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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8013)

作品数:3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熊云辉齐树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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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无讼
  • 3篇法院
  • 2篇纠纷
  • 1篇正当
  • 1篇社会
  • 1篇司法
  • 1篇纠纷解决
  • 1篇法理
  • 1篇法理分析

机构

  • 3篇厦门大学

作者

  • 3篇熊云辉
  • 2篇齐树洁

传媒

  • 2篇东南司法评论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理论与实践
2013年
近年来,福建法院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活动,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然而,随着'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的全面铺开,相关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对于'无讼社区'活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务界还缺乏清醒的认识。法院甚至担心,通过司法机关来推动这项活动,有无可靠的依据(包括法理学、社会学以及宪法等方面的依据)?为此,亟须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和提炼。对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活动进行研究,具有以下意义:(1)有利于客观评价'大调解'、'能动司法'的司法政策。对于司法中盛行的'大调解'、'能动司法'的司法政策,学界争议较大。
齐树洁熊云辉
关键词:法院司法无讼
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实践与启示
2012年
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群体性事件频发。《论语》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受此启发,福建法院开展'无讼社区'活动,从源头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尝试对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活动予以综述,供学界参考。
熊云辉
关键词:法院社会纠纷无讼
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法理分析被引量:5
2014年
法院主导创建"无讼社区"的实践是中国司法的新动态。"无讼社区"的实践具有合理性。司法推动"无讼社区"建设的正当性在于符合司法原理和纠纷解决原理,基层法院作为"无讼社区"建设主体的正当性在于社区法治资源短缺的需要、社区法治社会化的需要、实现政治动员的需要。"无讼社区"未来发展应分三步走,终极目标是实现社区自治,法院变主动为被动,成为"无讼社区"建设的保障者。
齐树洁熊云辉
关键词:法院纠纷解决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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