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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AOCQN201313)

作品数:4 被引量:19H指数:2
相关作者:侯艳芳沈倩孙丽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犯罪
  • 2篇危险犯
  • 2篇污染
  • 1篇新论
  • 1篇刑罚
  • 1篇刑法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严格责任
  • 1篇意思自治
  • 1篇融资
  • 1篇生态犯罪
  • 1篇权利
  • 1篇民间融资
  • 1篇南海海域
  • 1篇具体危险犯
  • 1篇环境刑法
  • 1篇国际刑事
  • 1篇国际刑事责任
  • 1篇国内化

机构

  • 3篇山东大学
  • 1篇南京师范大学
  • 1篇北京市朝阳区...

作者

  • 2篇侯艳芳
  • 2篇沈倩
  • 1篇孙丽

传媒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海南大学学报...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江西警察学院...

年份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还权与民—民间融资合法化的根据被引量:3
2014年
民间融资是公民的自然财产权利和法定财产权利。民间融资犯罪化保护了垄断国有金融企业的利益,实质上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限制和剥夺,是与民争利的行为。民间融资犯罪化夸大了民间融资的负面作用,忽略了公民的意思自治,造成公私财产权利保护的不平等,同时也导致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冲突。刑法应当还权与民,对民间融资的规制应当坚持其私权利的本质特征,对其予以平等保护,同时及时调整、清理有关民间融资的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民间融资合法化。
孙丽
关键词:民间融资犯罪财产权利意思自治
海洋生态犯罪的惩治及其国际刑事责任的国内化
2015年
海洋生态犯罪具有侵害行为的多样性、侵害范围的广泛性、危害后果的潜伏性特点。从康菲石油污染案来看,我国惩治海洋生态犯罪面临诸多困境。提倡在海洋生态犯罪中设置危险犯,并将法人,尤其跨国法人明确为惩治主体。应设计海洋生态犯罪的特色刑罚体系,即适当提高法定刑幅度,在财产刑和自由刑的基础上增加资格刑的适用,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和公益服务等多元处罚模式。基于海洋生态利益的共有性特征,海洋生态犯罪国际刑事责任追究十分必要,而国际刑事责任的国内化采用介于中间的混合模式应为司法实践中最好的选择。
沈倩
关键词:危险犯国际刑事责任
海洋污染犯罪中危险犯的设置——基于南海海域的探讨被引量:1
2016年
南海海域污染严重,现行海洋环境刑事保护机制应对不力。危险犯具有法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社会防卫功能,在海洋污染犯罪中设置危险犯有利于海洋环境的提前性保护。将海洋污染犯罪设置为具体危险犯,由司法机关判断行为是否严重威胁海洋法益,有利于合理把握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尺度、将刑事处罚控制在适度范围之内。海洋污染犯罪中危险的判定宜采已经达致危险性危害期这一标准,根据海域分级即海洋自然保护区、未受污染的一般海域、轻度污染的海域以及严重污染的海域进行区别对待,并结合南海确定海域与争议海域的环境状况进行分区管理。
侯艳芳沈倩
关键词: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
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新论被引量:15
2015年
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严重影响到公众对国家管理的信心,并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我国环境刑法是否应当突破过错归责原则而引入严格责任以及在何种限度内适用仍需进行审慎的考量。环境犯罪的刑事犯特征和刑罚功能特征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不宜大范围适用严格责任,而严格责任对自然环境主体价值的重视和对刑法目的实现的促进作用则决定了在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仍具有一定的适用空间。根据环境犯罪认定之动态模式和静态模式的特点,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适用的罪型条件应为污染环境犯罪,刑度条件应为可能判处定罪免刑或者定罪轻刑的环境犯罪。
侯艳芳
关键词:环境刑法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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