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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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近世琉球的历史和法律地位——兼议钓鱼岛主权归属
- 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日方极力撇开《马关条约》和其取得钓鱼岛所谓"主权"之间的关联,并认为钓鱼岛列屿的行政编制隶属琉球、琉球是日本的领土,所以钓鱼岛的主权应归日本,即日方主张包含着"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日本,所以钓鱼岛属...
- 刘丹XIE Hongyue
- 关键词:国际法钓鱼岛争端
- 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任择性例外”——兼评南海仲裁案中的管辖权问题被引量:5
- 2016年
- 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第298条作为争端解决强制程序的"任择性例外"被纳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可以依据第298条,通过声明的方式将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历史性所有权等争端排除在争端解决强制程序之外。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中的核心之一就是,除了可受理性问题,菲律宾所提的15项诉求是否落入中国于2006年声明所排除的争端中,从而仲裁庭无权管辖。在重点论述第298条的缔约历史和该条款的文本内容后,本文将针对仲裁庭2015年《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和2016年的最终裁决,对其与第298条的关联问题进行分析,指出仲裁庭在管辖权问题上的不当和谬误。
- 刘丹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权
- 雅尔塔条约体系在处理钓鱼岛争端上的国际法地位被引量:1
- 2014年
-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 刘丹何笑青
- 关键词:钓鱼岛争端旧金山和约条约法
- 从相关国际条约考察钓鱼岛主权归属
- 2015年
- 日本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法理依据,与其对有关国际条约的态度和立场密切相关。本文以日本开始主张拥有钓鱼岛主权的1895年为时间起点,来考察涉及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条约。通过深入分析各历史时期涉及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国际条约,认为钓鱼岛经由《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二战后依相关条约理应归还中国;日本无权以托管制度对抗中国的主权主张,而且其也在中日邦交正常化文件中承认了其应履行归还领土的条约义务。因此,日本应将钓鱼岛主权归还中国以履行其条约义务。
- 疏震娅李志文
- 关键词:条约法领土主权
- 论近世琉球的历史和法律地位——兼议钓鱼岛主权归属被引量:3
- 2016年
- 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日方极力撇开《马关条约》和其取得钓鱼岛所谓“主权”之间的关联,并认为钓鱼岛列屿的行政编制隶属琉球、琉球是日本的领土,所以钓鱼岛的主权应归日本,即日方主张包含着“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日本,所以钓鱼岛属于日本”的荒谬逻辑。本文着重对琉球地位问题“去伪”,即通过探究近世琉球(1609—1879)在历史和国际法上的地位、中琉历史上的海上自然疆界,从而进一步印证钓鱼岛属于中国,为我国钓鱼岛主权主张提供有力论据。
- 刘丹
- 关键词:国际法钓鱼岛争端
- 国际法视域下的人工固“岛”——兼论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被引量:3
- 2016年
-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海域权利日益重要,再加上科技日新月异,海洋地貌所属国越来越多地通过人工固'岛'措施,维护、加固和改善所属的海洋地貌,最为常见的是对岛礁的扩建。但国际法并未对人工固'岛'有任何规定,其合法性面临质疑。另外,人工固'岛'后形成的物体的法律地位较人工行为前是否发生改变,亦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最近,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也被国际社会热议。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该案现以常设仲裁法院作为受理机构。以上种种,究其根源,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对岩礁的法律地位规定得不够清晰。鉴于目前缺乏对该条的官方解释,实有必要从学理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
- 刘丹戴正清
- 领土争端解决判例中的“关键日期”因素及对钓鱼岛争端的启示被引量:5
- 2013年
- 关键日期对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领土争端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本文首先着重梳理领土争端判例尤其是国际法院相关判例中的"关键日期"因素,总结判例中关键日期的影响因素。第二部分就国际法理论中关键日期的内涵、确定关键日期的法律意义以及关键日期的确定标准进行归纳和分析。在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最后结合钓鱼岛争端可能存在的关键日期因素,对我国法律应对钓鱼岛争端提出相关建议。
- 刘丹
- 关键词:钓鱼岛争端
- 托管抑或军事占领?——战后琉球二维领土地位新探被引量:1
- 2018年
- 对于二战后至1972年"琉球返还"期间的琉球,中外学者存在"琉球托管论"和"占领论"两种截然不同的定性,但两种定性都欠缺结合国际法的深度分析。从"去伪"的角度,将战后琉球的应然和实然地位两个维度结合国际托管法和军事占领法,将有助于分析并驳斥日本官方所称"钓鱼岛列屿隶属琉球,美国依据《旧金山和约》享有对琉球的‘施政权’后返还给日本,因此钓鱼岛‘主权’归日本"的主张。事实上,二战后的琉球群岛具有作为"潜在托管地"和作为"军事占领地"两个维度的地位;但无论从其中哪个维度出发,或者援引"剩余主权论",都难以推导出钓鱼岛归属日本的结论。
- 刘丹
- 关键词:托管军事占领旧金山和约
- 南海海洋环保合作的困境与出路——兼及对“南海仲裁案”相关仲裁事项的辩驳被引量:11
- 2017年
- 2016年审结的"南海仲裁案"被视为"第一起全面涉及《海洋法公约》环境保护条款"的案例。菲律宾在其"海洋环保类"诉求中,指控中国南沙建设活动以及纵容渔民在争议岛礁附近海域从事捕捞珍稀物种和危害海洋环境的行为,破坏海洋环境,违反了《海洋法公约》。围绕"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及南海域外国家以"环境正义"为名展开对中国的指控,也暴露了南海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区域合作机制的缺位。本文从"南海仲裁案"出发并以此为主要案例,着重分析南海环境区域合作的现状,指出南海环保合作法制机制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中国推动南海海洋环保和渔业区域合作的机制构建提出相应建议。
- 刘丹
- 关键词:海洋环保海洋法公约渔业合作
- 论群岛制度与大陆国家远洋群岛的实践被引量:4
- 2016年
- 按照适用法律的不同,群岛可以分为沿岸群岛、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和群岛国之群岛。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四部分规定了群岛制度,群岛国可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其他国家在群岛基线内的群岛水域里享有无害通过权或群岛海道通过权。但这一群岛制度却不适用于大陆国家的远洋群岛。然而,群岛本身的地理条件并不会因为其政治地位的不同而改变。因此,大陆国家所属的远洋群岛能否适用群岛制度也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关乎我国的重大利益。
- 郭静刘丹
- 关键词: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