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76篇“ 罪刑关系“的相关文章
- 罪刑关系的体系化及其实现被引量:2
- 2024年
- 罪刑关系所涉及的范畴、内容以及要素等需要立足于系统思维,通过关系网络和“群”的概念、框架来把握。罪刑关系既是罪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也是刑法、刑事法律规范以及行政法律规范等之间有关罪刑运用的整合化、系统化关系。法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新时代我国罪刑关系的体系化指明了方向。罪刑关系在价值目标上应当实现由偏重秩序维护转向秩序维护与人权保障并重、由偏重结果正义转向结果正义与分配正义并重、由多极化转向一体化、由粗放化转向精细化。罪刑关系的体系化需要以罪刑体系与结构的体系化为基础,在确保逻辑优化与价值评价活性化的同时,通过双轨化制度的构建、罪刑体系的贯通以及罪刑关系的内外协同来实现。
- 彭文华
- 关键词:罪刑关系犯罪体系刑事一体化
- 罪刑关系的体系化及其实现
- 2024年
- 罪刑关系是刑法中最根本的关系范畴,自《刑法》颁行以来就基本成型。《刑法》实施40多年来,我国犯罪体系日趋复杂,刑罚体系和结构却基本保持初始框架,致使部分罪刑关系未能随着社会发展而适时调整。现阶段我国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时代特征和本土需求,适应国家治理理念转换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需要,罪刑关系需要进行科学适时转换,以提升包括刑法在内的刑事法律体系协同化、体系化水平,确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罪刑关系体系,确保罪刑适用的公正与合理。
- 彭文华
- 关键词:罪刑关系刑罚体系刑事法律体系协同化体系化
- 罪刑关系的历史品质
- 2024年
- 罪刑关系是中国古代刑事文化的核心范畴。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辩证的罪刑关系,其体现为“刑期于无刑”“以刑去刑”抑或“轻刑伤民”等刑事主张;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实质均衡的罪刑关系,其实质均衡性体现为差别性、权变性和功利性;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类型性和层次性的罪刑关系,其类型性与层次性既有罪刑立法体现,也有罪刑司法体现;中国古代的罪刑关系是具有宽严性的罪刑关系,其宽严性分别通过紧密性和舒缓性得以体现。在中国古代罪刑关系的内在品质中,从辩证性到实质均衡性再到类型性与层次性,是层层派生或隐含关系,而宽严性则构成了更进一步的回应与补充。罪刑关系的历史品质对于提升当下的刑事法治有着宝贵的镜鉴意义。
- 马荣春陈可瑄
- 关键词:罪刑关系类型性
- 刑法体系与罪刑关系的价值论反思
- 2024年
- 存在论刑法体系向价值论刑法体系的演变是世界刑法理论发展的潮流。犯罪论体系应遵守先事实后价值的认识规律,合理安排违法性判断顺序。以规范价值为主要内涵,将非规范价值的判断控制在合理区间,确保刑法顺利发挥人权保障功能。从价值判断、预防必要性角度进行责任归结是刑事责任论的实质内容。刑事责任论是犯罪论与刑罚论的中介,从目的性价值理论角度理解可以更好发挥连接作用,从而构建合理的罪刑关系,贯彻罪—责—刑刑法体系。
- 孙常啸马松建
- 关键词:罪刑关系刑法体系
- 贿赂犯罪罪刑关系的迷思与破局——由《刑法修正案(十二)》展开
- 2024年
- 目前贿赂犯罪罪刑关系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固有问题与新生问题两类:前者主要包括数额与情节在贿赂犯罪中扮演何种规范角色等经典问题;后者则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二)》之后新出现的问题,例如新增了七种需要从重处罚的行贿情形之后,如何正确处理行贿罪第1款与第2款从重处罚情形的关系。通过回溯性地审查罪刑规范的构造过程可以发现,贿赂犯罪中抽象的情节属于整体性构成要件要素,体现出构成要件内部关于行为不法与结果不法的量的要求。但鉴于我国情节犯中情节的多样性,特别是司法解释对于具体情节的多种展开,导致整体性构成要件要素的体系定位不能涵盖所有情节,此时需要区分具体情节的类型与功能,并通过有权解释加以确认,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特定情节塑造的刑罚标准。
- 隗佳
- 关键词:贿赂犯罪罪刑关系情节
- 《刑法修正案(十二)》视角下贿赂犯罪的罪刑关系及其司法适用被引量:11
- 2024年
- 贿赂犯罪罪刑关系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呈现出体系化、协调化、个别化特征,同时在司法适用上也存在不均衡、不契合、差异化的困惑。贿赂犯罪中的财产性利益较有价之物的范围要窄,性贿赂等能否认定为财产性利益需要分别而论。无论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对应幅度内的法定刑是否相同,在具体适用时均须根据社会危害性轻重决定它们之间的量刑差异。只有充分考虑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才能真正实现贿赂犯罪定罪量刑的实质正义。作为贿赂犯罪罪刑适用的保障,在认定罪刑情节时需要贯彻价值判断。行贿罪的定罪情节与从重处罚情节存在重合,适用时不得进行重复评价。认定“感情投资型”受贿中的“可能影响职权行使”,不以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有具体请托事项”为必要,要根据受贿者与行贿者之间有无特殊关系、受贿者的状况、行贿者的事后表现等加以综合判断。终身监禁适用条件中的“犯罪情节等情况”,具体包括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所有犯罪情节等情况,只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且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才能适用终身监禁。“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证明责任,可以转移给受贿人。
