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081042520)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相关作者:段宏磊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社会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自动化与计算...
  • 1篇社会学

主题

  • 1篇业主
  • 1篇业主团体
  • 1篇业主委员会
  • 1篇法律
  • 1篇法律主体
  • 1篇法律主体地位

机构

  • 1篇中国石油大学...

作者

  • 1篇段宏磊

传媒

  • 1篇十堰职业技术...

年份

  • 1篇2009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赋予业主自治性机构法律主体地位理论探究
2009年
现行法律法规不仅没有对业主自治性机构的法律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甚至连业主自治性机构的归属客体都处于模糊状态。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业主团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类似于公司法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三者的关系。业主团体是享有权利、义务的法律主体,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意思表示机构和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社区意识真正成型的社会,业主团体是一个具备共同利益指向的社会团体,为维护这个团体本身和各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赋予其正当的法律主体资格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
段宏磊
关键词:法律主体地位业主团体业主委员会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