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现有的理论研究常常将其等同观之,法律拟制的途径也聚焦权利主体拟制,忽视了著作权主体资格的特殊法律构造。人工智能著作权主体资格法律构造的特殊性在于创作主体和权利主体的二分架构,并且将责任主体适格性纳入考量。人工智能视为创作主体,人工智能创作物满足作品要件时获得著作权保护。权利主体根据政策考量可以与创作主体分离,由使用者和研发者约定,在未约定时由使用者享有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这不仅符合人工智能创作过程的拟制逻辑,契合权利配置中的政策选择原理,而且有助于根据现有技术达致的控制能力确立妥适的责任分配规则,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促进文化传播和产业发展。
梅术文
关键词:人工智能权利主体

相关作者

高圣平
作品数:220被引量:4,293H指数:45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民法典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 土地经营权
金海统
作品数:17被引量:84H指数:5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自然资源 检讨 自然资源使用权 权利 民法典
张璐
作品数:87被引量:530H指数:15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研究主题:环境法 自然资源 物权 法律逻辑 环境司法
赵锐
作品数:23被引量:152H指数:5
供职机构: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版权 法律构造 著作权 独创性 版权法
郑康健
作品数:3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
研究主题:法律构造 小额贷款公司 法律体系 法律适用 跨文化交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