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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11HDSK201)

作品数:3 被引量:2H指数:1
相关作者:彭辅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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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刑法分则
  • 1篇秩序
  • 1篇市场秩序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解释
  • 1篇情节
  • 1篇情节严重
  • 1篇客体
  • 1篇类型化
  • 1篇公共秩序
  • 1篇法解释
  • 1篇犯罪
  • 1篇犯罪客体

机构

  • 3篇湖南大学

作者

  • 3篇彭辅顺

传媒

  • 2篇法律方法
  • 1篇求索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抽象结果加重构成的解释方法与路径——兼析两个司法解释的缺陷被引量:1
2014年
抽象结果加重构成中的"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等属于不确定概念,应采用类型化的方法予以具体化。其中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后果严重"的具体化应根据其存在的基本犯的四种不同类型来确定其范围和程度;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具体化应根据其存在的基本构成要件的不同类型来确定其范围和程度。目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关于抽象结果加重构成的司法解释存在着缺陷,需要修改。
彭辅顺
关键词:类型化司法解释
抽象情节加重构成的解释规则被引量:1
2013年
研究抽象情节加重构成的解释规则对于刑法适用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对作为抽象加重构成的"情节严重"的解释,首先应立足于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或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罪中情节,不能随意扩张到罪外情节;然后应根据个罪的规范目的和基本罪状的描述来确定其具体内容。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释,应以"情节严重"的解释为基础,并在"情节严重"的事项范围内进一步进行目的性限缩。其途径有二:一是通过减少"情节严重"的具体情节,并提高其中具体情节的违法性程度来解释"情节特别严重";二是不减少"情节严重"的具体情节,纯粹通过提高属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情节的违法性程度来解释"情节特别严重"。
彭辅顺
关键词:情节严重
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刑法分则中的定位
2013年
《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24条之一纳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之中,不符合犯罪归类的一般规则,不利于刑法分则罪名体系的内在协调,有必要将其调整,应将其作为《刑法》第294条之一纳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的"扰乱公共秩序"之中。
彭辅顺
关键词:犯罪客体市场秩序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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