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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IIYJC820056)

作品数:3 被引量:19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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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垄断
  • 2篇经营者
  • 2篇经营者集中
  • 2篇救济
  • 2篇反垄断
  • 1篇审查
  • 1篇企业
  • 1篇企业合并
  • 1篇救济措施
  • 1篇参与权

机构

  • 3篇上海大学

作者

  • 3篇李俊峰

传媒

  • 1篇当代法学
  • 1篇云南师范大学...
  • 1篇竞争政策研究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2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全球平行审查背景下的中国经营者集中救济被引量:12
2015年
当今世界已形成以美国为总源头、欧盟为主要支脉、由逾百个国家平行参与的经营者集中全球审查机制,其决策话语权掌握在拖沓、严苛和有制裁力的少数国家手中,由此产生的"湮没"和"搭便车"效应对各国的集中救济执法兼有利弊。在集中救济执法的全球格局里,中国扮演了多重复合角色,并且应当继续采取进退有度的灵活执法策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争取本国利益,在力所不及之处与世界主要国家的救济决策合生共处。
李俊峰
关键词:经营者集中
论不特定第三人对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的参与权被引量:5
2012年
与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存在利害关系的不特定第三人,应有权介入审查程序,表达意见主张,对审查结论施加影响。欧盟和美国从知情权、表达权两个方面对不特定第三人参与权进行确认和保护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国的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蕴含制度性失败风险,亟待提高透明度和开放性,建立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为不特定第三人提供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
李俊峰
关键词:企业合并反垄断参与权
论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矫正被引量:3
2016年
为了维护反垄断法律实施的纯洁性及其对复杂市场环境的适应性,有必要对某些已经生效的不合法、不适当的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进行矫正。但是,信赖救济措施具有安定性的集中当事方或第三人的利益却极可能因此遭受不利影响。为化解竞争执法机构、集中当事方、第三人之间因救济措施矫正所生之冲突,应明确界定矫正的事由、方式、程序、效力,以及对因矫正而受害者的救济机制。
李俊峰
关键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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