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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FX074)

作品数:13 被引量:56H指数:4
相关作者:张玉洁张婷婷陈运生袁明圣谢红星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6篇法律
  • 4篇司法
  • 4篇宪法
  • 2篇命题
  • 2篇检视
  • 2篇法解释
  • 2篇法律不确定性
  • 2篇案例指导制度
  • 2篇裁判
  • 1篇道德
  • 1篇道德关系
  • 1篇刑法
  • 1篇刑法解释
  • 1篇演进
  • 1篇疑难
  • 1篇疑难案件
  • 1篇语词
  • 1篇语言
  • 1篇语言学
  • 1篇源流

机构

  • 8篇山东大学
  • 3篇江西财经大学
  • 3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6篇张玉洁
  • 3篇张婷婷
  • 3篇陈运生
  • 1篇谢红星
  • 1篇袁明圣

传媒

  • 2篇法律方法
  • 1篇江西财经大学...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河南师范大学...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天府新论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法学论坛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北方法学

年份

  • 3篇2016
  • 4篇2015
  • 5篇2014
  • 1篇2012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科技、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司法检视——以“宜兴胚胎案”为例的分析被引量:13
2016年
在疑难案件中,法律与道德的巨大冲突很容易掩盖科技的"除魅"特性。科技不仅革新了法律纠纷的产生和鉴定方式,还重塑了传统道德的取舍范围。而道德则依赖人生与社会认同的优势,又为科技发展和制定法设定了伦理准则。"宜兴胚胎案"的两种裁判就证明,在制定法缺失的情况下,科技与道德将以隐性和显性的方式分别作用于法律解释,并在相互制约中影响司法裁判。然而,受国家法治意愿的影响,法官只是有选择性地接受科技与道德的引导,并最终将裁判结果限缩于法律框架之内。
张婷婷
关键词:法律进化司法裁判
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认定——基于190件案例样本的分析被引量:17
2014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设立虽然表明了我国在打击信息犯罪、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上的立法决心,但立法语言的模糊性却引发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诸多论争。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以及"非法获取"这三个概念。通过对190件案例样本的微观分析发现,理论界与实务界、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在上述问题上存在着不小的分歧,司法认定标准的不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同案不同判"。为此,我国司法机关应当分析借鉴样本判决与理论成果,提炼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认定标准,并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完善。
张玉洁
关键词: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认定刑法解释
论立法语言审查程序的设置理据与技术——基于韩国立法的经验借鉴被引量:2
2015年
立法语言审查程序乃是一项对立法语词、句式、篇章结构等文本表达进行审查的立法程序。管窥韩国"语言审查程序"的立法实践可知,该程序在纠正语言错误、提高立法质量、实现法律的规范性和确定性上已经凸显出十分积极的效果。反观我国的立法语言运用现状,立法语言失范现象层出不穷且日益严重。因此,伴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提出以及《立法法》修改之契机,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在借鉴韩国"语言审查程序"的基础上,设立立法语言审查主体,明确语言审查的内容,并建构一套完整的立法语言审查程序,以保证立法的质量。
张玉洁张婷婷
关键词:立法语言审查程序
宪法文本主义的迷思
2015年
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宪法文本主义的影响不断扩大。在本质上,宪法文本主义是文本主义在宪法解释学上的一种体现。其主要强调:尊重宪法;以宪法为中心;探求宪法文本的明显含义;排斥其他因素;反对文字主义与文本虚无主义等。公允地说,宪法文本主义有助于宪法学的发展,但其缺陷也较明显。对于宪法文本主义的主张、实质、认定标准以及其内在的缺陷进行反思,将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宪法学方法的整体认识。
