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萍
作品数: 16被引量:13H指数:2
  • 所属机构:广西警察学院
  • 所在地区:广西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相关作者

张军
作品数:6被引量:19H指数:3
供职机构:广西警察学院
研究主题:公安院校 公安本科院校 教学改革 学科建设 学科
吕美琛
作品数:40被引量:75H指数:5
供职机构:广西警察学院
研究主题:恐怖主义 群体性事件 舆论引导 反恐 犯罪预防
雷志军
作品数:19被引量:36H指数:4
供职机构:广西警察学院
研究主题:有氧运动 内皮祖细胞 内皮祖细胞增殖 细胞培养 青少年
论单行条例立法审议过程中变通程序的商谈构建
2020年
法律层面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变通立法的权限范围的界定不明,在立法实践中单行条例变通权限的厘定主要通过审议程序来决定,如何在立法审议过程中就变通权限达成共识成为变通权行使的关键。依据哈贝马斯关于协商民主的思想以及其所提出的产生合法之法的双轨制商谈的程序性的范式,单行条例立法中的商谈不仅应存在于立法机关内部的正式协商,也应存在于各民族民众之间的非正式的协商,公共领域非正式商谈所形成的共识应通过建制化的商谈上升为公意。在域外经验方面,英国议会对私主体特别授权的私法案的立法程序中的半司法性质的辩论和利益权衡机制,可以为我国单行条例立法变通提供一定的启示。因此,构建单行条例立法变通程序中的商谈机制,应重新定位单行条例报批审查标准,引入变通条款的反对方辩论机制激活立法审议中的抗辩因素。
郭丽萍
关键词:单行条例立法审议商谈
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立法完善——以司法适用的反馈和补强为路径考量
长期以来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很多自治法规由于实施的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其功能的发挥十分有限。自治法规的司法适用对于其立法后的完善有着重要价值,因为其立法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司法的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其变通权限的具体落实需要...
郭丽萍
关键词:自治法规司法适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公安本科院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被引量:3
2022年
公安本科院校是我国法学教育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培养公、检、法、司、安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方面有独特的行业优势。与一般院校目标定位不同,公安本科院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卓越、专业能力卓越、职业技术卓越、情怀品格卓越。公安本科院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可以通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设置、强化法学专业实践技能培训、与实务部门构建长效互动协同育人机制、开设卓越法学人才实验班等来构建具体实施路径,此对其他同类地方院校的人才培养也有一定借鉴意义。
张军郭丽萍
关键词:教学改革公安院校卓越法律人才
央地关系视阈下民族区域自治的配套立法研究被引量:2
2017年
回顾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历程,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初步建立到《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出台与修改始终存在着中央与地方的互动,但总的来看对国家上位法的贯彻与实施一直占主导地位,而地方经验在中央立法层面的反馈则相对微弱。具体表现在,中央配套立法的滞后影响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的实施,各省的"若干规定"片面注重与上位法的一致性,忽视了对民族自治地方现实需要的考虑。基于此,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应该从发挥省一级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入手,挖掘出当地民族的民族性的深刻内涵。
郭丽萍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央地关系
论少数民族习惯法融入单行条例的现代转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方法治保障为视角被引量:1
2022年
在新时代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需要中共中央相关政策的引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宏观调控,还需要通过地方法制来夯实基层民族工作的基础。少数民族习惯法法源地位的国家认可有充分的法理基础,而且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也有相应的规范依据和制度空间,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转型可通过融入单行条例立法草案来实现。这种转型不仅依赖于立法机关调研过程中的理性吸纳,还需要借助传统权威主体对立法规划的建言献策。因此,将少数民族习惯法理性融入单行条例之中既是地方层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也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内在要求。
郭丽萍
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效力位阶的厘定与适用
2021年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效力位阶的厘定是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司法适用过程中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对于单行条例的效力位阶存在各种不同的解读,究其原因在于单行条例立法程序的特殊性,单行条例的制定机关、报批机关、备案机关、撤销机关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效力位阶。依据纯粹法学派梅尔克和凯尔森的法律位阶理论中法律规范的效力位阶只受制于使之产生的高级规范,单行条例并非与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构成位阶关系,单行条例的效力位阶的排序应只限于以宪法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内部。对于单行条例相较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效力位阶的确定,则更多需要结合地方立法的实际情况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来选择适用。
郭丽萍
关键词: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
论自治法规变通条款司法适用中的法律冲突与应对思路——基于与经济特区法规的比较
2020年
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均有立法变通权,可分别制定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尽管经济特区法规在数量上远不及自治法规,但裁判文书网检索的结果显示,法院对于经济特区法规中的变通条款适用却更为频繁。尽管从制度层面看自治法规在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均有适用的空间,只是适用的方式不同,然而立法法所确立变通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优先适用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难以发挥实效。主要原因还在于实务部门认知上偏差,对此首先应提升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知,厘清单行条例的独特属性,最后对变通条款的正当性存疑的再报请有权机关处理。
郭丽萍
关键词:自治法规司法适用法律冲突
自治法规的立法完善与司法适用衔接机制研究被引量:1
2019年
由于实施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功能发挥十分有限。自治法规的司法适用对其立法后的修缮有着重要价值:立法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司法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立法变通权限的落实需要通过司法的纠纷解决功能予以确认;立法后的实施与完善与司法的监督功能联系紧密。应构建一套有利于自治法规立法完善与司法适用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即以自治法规立法备案信息的适度公开为保障,以立法解释回应功能的充分发挥为依托,促使自治法规的修改与司法适用的反馈相衔接。
郭丽萍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司法适用
治安拘留暂缓执行制度的实施现状与优化
2023年
治安拘留暂缓执行制度是保障公民权益的一道缓冲机制,几乎伴随着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一同诞生和发展并延续至今。从法规范分析来看,申请暂缓的前提是被处罚人向复议机关或法院提出了异议并按规定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且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结合司法实践来看,治安拘留暂缓执行制度在保护公民人身权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申请暂缓的权利与即时执行的矛盾、暂缓执行适用范围持续扩张、不予暂缓执行审批标准不明确、暂缓执行中担保机制不健全,以及与行政救济机制衔接不足的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暂缓拘留执行制度的优化,应通过明确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厘清法律概念堵塞制度漏洞、适当调整暂缓执行适用范围、强化担保人和保证金的担保功能、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路径来实现。
郭丽萍
关键词: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暂缓执行担保
论治安拘留制度的历史演进、现实考量及未来展望
2023年
近年来,我国的治安拘留制度一直颇受学界关注和外界质疑。回顾制度发展史,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拘留条款设置较多是基于近现代违警法律制度的历史沿袭,治安拘留制度所发挥的功能始终聚焦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政治安全、惩处特定违法行为,以及保障罚款的有效执行。治安拘留制度未来的改革应坚持稳中求进,在现有制度之下可以通过构建相对独立的法制审核机制,实现对治安拘留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隐患;与此同时,还应逐步嵌入与个人信用挂钩的新处罚种类替代治安拘留的部分功能,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郭丽萍
关键词: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