- 彭文华
- 关键词:行贿罪终身监禁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配置研究——基于罪刑关系二元论视角
- 2023年
- 立法层面上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过低的不法评价和过低的法定刑配置,是司法实务频密地纵容此类收买行为的根源。罪刑关系二元论是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统一,是理解刑罚理念的关键所在。故此,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维度上,正确理解了该罪背后的理念价值与相关法理,才能对其罪刑关系作出正确认识,从而能够合理合法地设置与该罪相适应的法定刑。一方面,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应当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以提高刑法的一般预防效果。另一方面,站在报应主义的立场,应以相当的否定价值为尺度,厘清收买犯罪所侵害的法益,确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定刑,即收买犯罪的法定刑的提高程度要以其不法程度为限。
- 陆显旺章雪松张蕾
- 关键词:罪刑均衡原则
- 罪与刑的线性不相关:美国大规模监禁罪刑关系的理论迷思被引量:1
- 2023年
- 一般认为,罪为因,刑为果。理想的罪刑关系应该是高度相关的线性关系。然而,美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大规模监禁作为罪刑关系的样本却显示,罪刑之间并不存在如此直接和即时的线性相关。以美国大规模监禁罪刑关系的三个迷思为抓手,本文发现犯罪率的消长只是监禁率变化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其全部根据,甚至不是主因。监禁率的变化对于犯罪率的消长而言也并不存在立竿见影的效果,犯罪的潮汐涨落亦受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其中的规律还有待进一步探究。现实世界的复杂性注定了罪刑关系的复杂性,直觉式的罪刑关系想象既不符合现实,又会给现实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美国大规模监禁的惨痛教训提醒我们,必须用一种复杂数据模型的思考方式去代替直觉式的罪刑关系想象,只有观念发生变革,才能带来犯罪控制模式的革新。
- 劳佳琦
- 关键词:罪刑关系犯罪控制
- 法益衡量视角下防卫过当罪刑关系研究被引量:1
- 2021年
- 以法益衡量原则作为变量设计的思路,建立防卫过当案件罪刑关系的回归模型。第一次回归结果显示,虽然总体上防卫过当案件实现了罪刑相称,但作为基础罪量的危害结果和罪过对刑量的影响差距过大,罪过对刑量的影响极弱。第二次回归结果进一步表明,即便加入了七个情节罪量,危害结果也对防卫过当案件的刑量起着绝对支配作用。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法益衡量原则向量刑结果中心主义的异化。应当树立法益衡量原则下的综合量刑观,不仅应综合衡量实际发生的损害,还应综合衡量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在量刑指导意见中应当规定防卫过当的量刑准则以实现量刑规范化。
- 刘崇亮
- 关键词:防卫过当法益衡量罪刑关系
- 诈骗罪中被害人过错与罪刑关系研究
- 诈骗罪是典型的关系犯罪和被害人自我损害犯罪,如果被害人不与行为人互动,不对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做出回应,整个诈骗过程将无法完成。也正是因为浓厚的被害人参与色彩,诈骗罪成为检验和探讨被害人过错理论最有利的场所。本文以普通的两角...
- 王迎香
- 关键词:诈骗罪被害人过错定罪量刑
- 文献传递
相关作者
- 刘晓林

- 作品数:51被引量:171H指数:7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唐律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罪刑关系 考辨
- 马荣春

- 作品数:221被引量:695H指数:13
- 供职机构:扬州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法 社会危害性 刑法学 人身危险性 公众认同
- 赵运锋

- 作品数:108被引量:339H指数:10
-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谦抑性 刑事政策 刑制 宽严相济
- 孙道萃

- 作品数:150被引量:943H指数:18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刑事 网络 犯罪 刑法解释
- 黄祥青

- 作品数:87被引量:570H指数:14
- 供职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研究主题:刑法 司法认定 审判 定罪 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