陈运生
关键词:宪法文本主义宪法解释
案例引证制度的源流——一个制度史的考察被引量:2
2016年
当前我国对判例法的研究,往往聚焦于判例制度与判例汇编。然而,制度发展史的考察表明,案例引证制度同样是形成判例法的重要制度,其重要性甚至远超于判例本身。从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诺曼王朝时期的英国统治者通过引证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习惯,基本确立了案例引证制度的雏形;美国则是受"律师职业化"以及法学期刊引证规范的影响,才形成了本土化的案例引证传统;德国仅以职业惯例的方式形成了案例引证传统,而未在制度层面加以确认。反观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恰是由于指导性案例缺少制度化、规范化的引证方式,才导致指导性案例适用率低的现象出现。因此,案例引证制度的构建与发展,将成为案例指导制度后续发展的一大趋势。
张婷婷
关键词:普通法法系案例指导制度
论模糊语词之于立法的意义——兼及对法律不确定性命题的修正被引量:6
2014年
在法哲学范式下,语言的模糊性往往被视为法律不确定性的构成要件。但从立法角度看来,模糊语词的科学运用却是立法理论的必要构成。在立法过程中,模糊语词往往被定位为立法性语言、特殊的法律规范以及必要的立法技术。由此,模糊语词除了本身的语言意义之外,还具备了独特的法律意义。容纳法外空间、凸显语用效果以及节约立法成本即是该法律意义的典型表现。在此意义上,模糊语词的立法运用不再是构成法律不确定性的缘由之一,而是立法者对现代法治的确定性的追寻,从而使得法律的不确定性命题在立法语言运用领域获得修正。
张玉洁
关键词:模糊语词法律意义
论《钦定宪法大纲》对君权的限制及其被误读被引量:1
2012年
《钦定宪法大纲》是一个集限制君权与保障君权于一身的矛盾体,限制君权是其主要方面,君主立法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行政权力受到责任内阁的限制,司法权力受到独立司法机关的限制,君权整体受宪法、法律限制。《钦定宪法大纲》虽限制君权,但其所设计政体与立宪派期望相去甚远,加之表面上对君权保留过多,强调过甚,使得原本就对清政府缺乏信任的立宪派对《钦定宪法大纲》产生误读,以《钦定宪法大纲》为守卫专制之堡垒,而非通往宪政之起点。尽管如此,《钦定宪法大纲》仍成为立宪派推动立宪运动的法理依据,对清末立宪仍具正面效应。
谢红星
关键词:《钦定宪法大纲》误读
论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演进及未来发展被引量:1
2015年
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我国法律语言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论述到系统研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之路始终充斥着语言学与法学两种进路。语言学研究进路经历了萌芽期、理论初创期后,迎来了英语研究模式的加入,拓展了研究范围;而步入新千年以后,法学界开始重视法律语言的研究,法学研究进路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但我国法律语言学的未来发展之路仍旧需要法律与语言的进一步融合,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多学科交叉领域下的法律语言研究也将成为研究热点。
张玉洁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法学语言学司法实践
法律不确定性命题的司法检视被引量:3
2015年
伴随着法律的"语言学转向",法律的不确定性命题重又成为各法学流派争相探讨的理论热点。其理论层面上的论争在哈特与德沃金的论战以及恩蒂科特的批判中展开,并将这一命题推行至司法领域,引发了不确定命题与裁判命题的论争;而实践层面的不确定性命题则将案件梯度构造理论、司法三段论、解释理论以及裁判难题并行讨论,验证了法律不确定性命题的普适性。但是,法律的不确定性并不构成法治的必然缺陷。在法治时代,个案可供理论以及确定性命题将为法官摆脱不确定性命题的桎梏提供有效的缓解策略。
张玉洁
关键词:疑难案件
税收法定原则在中国:收回税收立法权没有时间表被引量:6
2014年
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各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自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以后,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权已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行使外,绝大多数税种的立法都是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方式进行的。随着1984年授权决定的废止,税收行政立法的法律基础已不复存在,税收立法权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回归已刻不容缓。在此情形下,国家立法机关应切实履行其立法职责,尽快以国家立法代替原来的行政立法,切实保护人民的财产权利。
袁明圣
关键词:税收法定宪法原则税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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