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00902155)
- 作品数:5 被引量:6H指数:1
- 相关作者:张元鹏马可李寿荣刘文峰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事诉讼统一证明标准论纲——兼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层次论者商榷被引量:5
- 2011年
- 多数学者提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这种观点不妥。一些法治发达国家的确是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也要跟在他国身后亦步亦趋。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认识论不能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层次论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并且不同办案主体深受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这更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进入审判从而带来的案件发回重审。
- 张元鹏
- 关键词:证明标准诉讼阶段提起公诉
- 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层次论者的商榷
- 2010年
- 有学者提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一些法治发达国家也确实是如此。但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并且由于对认识问题的理解、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这有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进入审判。
- 张元鹏
- 关键词:证明标准诉讼阶段提起公诉
-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统一论探析
- 2010年
- 有学者提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一些法治发达国家也确实是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也要如此。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并且由于对认识问题的理解、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这也有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涌入审判。
- 张元鹏李寿荣
- 关键词:证明标准诉讼阶段提起公诉
- 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对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影响
- 2011年
- 多次、反复、随意发回重审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增加了需要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的数量,包括:二审法院对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不予理睬应当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对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不置可否,而实际上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而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排除的,取证行为严重侵害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情况下,应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支持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而二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排除的,一审法院没有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情况下,案件应发回重审。对此,检察机关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外部的联动沟通机制,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以及法院可能滥用发回重审裁量权的监督。
- 张元鹏刘文峰马可
-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发回重审法律监督
- 驳刑事诉讼多层次证明标准论被引量:1
- 2011年
- 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并且由于认识的问题、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而不能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这有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进入审判从而带来的案件发回重审。
- 张元鹏
- 关键词:证明标准诉讼阶段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