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DJXS10082220)
- 作品数:10 被引量:47H指数:4
- 相关作者:董正爱陈德敏胡耘通杜辉冯子轩更多>>
- 相关机构: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循环经济视阈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解构被引量:3
- 2010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针对产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再资源化利用,它要求生产者不但要承担产品质量和性能等经济责任,还要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即承担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和处置的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所负担的责任延伸到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特别是产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阶段,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一定理论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于保障我国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再资源化利用,对于建设小康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 董正爱
- 关键词:废弃物再资源化生产者责任延伸
- 主体利益调整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省际协调的决策模式与法规范基础被引量:14
- 2012年
-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它追求流域范围内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上下游省际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由于省际之间利益冲突博弈的牵制以及政府杂乱渐增主义决策形态的限制,流域上下游之间冲突严重,所涉省际之间的利益衡平以及生态补偿标准、程度等很难达成一致。流域生态补偿不仅要从决策模式上积极纠偏,更要切实解决法规范的结构性问题,遵循压制型法——自治型法——回应型法的基本主线,用回应性的、负责任的法规范对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变化作出积极回应。
- 陈德敏董正爱
-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法律规范
- 循环经济视阈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解构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针对产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再资源化利用,它要求生产者不但要承担产品质量和性能等经济责任,还要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即承担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和处置的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生产者对...
- 董正爱
- 关键词:废弃物再资源化生产者责任延伸
- 论中国法学教育科学发展的路径被引量:8
- 2011年
- 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存在虚假繁荣的问题,这种假象困扰着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实现法学教育科学发展的前提是厘清法学教育科学发展的实质这一命题,梳理"为什么要发展法学教育,为谁发展法学教育,发展什么样的法学教育以及怎样发展法学教育"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在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树立以人为本、以法治建设为本、以社会和谐为本的标准,坚持精英化的法学教育基本路径,并在这一路径下完成校正法学教育发展的积弊的任务。
- 杜辉
- 关键词:法学教育精英化
- 医疗废物治理的制度设计被引量:2
- 2011年
- 医疗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问题的恶化越来越严重,良好的制度设计是医疗废物治理顺利、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为医疗废物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在建设循环经济的时代背景之下,理清医疗废物治理的内涵、原则,构建医疗废物治理的核心制度已经成为必然。医疗废物治理的核心制度不仅对减少资源耗费、提升环境保护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对指导、规范治理医疗废物具有深远意义。
- 胡耘通
- 关键词:医疗废物循环经济
- 基于EPR制度的企业生态化管理研究被引量:10
- 2011年
- 生态环境时代的到来,使得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仅需要依靠其内部的经营管理,而且需要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以生态化的管理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生产者责任延续制度(简称EPR)赋予了企业生产者一定的环境责任,这使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得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企业不得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树立绿色意识,主动积极地推进生态科技的创新和生态化管理。企业的生态化管理契合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能够有序地协调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是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应然要求和实然抉择。
- 董正爱陈德敏
- 关键词:EPR制度企业生态化管理
- 规划制定规范之分析与改进——以矿产资源规划法律为蓝本
- 法治主义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作为一种权威的规制方式,法律能够有效地制约规划异化,使规划按照法治规则运行。就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法律而言,实体规范存在诸多不足和某些缺陷,难以发挥对规划制定的控制功能。在分析...
- 胡耘通冯子轩
- 关键词:矿产资源规划法治法律规范
- 文献传递
- 天然气资源现状、安全保障与法律调控被引量:2
- 2010年
- 天然气资源安全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天然气资源安全,我国不仅应尽快完善技术、经济、行政等方面的保障手段和措施,更要切实加强法律的调控,建立健全天然气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和天然气行业发展的要求,应从立法层面构筑一个涵盖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产业链的统一完整的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天然气生产(上游)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天然气流通(中游)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天然气消费(下游)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 陈德敏董正爱
- 关键词:天然气资源安全法律调控
- 城市滨水区景观保护的法律规制——以重庆为视角展开被引量:2
- 2011年
- 城市滨水区是城市中最具活力、最繁华,也是最能体现城市景观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地段。但恰恰是滨水区之于城市发展重要的经济促动性,使得政府在规划、开发时往往过于关注经济利益,而忽视其生态可持续性与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城市滨水区景观保护不仅仅是景观规划设计层面的问题,更应该从法律体系的层面对产业功能的调整,文化精神的复兴以及社会活力的再生等予以规制。因此不仅需要规划部门从整体、大局出发进行规划,维护城市景观的整体性与协调性;同时,更需要法制部门完善立法,重塑滨水区景观保护的法治理念与生态目标,形成完整的滨水区景观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从滨水区的开发管理,土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交通模式的规制以及生态、历史文化景观维护等方面实现法律规制的保障。
- 董正爱陈德敏
- 关键词:景观法律规制
- 法治视野中的矿产资源规划研究被引量:4
- 2010年
- 矿产资源规划是一种规范矿产资源利用行为的制度设计,建立在尊重矿产资源自然属性、弥补市场机制失灵以及减少个体非理性抉择的基础之上。究其本质,矿产资源规划是一种带有强烈法治印记的行政行为,因而,政府权力的行使规则和标准决定了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体与程序便成为矿产资源规划达致法治主义主要途径。但就现行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法律而言,关于规划的实体法律规范存在诸多不足和难以避免的缺陷。以法治手段规范规划程序,尤其是规划制定程序显得十分必要,它在保障矿产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方面,成为一种理性的制度进路。
- 陈德敏胡耘通
-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