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A820089)

作品数:6 被引量:48H指数:5
相关作者:曹明德崔金星马洪超徐以祥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动力工程及工...

主题

  • 4篇温室气体
  • 3篇法律
  • 2篇气候
  • 2篇气候变化
  • 1篇市场化
  • 1篇碳交易
  • 1篇碳排放交易
  • 1篇碳税
  • 1篇能效
  • 1篇能效标准
  • 1篇能源
  • 1篇能源管理
  • 1篇欧盟
  • 1篇排放标准
  • 1篇排放交易
  • 1篇气候变化框架...
  • 1篇气体监测
  • 1篇气体减排
  • 1篇未来气候
  • 1篇未来气候变化

机构

  • 6篇中国政法大学
  • 3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西南科技大学

作者

  • 6篇曹明德
  • 3篇崔金星
  • 1篇徐以祥
  • 1篇马洪超

传媒

  • 1篇江淮论坛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能源技术经济
  • 1篇气候变化研究...

年份

  • 3篇2012
  • 2篇2011
  • 1篇2010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中国现有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措施与气候立法
2012年
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奠定了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基本政策策略和框架,形成了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体系。在中国现行的政策体系和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许多在减排温室气体方面的成功制度,这些制度,需要在法律中进行修正、确认和固化,以充分发挥其功能。但是现行政策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一些重要制度如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气候环评制度,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和核准制度等需要立法加以推动。
曹明德徐以祥
关键词:温室气体气候变化碳税碳排放交易能效标准
欧盟、德国温室气体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立法经验及政策建议被引量:14
2012年
欧盟、德国温室气体监测统计报告制度,作为欧盟及德国温室气体排放监管体制的基本要素,不仅是欧盟温室气体排放监管的基本手段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欧盟和德国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创新以及构建基于市场机制的温室气体减排制度体系的物质保障和法律政策保障。其在监管主体权责科学配置,确保排放主体如实履行报告义务,第三方查验机构准入监管和核证机制构建,碳配额登记与交易注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经验,值得我们在建立和完善碳减排政策体系和进行减排制度创新时予以借鉴。
曹明德崔金星
关键词:欧盟
我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研究被引量:15
2012年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面临巨大的减排挑战,同时也面临碳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节能减排领域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充分利用我国巨大的减排潜力所形成的交易影响力,在国际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我国在低碳发展中"后发优势"的重要保障。因此,探讨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对碳交易市场创造、交易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交易平台、碳权保护等市场化环节中的基础性促导和保障作用,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曹明德崔金星
关键词:碳交易市场化法律需求
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发展特点和法律意义及比较研究被引量:5
2011年
随着人们对气候变化及其后果认识的提高,以及国际气候合作与竞争活动的蓬勃开展,现阶段,世界各国逐渐形成了以控制CO2排放为核心,涵盖交通、机械制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体系。论述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发展特点和法律意义,并对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标准进行了对比评析,提出了制定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议。
曹明德崔金星
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法律意义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与政策分析被引量:6
2011年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我国现在正在推广实施的节能管理方式之一。但我国EPC机制发展迟缓,究其根源,是EMCo经营风险太大,市场诚信度不高所致。应当改进相应的法律政策,制定强制性的环保标准,建立公正权威的节能量认证机构,推进EPC项目融资,并与碳交易相融合。
曹明德马洪超
关键词:EPC节能法律
哥本哈根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起点——兼论中国在未来气候变化国际法制定中的策略被引量:8
2010年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满怀希望中开始并在存在分歧中达成协定,协定明确了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控制在影响气温2℃上升幅度以下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定的最大目标,并规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规模增加的、新的额外的、可预见的和适当的财政援助并改善资金获取的途径,决定成立哥本哈根绿色气候资金支持在发展中国家与减缓有关的计划、项目、政策和其他活动。各国由于对该次大会的期望和观察视角的不同而对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即《哥本哈根协定》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欧盟在谈判中的作用有限,而美国和中国对该协定的达成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将在未来的气候谈判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
曹明德
关键词: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温室气体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