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ZD031) 作品数:17 被引量:197 H指数:9 相关作者: 郑友德 伍春艳 李薇薇 王活涛 范长军 更多>> 相关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文化科学 社会学 更多>>
欧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新进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34 2017年 商业秘密是现代商业活动中竞争致胜之利器,一旦被违法公开,对权利人的损害即不可逆转,从而会为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为强化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世界各国近年来频频修法,以防患于未然。作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主要法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失之笼统,而且施行二十多年未作修改,严重滞后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难以应对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和司法中的诸多难题。所以,有必要对欧盟和美国新近的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予以系统分析,借鉴转用,及时推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立法。其中,关于商业秘密内涵、侵权行为及其认定、法律责任、司法救济程序与域外适用等立法重点与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李薇薇 郑友德关键词:商业秘密 不正当竞争 侵害行为 域外适用 3D打印开源硬件许可问题探讨 被引量:8 2014年 引言 3D打印,亦称“增材制造”( additive manufacturing ),是制造业领域正在迅速发展的一项新兴技术,被誉为“具有工业革命意义的制造技术”[1]22。开源硬件②( open source hardware )是以类似于开源软件③( open source soft-ware)的方式设计的硬件,其作用在于鼓励硬件的源代码(即产品设计文件)由硬件设计者、制造者和消费者组成的共享社区内开放分享。从3D打印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正是有了3D 打印设备中的开源硬件( open source hardware),才使得3D打印机的成本大幅降低,使其从昂贵的、复杂的工业化用途向易于操作、成本低廉的大众化、个性化消费发展[1]27-28。开源硬件许可证是以著作权为基础,构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许可协议,并通过许可协议约定源代码的许可方式以及复制、改编行为的界限,规制源代码共享社区中的许可行为和侵权行为。相比开源软件取得的巨大成功,开源硬件仍然裹足不前,缺乏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著作权许可协议制约其发展。3D打印技术的出现,为解决开源硬件的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本文拟分析3D打印开源硬件许可证的著作权基础,并探讨3D打印开源硬件的许可方式。 郑友德 魏光禧关键词:著作权人 新兴技术 打印设备 HARDWARE ADDITIVE 试论3D打印核心著作权问题 被引量:7 2014年 在某种意义上,一部人类文明史便是技术进步史和商业繁荣史。技术和商业就是这个舞台上的双人舞者,而法律,有如延绵不绝的舞曲。此三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其中,技术、商业是充满活力的创新者,而法律则是最为稳健的智者。前者发出挑战,后者进行制约。作为以保护、促进技术进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知识产权法,从来都是最直接面临技术以及相应的商业模式革命的法律领域之一。在与因特网、基因等新生事物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刚刚探讨得比较深入之际,3D打印(三维印制)技术及其相应的经营模式问题便跃出了地平线。 韦之关键词:著作权问题 著作权保护 复制权 著作权人 试论3D打印技术背景下专利间接侵权的认定 被引量:9 2014年 引言 3D打印技术( Three -dimensional printing technolo-gy),是指经由3D打印机,依据三维数字模型文件,通过分层制造、叠加成形的方式制造三维物体的数字化制造技术。2012年以来一些与3D打印技术有关的专利诉讼②以及部分3 D打印核心专利2014年期限届满的报道③,让产业界、学界和实务界开始关注3D打印技术是否有可能对专利权的行使造成冲击,在3D打印技术背景下是否会产生“社会制造( social manufacturing )”和“大众侵权”,三维数字模型文件的创建、传播和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专利间接侵权等问题。由于我国专利法目前还没有关于专利间接侵权的直接规定,笔者将结合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专利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梳理和分析3D打印技术领域专利间接侵权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我国专利法如何回应3D打印技术发展对其形成的冲击和挑战。 伍春艳关键词:间接侵权 专利权人 数字化制造技术 专利诉讼 3D打印中商标不当使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4 2014年 3D打印②是以利用计算机对打印实物的3D模型进行“切片”、“分层”,然后使用能够快速黏合成形的材料将该实物逐层叠加打印出来的技术,其定制化、高精度、低能耗等特征使之被视为颠覆性革新技术,可预见其在不同产业的广泛应用,甚至实现个人或家庭普及化③[1]。但这种颠覆传统大规模集中化生产的制造方式,使得产品更容易被复制和扩散。盗版和侵权的风险可能令传统制造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给规制假冒、侵权行为的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带来挑战。 李薇薇关键词:侵权行为 假冒行为 定制化服务 侵权认定 低能耗 3D打印对专利产品修理与重作规则的挑战 被引量:6 2014年 引言 3D打印是当今世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该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冲击专利产品的修理与重作规则。现有研究指出,3D打印的“建模阶段”可能侵犯著作权,“产品化阶段”可能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等[1]。但对于专利产品的修理与重作问题,尚无具体论述,只是有学者预计,3 D打印技术会使专利产品的修理与重作更难界定。 范长军 郭志旭关键词:侵犯专利权 侵犯著作权 专利权人 专利侵权 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 论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知识产权策略 被引量:13 2016年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实施旨在减缓气候变化的绿色技术创新战略。对于绿色技术的创新与传播,知识产权法究竟是催化剂抑或阻却剂,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依然各抒己见。本文试以现行知识产权法为基础,诠释绿色知识产权法的内涵与外延,探讨减缓气候变化的绿色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应对策略。 郑友德 王活涛 郭玉新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二条的完善 被引量:12 2016年 尽管学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一般条款地位尚存争议,司法机关业已开始运用该条款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呈现出的新形态进行裁判。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一般条款,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构,将《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予以合并表述。合并后的一般条款在对竞争行为正当性进行评判时应考虑行为损害的法益和造成的后果,兼顾价值判断的重要性,在具体案件中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阐释。 郑友德 伍春艳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类型化 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的可专利性——欧洲法院Brüstle v. Greenpeace e.V.专利案述评 被引量:4 2014年 对人类胚胎的保护,其本身就关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德国《专利法》与《欧盟生物技术发明法律保护指令》的规定,基于工商业目的的对人类胚胎的利用,不能授予专利。但对于什么是人类胚胎未作解释。而德国《刑法典》只保护"着床"(受精卵附着在子宫壁上)之后的人类胚胎。随着生物医学的现代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类胚胎在胚胎移植中被丢弃与毁坏,引发了体外胚胎的保护问题。欧洲法院就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提交的Brüstle v.Greenpeace e.V.案所作出裁决,从宪法角度阐明了人类胚胎的概念,将人类胚胎的保护延展至体外胚胎,使得相关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范长军 李波关键词:人类胚胎 可专利性 BRISTLE 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的版权治理与许可对策 被引量:9 2015年 公共部门在履行公共职责的过程中会掌握和积累数量众多的信息,其中很多信息可以成为版权保护的对象。知识共享许可模式以六套许可条款组合为核心,倡导标准化的授权模式,可以成为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的版权治理新模式。此外,知识共享许可模式还与信息自由及披露之间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对此,我国可以在比较和借鉴各国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模式的基础上,尤其是在吸收知识共享许可模式优势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制度。 郑友德关键词:公共部门信息 再利用 版权 知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