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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CZX025)

作品数:7 被引量:19H指数:3
相关作者:毛兴贵杨礼银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哲学宗教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政治
  • 5篇政治义务
  • 2篇义务
  • 2篇哲学
  • 2篇哲学史
  • 2篇契约论
  • 2篇罗尔斯
  • 2篇公民
  • 2篇公平原则
  • 2篇哈贝马斯
  • 1篇许诺
  • 1篇哲学家
  • 1篇政治哲学
  • 1篇政治哲学家
  • 1篇证成
  • 1篇旨趣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契约
  • 1篇社会契约论
  • 1篇社会生活

机构

  • 5篇西南大学
  • 3篇北京大学
  • 2篇武汉大学

作者

  • 5篇毛兴贵
  • 2篇杨礼银

传媒

  • 2篇哲学动态
  • 1篇学海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陕西师范大学...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哲学门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 3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公民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从许诺行为谈起被引量:1
2010年
许诺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实践,是因为人们没有理解其道德约束力的来源。作为产生自我承担性义务的典范,契约论者用许诺来说明公民的政治义务,这是契约论的核心理念。但是这种类比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政治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许诺实践,而且政治义务也并不奠基于践诺义务。这种观点对自由主义是致命的,它威胁到自由主义大厦的基础。为此,契约论者必须找到新的论据来证明公民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
毛兴贵
关键词:许诺政治义务契约论
守护民主的社会生活——论哈贝马斯和福柯的共同理论旨趣
2010年
哈贝马斯与福柯在理论上有诸多分歧,对此人们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对于他们共同的理论旨趣却鲜有人涉及。他们共同的理论旨趣在于守护民主的社会生活。这表现在:揭示现代社会的各种专制问题,表达民主的社会生活的理想,提出民主生活的可能路径——对话批判。其中重要的不是他们是否认可民主的价值,而在于他们表达的民主的共同涵义,那就是对各种各样社会生活及其意义的彰显与守护。哈贝马斯所提出的"重振公共领域"可以被看做当前话语批判的比较理想的场所,从而为实现民主价值提供一种可能的条件。
杨礼银
关键词:哈贝马斯福柯民主
政治义务的公平原则理论如何可能?--论乔治·克洛斯科的政治义务理论
2012年
用公平原则来解释和证成公民政治义务的做法源于哈特,并得到罗尔斯的支持,但受到诺齐克的严厉批评;乔治·克洛斯科试图重构公平原则论证,他认为,如果一种合作事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值得受益者为之努力,是他们不可或缺的,而且利益与成本的分配又是公平的,那么这种合作事业无须得到受益者同意便可向他们强加义务。如果国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满足了这些条件,公民便有义务支持国家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由于许多公共产品是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所必需的,因此公民也有义务支持国家提供这些次要的公共产品。鉴于克洛斯科的论证存在的诸多问题,他的修正版公平原则理论也是失败的。
毛兴贵
关键词:政治义务公平原则公共产品
论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公民不服从”理论被引量:6
2009年
从苏格拉底明知对自己的审判不正义仍然拒绝越狱而甘愿接受死刑,到梭罗明确提出公民不服从的思想并以抗税的形式亲身践行,再到马丁.路德.金领导的争取黑人自由的示威游行,西方在法治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公民不服从的传统。罗尔斯将这样一种争取民主的公民不服从问题纳入他的正义论体系,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使得这一问题再次成为法学、伦理学和政治学关注的热点。但是,罗尔斯的这一论述也有其缺陷。相比较而言,哈贝马斯在公民不服从问题上给出了更有说服力的论述。
杨礼银
关键词:公民不服从罗尔斯哈贝马斯
论政治义务及其证成被引量:3
2008年
公民的政治义务与国家的统治权利相对,是一种道德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政治义务问题是一组相关的问题,以公民为什么有服从义务为中心。义务与责任的区分对于政治义务问题意义重大。各种证成政治义务的进路都有问题,这把我们推向了无政府主义。
毛兴贵
关键词:政治义务义务证成
功利主义与政治义务被引量:2
2011年
如何解释并证成政治义务,即公民为什么有义务服从其政府的问题,向来是社会契约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自从社会契约论式微以来,政治义务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随之不再为政治哲学家所重视。在政治哲学史上,学者们往往把社会契约论的衰落归结为两条原因:“一方面,
毛兴贵
关键词:政治义务功利主义社会契约论政治哲学家哲学史式微
公平原则与政治义务:从哈特到罗尔斯被引量:7
2010年
如果公民有义务服从国家的法律与统治,这种义务的根源是什么?或者说,公民为什么有义务服从国家的法律与统治?这是政治义务的核心问题。政治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传统回答是同意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公民之所以有义务服从,是因为他们以某种方式对国家表示了明确的或隐然的同意,
毛兴贵
关键词:政治义务公平原则罗尔斯哈特哲学史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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