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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08JHQ0017)

作品数:2 被引量:16H指数:1
相关作者:胡弘弘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权利
  • 2篇公民
  • 1篇义务
  • 1篇权利关系
  • 1篇权力
  • 1篇群体性
  • 1篇群体性事件
  • 1篇消解机制
  • 1篇立宪
  • 1篇基本权
  • 1篇基本权利
  • 1篇机关
  • 1篇公民基本权利
  • 1篇国家机关
  • 1篇国家权力
  • 1篇国家义务
  • 1篇防御性
  • 1篇本权

机构

  • 2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2篇胡弘弘

传媒

  • 1篇政法论丛
  • 1篇中共青岛市委...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之立宪发展被引量:15
2010年
一个国家对基本权利采用何种立宪形式往往同该国的历史积淀、立宪的人文背景、当时的权利意识存在极大的关联。纵观基本权利在我国历部宪法中的发展,可以发现宪法对公民权利趋于全面规定、宪法对个人权利空前重视、公民的人身人格权利上防御性的规定模式形成、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上国家义务被强调。为了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价值得到实现,在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模式上,我们需要改变宪法不断确认权利的传统思维、强化国家义务、提供公民权利的救济原则和基本途径、明确公民权利受限制等等。如此才符合国家追求法治状态的价值目标、符合立宪规律。
胡弘弘
关键词:基本权利立宪防御性国家义务
群体性事件的根源及消解机制——基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视角被引量:1
2012年
当前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方面,国家重视事后的救济方式和事中的程序机制,却忽视事前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冲突关系紧张的爆发。其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家层面的义务未尽履行或者未合理履行,同时公民群体方面也存在引发因素,如独立性的迷失、"法不责众"意识以及接受人治的心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新闻媒体应树立科学的态度,要正视和尊重"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正当利益诉求,建立和完善各种常规的消解机制。
胡弘弘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消解机制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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