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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3BFX011)

作品数:5 被引量:116H指数:5
相关作者:夏锦文尹子聪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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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司法
  • 2篇司法理念
  • 2篇司法现代化
  • 2篇法理
  • 2篇法理念
  • 1篇刑事
  • 1篇侦查
  • 1篇职业化
  • 1篇指挥权
  • 1篇人民法院
  • 1篇社会主义
  • 1篇社会主义法治
  • 1篇审查
  • 1篇审查起诉
  • 1篇司法独立
  • 1篇司法改革
  • 1篇诉讼
  • 1篇诉讼程序
  • 1篇诉讼指挥权
  • 1篇起诉

机构

  • 4篇南京师范大学
  • 1篇吉林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5篇夏锦文
  • 1篇尹子聪

传媒

  • 1篇当代法学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江海学刊
  • 1篇政法论坛
  • 1篇法学家

年份

  • 1篇2010
  • 1篇2006
  • 2篇2005
  • 1篇2004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世纪沉浮:司法独立的思想与制度变迁——以司法现代化为视角的考察被引量:19
2004年
司法独立作为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是司法现代化的形式合理性表征 ,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以司法现代化为视角 ,考察 2 0世纪中国司法独立的百年曲折历程 ,勾勒近现代中国司法独立思想的形成与确立 ;从清末变法修律这一司法现代化的历史起点 ,探讨中国司法独立的制度发端及其得失 ;分析其内在矛盾及其制约因素。当代中国的司法独立历经了勃兴与衰落、反思与改革、重构与进步的艰难发展历程。透过这世纪沉浮 ,折射出司法独立的思想与制度变迁脉络 ,从而揭示这一变迁的实质和内在规律性。
夏锦文
关键词:司法独立司法现代化法治原则领事裁判权清朝末年社会主义法治
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成就、问题与出路——以人民法院为中心的分析被引量:62
2010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呈现出从司法规范重建——审判方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司法改革不仅开启了当代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崭新历程,也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发展步伐。当下中国司法改革的突出问题是司法改革的全局性缺失问题,具体表现为司法改革缺乏统一性、计划性和系统性。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明确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确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制度的整体现代化;确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走反思性司法改革道路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其关键是要反思司法改革的方法,尤其要注重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方法、综合研究方法和局部试点方法的运用。
夏锦文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理念
刑事羁押期限:立法的缺陷及其救济被引量:18
2005年
科学设计刑事羁押期限应坚持谦抑原则。坚持刑事羁押的谦抑原则、缩减羁押期限是法制宽容精神的体现 ,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是保证刑罚及时性和刑罚效果的需要 ,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从立法上看 ,我国刑事羁押期限制度有诸多缺陷 :规定的依附性和不完整性 ;羁押期限较长 ;羁押期限与涉嫌犯罪的非比例性 ;决定羁押期限延长程序的不公开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立法过于原则等等。建议将羁押期限的立法规定独立开来 ,同时适当缩减拘留、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期限 ,废除补充侦查制度 ,明确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 ,严格控制对羁押期限的延长。
夏锦文徐英荣
关键词:羁押期限刑事谦抑补充侦查审查起诉
论当事人程序自主权与法官诉讼指挥权的衡平——以民事司法为对象的考察被引量:8
2006年
民事司法解决的是私权争议,因而在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中,当事人程序自主成为其核心要素。程序自主既指当事人启动、参与程序的自主,也包括自主参与程序的有效。程序自主的正价值主要表现为:彰显司法民主、通向实体正义、技术化解社会矛盾。但程序自主也有其自身局限,程序自主可能会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实质不平等、诉讼隔阂及程序不安定等问题。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衰落,世界民事司法正在从过分尊重当事人程序自主向适当强化法官的诉讼指挥权转变。对比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改革,一方面,受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程序自主在我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职权色彩依然浓厚;另一方面,在改革的潮流中,也存在放任程序自主、疏于诉讼指挥的现象。因此,衡平程序自主权与诉讼指挥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修改民事诉讼法应当贯穿的基本理念。
夏锦文尹子聪
关键词:诉讼指挥权民事司法诉讼程序现代司法理念
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学教育被引量:9
2005年
司法现代化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司法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是:司法的职业化、司法官的精英化、司法过程的理性化。法学教育必须顺应司法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通识教育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培养素质高、技能强的精英司法官群体为己任,将目前的灌输式教学转变为启发式教学和研究型教学,完成传统法学教育向现代法学教育的转变。
夏锦文
关键词:法学教育司法现代化职业化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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