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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XFX015)

作品数:9 被引量:207H指数:5
相关作者:孙鹏张玉敏侯国跃孙莹王智斌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东莞理工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法典
  • 3篇侵权
  • 3篇民法
  • 3篇民法典
  • 2篇知识产权
  • 2篇赔偿
  • 2篇侵权法
  • 2篇侵权行为
  • 2篇权法
  • 1篇义务
  • 1篇知识产权立法
  • 1篇致害责任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人文
  • 1篇人文主义
  • 1篇商业秘密
  • 1篇商业秘密侵权
  • 1篇商业秘密侵权...
  • 1篇审判

机构

  • 8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东莞理工学院

作者

  • 2篇孙莹
  • 2篇侯国跃
  • 2篇张玉敏
  • 2篇孙鹏
  • 1篇李雨峰
  • 1篇韩中节
  • 1篇王智斌

传媒

  • 2篇河北法学
  • 2篇甘肃社会科学
  • 2篇现代法学
  • 1篇社科纵横
  • 1篇法商研究
  • 1篇重庆行政(公...

年份

  • 1篇2011
  • 2篇2010
  • 3篇2009
  • 1篇2006
  • 2篇2005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论我国民法典设置知识产权编的理由及基本构想——以概括式立法为目标模式被引量:23
2005年
民法典是否设置知识产权编是民法典体系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关系的历史发展、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各自的重要意义方面论述了知识产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必要性,从法典体系化的角度分析了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在体例上采取概括式立法的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内容的基本构想。
张玉敏王智斌
关键词:民法典
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溯源——以新中国民法典第一次草案为视角被引量:1
2011年
民法调整对象问题是新中国民法典第一次起草时争论最大的问题之一。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的逻辑与大陆法系区分公法、私法的逻辑显然处于不同的话语系统。由于在对财产关系的定性中,只见财产的所有关系,而不见与其密切相关的财产的利用关系,这就直接导致了在草案的体系和结构中只有所有权制度,而无传统民法中普遍规定的他物权制度。
孙莹
关键词:民法典民法调整对象他物权
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审判中的几个问题被引量:6
2009年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害商业秘密的主体限定为"经营者",显然不敷使用,有必要进行扩张解释;关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种类的规定过于简单,使得实践当中的许多侵权行为成为漏网之鱼;保密义务有别于竞业禁止义务;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原则上应当设立诉讼禁令制度;关于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进一步完善。
韩中节
关键词: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保密义务举证责任损害赔偿
当前中国《侵权法(草案)》之比较研究被引量:12
2010年
当下的《侵权法》立法准备工作,只能在已有《草案》的基础上继续前进而不能推倒重来,故对比研究这些《草案》的内容并提出完善方案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学者对侵权法归责原则存在不同观点,《草案》规定亦仁智互现,将来立法应确立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是过错的认定方法,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公平作为法律价值,既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确立的基础,又是特殊情况下的损失分摊规则,但并非归责原则。针对具体的侵权责任方式,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即适用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的,须以责任人的过错为条件;而适用其他侵权责任方式的,不以责任人的过错为条件。应当法定化的抗辩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依法行使权利或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受害人过错、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是一般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但能否作为特殊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则应分别而论。受害人过错规则的适用范围应适当扩大,以涵盖"监护人过错"及"受害人方面的原因"。《侵权法》是"保护法",故侵权责任方式不仅包括损害赔偿,还包括其他方式;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宜与"赔礼道歉"并列、"修理"不宜与"恢复原状"并列为侵权责任形式,"重做"、"更换"是违约责任形式,而非侵权责任形式。应当将危险物品和危险作业进行区分后各自设置相关规则。物致害责任均为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为物的实际管领者。侵权法上的动物致害,应当既包括饲养动物又包括野生动物。损害赔偿的趋势之一是在特殊领域承认惩罚性赔偿,侵权法在产品责任领域可以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惩罚性赔偿金额应限制在实际损失的两倍范围之内。
张玉敏侯国跃
关键词:侵权法归责原则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
对“侵权法草案(八月稿)”的修改意见
2009年
我国立法机关当前民事立法的重中之重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据有关方面透露,这部法律的草案将在今年10月底进行"三审",(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该草案之第八编为"侵权责任法",这是新中国第四次起草民法典过程中的第一个侵权行为法官方草案。
侯国跃
关键词:侵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法民事立法
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兼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150
2006年
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中的“强制性规定”应界定为公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说是沟通公法强制与私法自治的“管道”,在性质上为授权法官进行价值补充的概括条款。法院应遵从均衡性原则、适合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将违反强制性规定与违反公序良俗作“一元化”的把握,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灵活地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的效力。
孙鹏
关键词:法律行为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效力判断
知识产权法典化论证质评被引量:17
2005年
在中国知识产权的立法进程中,存在“特别立法”、“单独法典”和“作为民法典的一篇”三种模式,它们基本上沿袭了世界上既有的知识产权三种立法模式。在理论界,多数学者指出,知识产权的法典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方法论上他们多数采用的是比较、逻辑的进路;在知识资源上多数依赖的是比较法和历史史实的支撑。法典化论者有关制定知识产权法典的论证是不充分的。在中国语境下,与“特别立法”模式相比,“法典化”具有一种比较优势;但它不具有现实性。比较说来,中国当前应当制定一部《知识产权法通则》。
李雨峰
关键词:知识产权立法法典化比较优势
论我国民法典的结构选择——在法国模式与德国模式之间被引量:1
2009年
在民法典的结构上,法国模式并非人文主义的典范,德国模式更非物文主义的代表。决定民法典精神气质的是法典的内容而非法典的结构。相对于法国模式,德国模式在技术上具有巨大的优势,理应成为我国民法典效法的对象。
孙鹏
关键词:民法典体系结构人文主义
新中国民法典第二次草案透视被引量:2
2010年
新中国民法典第二次草案作为当今民法学研究很好的"反面教材"是不应被我们忽略的。此次草案在体系和结构上仍承继了德国法传统。新中国民法典第二次起草也有其富含时代特色的立法指导思想——阶级斗争的思想。
孙莹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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