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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AFX004)

作品数:25 被引量:94H指数:5
相关作者:李仁真周忆李玥王进陈南辉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4篇政治法律
  • 1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0篇金融
  • 6篇法律
  • 5篇系统性风险
  • 3篇货币
  • 3篇货币基金
  • 3篇货币基金组织
  • 3篇基金
  • 3篇基金组织
  • 3篇国际货币
  • 3篇国际货币基金
  • 3篇国际货币基金...
  • 3篇大而不倒
  • 2篇道德风险
  • 2篇信用
  • 2篇银行
  • 2篇银行监管
  • 2篇审慎
  • 2篇时间维度
  • 2篇条款
  • 2篇危机管理

机构

  • 22篇武汉大学
  • 4篇上海交通大学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15篇李仁真
  • 5篇周忆
  • 4篇李玥
  • 3篇王进
  • 2篇刘真
  • 2篇向雅萍
  • 2篇陈南辉
  • 1篇涂亦楠
  • 1篇郭玉军
  • 1篇马明飞
  • 1篇何焰
  • 1篇漆彤
  • 1篇杨心怡
  • 1篇杨方

传媒

  • 4篇武汉理工大学...
  • 2篇中国市场
  • 2篇武汉大学学报...
  • 2篇湖北社会科学
  • 2篇学习与实践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评论
  • 1篇华中师范大学...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北京航空航天...
  • 1篇理论月刊
  • 1篇证券市场导报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 1篇欧洲研究
  • 1篇武大国际法评...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金融监管研究
  • 1篇国际经济法学...

年份

  • 1篇2013
  • 17篇2012
  • 1篇2011
  • 6篇2010
2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金融机构自救中债转股的制度设计被引量:4
2012年
自救是次贷危机后国际社会为解决金融机构"大而不倒"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新的法律举措,是指通过合同约定或法律强制规定,采用债转股或债务减记等方式促使债权人承担损失,以延续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功能的制度安排。借鉴欧美经验,中国在建立债转股自救机制时,应科学设计可转股债务的范围及最低标准、债转股的触发时机及债转股的担保等条件和程序,还应注意把握其与金融机构的"生前遗嘱"制度、提前终止权的暂时中止、央行的流动性支持及跨境操作要求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李仁真周忆
关键词:债转股
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理论构想被引量:6
2011年
法律机制作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有效工具应当具有组织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可预见性等特征。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缺失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构建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应当成为危机后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维护国际公共利益的需要,又是开展早期预警实践、防范系统性危机的需要,也是推行国际金融监管协作、重塑国际金融秩序的需要。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成立为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平台。一个合理而有效的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应当至少包括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评估机制、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国际标准实施协调机制和跨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李仁真刘真
关键词: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
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金融法治演进被引量:1
2012年
金融全球化在促进国际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市场带来了新的风险。各国金融法制选择的利己性不利于市场风险的有效降低,监督缺失和信息失真等问题也妨碍了国际金融法的实施。近年来国际金融法治,尤其在金融危机之后,有了较大的改革与发展,分别反映在国际货币体系领域、国际金融监管领域和国际金融机构及组织领域。这些新的发展体现出国际金融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利义务规则化和法的价值取向稳定化的特征。展望未来,国际金融法治将更加注重公平与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趋于集中化,国际金融法的硬效力也将得以强化。
王进
关键词:法治国际金融法
后次贷危机时期IMF改革的法律思考被引量:5
2010年
2007年8月爆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蔓延成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历史再次将拯救危机的重担交给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但其法律缺陷却使其合法性日益遭到质疑。次贷危机在给世界经济带来沉重打击的同时,也孕育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变革的契机。面对这种变化了的形势,应该增设监督机构,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部的组织结构;修改份额公式,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机制;拓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完善其法律人格;改革贷款的条件性,使条件具备合法性基础;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加强其法律约束力。
向雅萍
关键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缺陷
论金融合约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基于雷曼破产案的分析被引量:1
2012年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是全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其破产引发了诸多金融交易合约的后续履行争议,并在美国及英国等地引起系列诉讼。英国法院通过考察普通法上的反剥夺原则,最终认定合约中的破产约定条款有效。而美国法院则基于破产法上的约定条款无效规则否定了其效力,并认为该条款不属于美国破产法上安全港规则的例外范围。英美两国法院对相同条款的效力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也对我国如何完善破产法的相关机制以妥善处理金融机构破产后的金融合约后续履行问题,进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传导并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了诸多借鉴之处。
漆彤
关键词:金融破产法效力条款合约
宏观审慎监管的政策框架与国际标准被引量:2
2012年
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而言的,意指将金融系统视为一个整体,运用审慎工具,对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行识别、分析、监测和处置,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累积和集中,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使命在于应对系统性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从时间维度和跨行业维度完善其政策框架,将其引入核心原则体系并明确其实施标准,是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发展一大趋势。
李玥李仁真
关键词:宏观审慎系统性风险时间维度
由次贷危机论信用违约交换的法律规制被引量:2
2010年
2007年,美国次级房贷市场爆发危机,其影响波及全球。信用衍生品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信用违约交换作为信用衍生品的表现形式之一,被称为次贷危机之后,全球金融市场的又一个"黑洞"。现阶段,欧美等金融监管机构正试图通过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规范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建立统一结算所等法律手段,对信用违约交换加以规制。我国可以借鉴欧美的相关立法与实践,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监管机制。
郭玉军马明飞
关键词:次贷危机信用衍生品
主权债务重组方法的选择--基于管制暗示理论的思考被引量:4
2010年
主权债务重组方法经历了从一致行动条款占据主导地位再到集体行动条款成为主流的历史选择过程。集体行动条款之所以成为主权债务重组方法的现实选择,是因为其相对于一致行动条款具有制度优越性,而较之于法定方法更具现实可行性,同时也与晚近主权债务市场的结构变化及现实需要息息相关;基于管制暗示理论来分析,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向主权债务市场及其当事人发出的各种管制暗示是一个重要因素。主权债务重组方法的未来选择应该注重管制暗示的作用,公共机构可以通过管制暗示促使主权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有效选择。
李仁真杨方
关键词:集体行动条款
欧洲稳定机制的法律透视被引量:5
2013年
欧洲稳定机制(ESM)是欧洲在主权债务危机的推动之下,为维护欧元区金融稳定而创设的永久性法律机制,是欧元区17国政府基于《欧洲稳定机制条约》而建立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它在国际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具有在严格条件下对陷入困境的欧元区国家及银行提供资金援助的职能,在现阶段担负着阻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传染的重任。作为欧洲的"防火墙",ESM的设立对于维护欧元区乃至全球的金融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ESM的设立和运行不在欧盟框架之内,因而在部分成员国内曾引起合法性的争议,目前由其引发的关于宪政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
李仁真杨心怡
关键词: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欧洲稳定机制危机救助金融防火墙
欧共体竞争法中卡特尔案件的罚款规则被引量:1
2012年
罚款作为欧共体委员会制裁卡特尔行为的一项重要行政处罚手段,经过多年的实践,尤其在2004年欧共体竞争法现代化过程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现行的罚款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罚款标准的清晰度和透明度,更加明确了实施罚款的条件和程序,增强了罚款政策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从而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另外,一些减免罚款的新手段和工具的适用,也使罚款的制裁效果进一步加强。
吴津何焰
关键词:欧共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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