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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FX039)

作品数:5 被引量:130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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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垄断法
  • 4篇反垄断
  • 4篇反垄断法
  • 2篇价格维持
  • 1篇断案
  • 1篇多样性
  • 1篇行为经济
  • 1篇行为经济学
  • 1篇有害生物
  • 1篇中国反垄断法
  • 1篇售价
  • 1篇误读
  • 1篇消费者
  • 1篇消费者价格
  • 1篇零售价
  • 1篇垄断
  • 1篇垄断案
  • 1篇经济学
  • 1篇类型化
  • 1篇化解

机构

  • 5篇上海交通大学

作者

  • 5篇李剑

传媒

  • 1篇中外法学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法学
  • 1篇法学家
  • 1篇法商研究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合理原则下的单一产品问题——基于中国反垄断法搭售案件的思考被引量:25
2015年
单一产品分析被认为是判断非法搭售是否成立的前提。中国目前搭售案件分别采用功能标准、需求标准和交易习惯标准,由此引发如何设立最优标准的疑问。单一产品标准理论上争议较大,很难形成广为接受的判断标准。由此,需要从单一产品本身的法律意义出发寻求解决方案。搭售只是反垄断法理论类型化的产物,类型化虽便于分析,但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淆。由于对搭售的分析逐渐从本身违法向合理原则转变,单一产品判断的重要性降低,并不可避免地和竞争效果的实质判断相结合。因此,在处理单一产品问题时,可以在简单区分搭售品和被搭售品市场的基础上,直接分析行为的竞争效果,避免单一产品判断上的标准冲突。
李剑
关键词:反垄断法搭售类型化
横向垄断协议法律适用的误读与澄清——评“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案”被引量:22
2014年
"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案"在横向垄断协议应当采用何种分析规则,以及如何证明横向垄断协议的正当性方面都存在疑问。通过对当然违法原则、合理原则的理论梳理可以看到,法院错误地理解了垄断协议的规制方式。而在对垄断协议的正当性证明中,法院的判决理由则忽略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成立的市场条件,缺乏对相关重要因素的分析。同时,法院将避免过度竞争作为公共利益的理由亦缺乏合理性。
李剑
关键词:法律适用公共利益
消费者价格决策方式与建议零售价的法律规制--行为经济学下的解释、验证及其启示被引量:12
2012年
建议零售价是生产商提供给零售商用于零售的指导性价格,由于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往往不被认为是转售价格维持的形式而承担反垄断法上的责任。但是,单纯从生产商与零售商之间协议的角度来理解建议零售价则忽略了其对消费者可能产生的影响。对消费者决策的研究表明,消费者决策过程并非完全理性,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强制力的建议零售价为消费者决策提供了参考点,使得消费者在将商品的价格与参考点比较时产生损失或收益的感受,进而可能实质性地影响最终的消费决策,达到与固定转售价格维持、最高转售价格维持类似的效果。对此,实证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对建议零售价的法律规制应当超越协议的视角,而将其纳入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体系之中。
李剑
关键词:建议零售价参考点反垄断法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体系冲突与化解被引量:75
2014年
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蓝本虽然是欧盟竞争法,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深受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影响。在中国近期的垄断协议案件中可以看到二者所带来的冲突。错误成本分析框架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来理解不同法律体系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并思考如何进行制度选择。错误成本分析框架包含了市场中假阳性更多还是假阴性更多、市场自身是否更具错误修正能力的前提假设,对这些假设的分析又构成认识中国问题的基础。而限制竞争行为的实证研究以及对中国市场状况的认识表明,建立在一定先验基础上的法律体系在一般意义上并无绝对优劣之分,但在确定的前提假设下保持法律体系的逻辑一致性则具有内在的巨大价值。为此,中国应该在目前所采纳的欧盟竞争法体系上,更好地梳理和确立自己的反垄断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谨慎地进行制度变革。
李剑
关键词:反垄断法实施
出版物多样性保护与反垄断法的转售价格维持规制被引量:12
2013年
出版业中同时存在自由定价和转售价格维持两大体系。转售价格维持体系下,这一纵向限制被认为可以促进出版物多样性,从而获得反垄断法豁免。对此,由于反垄断法本身缺乏对多样性问题的直接分析框架,加上实证研究的结论不够明确,从而导致争论长期存在。但是,对出版产业链的全面分析可以发现:一方面,自助出版以及新销售方式可以在不采用转售价格维持下提升出版物的多样性;另一方面,转售价格维持不仅会影响到出版商和书店,更会提高批发商控制市场的能力,导致产业风险向出版商和书店转移,并抑制读者需求的满足。因此,在将竞争作为基本市场规则的情况下,多样性保护不能作为出版物豁免转售价格维持的理由。
李剑
关键词:多样性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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