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387篇“ 融资租赁交易“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化”被引量:1
- 2024年
- 《民法典》的编纂以形式主义为基本框架,融入功能主义,融资租赁就是功能主义最显著的表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所有权实质上体现的是担保的功能,是形式意义上的所有权,实质意义上的担保物权。融资租赁合同是具有融资、租赁、担保功能的合同,与普通的租赁合同有所区别。融资租赁合同本身具有担保功能,但具有担保功能并非等于担保合同,其与担保合同存在差异。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所有权的登记也是为了保障租金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所有权与其他权利人之间发生冲突时,是否可以适用动产抵押权的相关规定,在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议,明确其在权利发生冲突时的顺位规则,是维护融资租赁交易安全的前提。
- 刘玉
- 关键词:融资租赁功能主义担保功能所有权
- 民法典上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被引量:10
- 2023年
- 在功能性的形式主义之下,《民法典》虽将融资租赁交易作为独立于担保交易的一种典型融资模式加以规定,但同时将其中出租人的所有权定性为非典型担保物权,如此即影响了其公示、权利顺位、违约救济与权利实现。为明晰标的财产上的权利负担、消灭隐形担保,出租人的所有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担保功能化带来的体系效应包括清算法理的贯彻,承租人根本违约之时,无论出租人采取何种违约救济路径,均负有就未付租金与租赁物价值之间进行清算的义务,实行“多退少补”。在程序供给上,出租人可以主张租金加速到期,并可同时依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者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就拍卖、变卖租赁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出租人还可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但负清算义务。在发生权利竞存之时,出租人所有权的权利顺位准用或者类推适用担保物权优先顺位的一般规则;为使出租人的所有权不因功能化造成减损,超优先顺位规则自应类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
- 高圣平
- 关键词:融资租赁交易功能主义
- 论机动车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构造被引量:3
- 2023年
- 机动车融资租赁交易无法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机动车登记系统中登记。实践中采取的变通做法是,将机动车登记于承租人名下但同时为出租人办理抵押登记。这一形式抵押登记属于《民法典》第745条所称的“登记”,仅具声明登记意义,以阻断第三人善意的方式保护出租人就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并不表明出租人就标的机动车取得了抵押权。机动车售后回租交易如兼具“融资”与“融物”属性,则属于融资租赁交易,形式抵押登记的存在并不能改变机动车售后回租交易的定性。即使存在形式抵押登记,出租人的权利实现也不是行使抵押权,而仍应遵行《民法典》第75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规则。在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化之下,出租人就标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具有非典型担保物权的性质,出租人在主张租金债权之时自可同时主张就标的机动车优先受偿。这一权利实现规则亦可适用于《民法典》实施之前的融资租赁交易所引起的纠纷。
- 高圣平
- 关键词:融资租赁交易功能主义售后回租
- 融资租赁交易回购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 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民法典》仅规定了直接型融资租赁,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回购等交易类型并没有作出有效统摄。为起到类似担保的债权保障效果,同时简化交易流程,实际经济交易中出现了融资租赁回购的交易类型。融资租赁回购合同是出...
- 张诗瑞
- 关键词:非典型担保
- 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权利冲突与利益实现被引量:7
- 2023年
- 融资租赁交易的功能化,所着眼的是出租人与第三人的权利冲突如何协调、出租人的利益如何实现,其路径是将出租人所有权的物权保护与动产抵押权同等对待。在《民法典》体系下,应当依据案件客观事实,识别普通租赁与融资租赁,再适用具体的规则。普通动产的融资租赁应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特殊动产的融资租赁登记则应继续在原有权利登记系统展开。在出租人与第三人就租赁物产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依据《民法典》第745条,参照适用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规则。至于出租人所有权与其他担保权的竞存顺位,则参照适用动产抵押权的顺位规则,并以《民法典》第416条作为特别适用的规则。在承租人违约后,出租人可以准用担保债权的实现路径,即在主张租金加速到期的前提下,可通过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同时主张就租赁物价值受偿。同时,出租人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752条,选择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无权行使破产取回权,但在其权利已登记时,可以申报担保债权,否则只能申报普通债权。
- 范佳慧
- 关键词:融资租赁功能主义违约破产
- 融资租赁交易租赁物所有权性质及功能实现
- 《民法典》在坚持形式主义担保观的基础上,吸纳一部分功能主义担保观的内容。功能主义担保观突破了“物权法定”规则,接受商事活动中产生的新担保模式,但担保物权需要经过公示才具备对抗效力。《民法典》担保制度设计在保留形式主义担保...
- 熊颖
- 关键词:融资租赁所有权性质民法规制
- 论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权利救济路径被引量:14
- 2023年
- 在功能主义立法模式之下,《民法典》将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所有权定性为非典型担保物权,如此即影响了出租人的权利救济路径。在承租人经催告仍未偿付租金之时,出租人可以在主张租金加速到期与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两种救济路径中选择其一。如出租人主张租金加速到期,则可选择依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者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就租赁物优先受偿;如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在承租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返还租赁物价值超过欠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之时,出租人负有就欠付租金与租赁物价值之间进行清算的义务。在承租人破产之时,出租人仅得主张破产别除权。在出租人的所有权已经登记的情形之下,出租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有担保债权;在出租人的所有权尚未登记的情形之下,出租人的所有权不得对抗破产管理人,出租人仅得申报无担保债权(租金债权)。
- 高圣平
- 关键词:融资租赁交易功能主义违约救济
- 融资租赁交易判定为借贷的类案研究
- 近几年随着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迅速发展,全国法院审理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该类案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案涉合同交易法律关系和合同效力争议日渐突出,司法实践中也不乏融资租赁交易判定为借贷关系的情况。通过研究近五年以来...
- 孙个
-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租赁物合同效力
- 《民法典》视野下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及规则展开
- 对动产担保制度的改革是本次《民法典》编纂的亮点之一。《民法典》在形式主义担保立法模式的大框架之下,引入功能主义的担保观念,承认融资租赁、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意图在公示规则、顺位规则及实现规则上与典型担保...
- 杨倩
- 关键词:融资租赁担保功能
- 融资租赁交易和所有权保留交易中所有权的属性和实现
- 在工商业社会,生产和消费需求旺盛。融资租赁交易和所有权保留交易在不移转动产占有使用的前提下,又为工商企业提供了融通资金媒介,无疑是满足规模生产与消费的绝佳选择。虽然《民法典》融入了功能主义视角,将融资租赁交易和所有权保留...
- 曾璐瑶
- 关键词:融资租赁交易所有权
相关作者
- 高圣平

- 作品数:220被引量:4,293H指数:45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研究主题:民法典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 土地经营权
- 王叶刚

- 作品数:17被引量:149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人格权 人格尊严 租赁物 民法总则 公示方法
- 杨京霞

-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研究主题:合同研究 供应合同 违约救济 订立 融资租赁交易
- 徐一民

- 作品数:21被引量:71H指数:4
- 供职机构:河北经贸大学
- 研究主题:股权激励 企业 PRODUCT 古典 沪深股市
- 王亚筑

- 作品数:10被引量:19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研究主题:产权比率 净资产收益率 资本结构 会计处理 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