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916篇“ 用益物权“的相关文章
用益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2024年
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是在与我国现实国情相结合的实践中,形成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制度。在新时代,我国法治现代化在民法方面最重要、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我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也标志着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进入新时代和新篇章。《民法典》物权编对原有的用益物权规范进行了适当的修正,并且创设了新的规范。物权编强调物的利关系的独立地位,扩大了用益物权的客体范围,构建起了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制度。用益物权的现代化有力地推进了中国民法法治化进程,拓展中国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但用益物权的进一步现代化任重道远,严格的物权法定限制了新的用益物权的产生,有名用益物权仍限定在不动产上,用益物权的一些规则仍需要依据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
魏文静
关键词:用益物权法治现代化民法典
物权法课程思政探索——以用益物权为例展开
2024年
高职法律院校不光要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技巧,更要培养学生公正严明的法律道德操守和以人为本的法律人文关怀。高职法律专业课如何进行课程思政,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是摆在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迫切问题。虽然目前法学界对课程思政的探讨已不少,但大多停留在比较宏观的层面,尤其是专门针对物权法课程思政的研究还比较少见。相较于其他法学课程,物权法课程思政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结合物权法的专业内容进行个性化的课程思政,从每一项物权制度的历史由来和背景,制度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制度的中外对比等环节进行滴灌式的价值渗透,才能避免模式化现象。
熊小琼刘树桥
关键词:物权法用益物权
清水江文书中的“用益物权
2024年
清水江文书中的“用益物权”,以“讨”字文书的形式呈现。清水江文书中的地役权存在着“需役物”与供役地等不典型的地役权以及需役地与供役地的典型地役权两种模式;清水江文书中的居住权同样具有典型的“居住权”以及“保留占有、使权买卖”的居住权两种模式;清水江文书中所呈现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在占有、使、收的权利方面存在明显的限制性。纵观清水江文书中的三种用益物权,其背后蕴涵了以“礼”为主的法治观念价值和以“和谐”为主的法治实践价值,其对解决目前民法典用益物权编的某些现实问题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均可能做出有贡献。
周剑云叶晨旭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法治价值
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权及其规则构造——“纯粹用益物权继承取得说”之提倡
2024年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理论视阈内,《民法典》第363条规定的宅基地使权应当被认定为兼具宅基地资格权能与宅基地地上权能的用益物权。而为使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使权,在法理上应当将宅基地使权继承视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特殊情形。申言之,一旦被继承人死亡,则应当认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宅基地使权或者其所拥有的宅基地使权份额将被直接分置为被继承人宅基地资格权与欠缺宅基地资格权能的宅基地使权或其份额。其中,被继承人宅基地资格权因其身份因素与专属于被继承人的性质即时归于消灭,而欠缺宅基地资格权能的作为纯粹用益物权的宅基地使权或其份额,则可在继承人契合特定条件时为继承人所继承。不过,根据继承人的不同条件,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权可区分为一般宅基地使权与特殊宅基地使权两个类型,不同类型的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权在效力与规则上亦有所不同。
谢潇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一户一宅
融资租赁物用益物权制度研究
汇集物品和融通资金为一体的融资租赁行业主要通过租赁的方式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经成型并趋于成熟,调整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也逐渐规...
徐可
关键词:物权法定主义
土地次级用益物权否定论驳议
2023年
围绕土地经营权性质的解释,引发了关于土地次级用益物权科学性的论争。次级用益物权否定说存在明显的纰漏,断言其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存在“前理解”的偏误,而推论其违背特定意义上之“役权”基本规则也存在权利客体的错判。所谓实践中会引发“权利堆叠”或“权利架空”,前者完全悖于立法的物权供需实践,后者则忽略了交易对价已标志着权利的实现。学理上,次级用益物权生成是权能分离并独立的过程,但分离的前提是“母权利”应有权利流转之权能。立法上,实在法并未限定派生用益物权的“母权利”范围,这种广义的用益物权定义范式,构造了次级用益物权存在的体系空间。规范构造时应注意,次级用益物权的流转权能配置应视市场成熟度而定,兼顾市场风险;登记规则设计应注重体系的协调性,确保物上权利的“表里合一”。
吴俊廷
关键词:权利客体权能分离
澜湄国家用益物权制度述评
2023年
中国与澜湄五国以河为纽带,命运共相连。财产法是国家调整社会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用益物权制度与一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生活唇齿相依。用益物权制度是研究澜湄各国财产法、探索社会风貌及开展贸易投资的最直接法律渊源。通过梳理澜湄国家的用益物权类型,厘清其与土地法的关系,认为澜湄国家在构建用益物权类型与土地法的内容设计上应实行统分结合的立法体制,公示方法因势而定,在体现社会保障与鼓励外商投资上,更应有所为,以维护资源配置与土地开发利的合理平衡,发展国家经济,增进人民福祉。
鲍家志
关键词:民法典用益物权地上权土地法
论作为用益物权设立条件的“农民集体决定”被引量:3
2023年
农民集体不是个人主义的团体,而是整体主义的利共同体,因此,农民集体成员的表决行为不是个人主义的决议行为,而是整体主义的“农民集体决定”。当在集体土地上设立用益物权时,农民集体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基层治理结构来行使集体所有权,即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农民集体决定,而不是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权的行使逻辑来构造农民集体决定。农民集体决定具有与决议行为类似的意思形成和效果发生机制,且参与农民集体决定的集体成员个体也是通过意思表示来实现意志并遵循程序正义要求的,故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照适团体决议行为的相关规则,在召集主体、参与主体、需要决定的内容的形成、对表决结果的要求等方面构造明确的适规则。农民集体决定的形成采取多数决方式,遵循民主原则。如果未形成有效的意思表达程序或者意思表示并不存在,则无需进入对农民集体决定是否有效的价值判断阶段。
李国强
关键词:集体所有权用益物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现代化和中国化研究
大陆法系传统用益物权制度与我国存在时代和国情的差异,我国用益物权制度必须而且能够现代化和中国化。  文章第一部分对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现代化和中国化这一命题进行一般性讨论。简要介绍现代化和中国化的基本内涵,着重说明现代化并非...
胡芳菲
关键词:民法典用益物权制度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研究
2023年
用益物权具备物权的一般特征,也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与特殊属性。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拥有的土地经营权、建设地使权等用益物权,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并没有明确的账务规范,相关主体在实务中多参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客观反映出业务的经济实质,且在实务中暴露出不合理之处。文章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开展研究,以期为会计主体从理论和实务方面解决核算方式模糊、核算信息失真等问题予以参考。
陈维良
关键词:用益物权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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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
作品数:219被引量:2,512H指数:29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民法典 用益物权 物权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经营权
钱明星
作品数:25被引量:604H指数:12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用益物权 物权法 地上权 所有权 居住权
杨立新
作品数:539被引量:9,612H指数:52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民法典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 民法
胡建
作品数:57被引量:211H指数:8
供职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用益物权 土地市场化 土地抵押 法律 农民集体
侯银萍
作品数:39被引量:139H指数:6
供职机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土地用益物权 检察 刑事政策 票据代理 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