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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004)

作品数:13 被引量:53H指数:5
相关作者:陆幸福张震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斯坦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党校校级科研课题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3篇诉讼
  • 2篇人权
  • 2篇社会
  • 2篇司法
  • 2篇权利
  • 2篇现代社会
  • 2篇宪法
  • 2篇公私
  • 2篇法律
  • 2篇法治
  • 1篇当事
  • 1篇当事人
  • 1篇德沃金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诉讼
  • 1篇行政诉讼法
  • 1篇行政行为
  • 1篇行政争议
  • 1篇异化
  • 1篇正当

机构

  • 10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哥伦比亚大学
  • 1篇斯坦福大学
  • 1篇杭州市中级人...

作者

  • 5篇陆幸福
  • 1篇张震

传媒

  • 2篇人民司法
  • 2篇人大法律评论
  • 2篇法律方法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思想战线
  • 1篇北京行政学院...
  • 1篇司法改革论评
  • 1篇中国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8
  • 4篇2016
  • 3篇2015
  • 3篇2014
  • 1篇2013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宪法上住宅社会权的意义及其实现被引量:8
2015年
作为人权保障书,宪法应该为公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提供根本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使用住宅而非住房的措辞,意在强调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需要。从权利逻辑、现代宪法权利的属性、以及我国住宅权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看,住宅之社会权属性在宪法上应该被强调。住宅社会权的基本内涵,即国家应该保障公民适足的住宅权。综合宪法文本资源、进行宪法解释和住宅权立法等可为住宅社会权提供多重保障。
张震
关键词:住宅问题宪法住宅不受侵犯
对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标准的思考被引量:13
2016年
明显不当标准的确立,拓宽了司法审查的强度和深度,对于维护公民权,监督行政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都大有裨益。但明显不当标准在修改前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未有明确规定,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则将明显不当上升为正式的法律概念,对之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因此,需要厘清明显不当的基本内涵及其适用的标准。笔者认为,滥用职权系合法性审查的兜底,而明显不当应属于合理性审查。明显不当可适用于所有的行政行为,其适用的标准包括一般标准和特别标准,一般标准即是常理、常情、常识,而特殊标准是一般标准的具体化,作用于某一具体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正当程序原则、诚信原则、行政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
蔡维专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正当程序原则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行政争议
诉讼费制度调控功能的修复与强化被引量:5
2016年
诉讼费制度调控功能势弱常以人案矛盾、法官与律师矛盾等表象显现。我国诉讼费制度"三个结合"的规则表达——诉讼收费与低收费标准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规制相结合、多元化负担方式相结合——是特定资源配置方式、基本价值取向、资源优化策略、行为规制模式以及成本追讨机制的产物。其浅层缺陷表现为调控力度、惩罚力度、保障力度较弱,而深层次渊源则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处理失衡,制度设计融贯性不足,奖惩规则不健全,以及对诉讼私人成本兼顾不周。修复和强化诉讼费制度调控功能是系统性工程,要科学核定诉讼费交纳标准,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规范统一私人成本投入和分担规则,并加强诉讼费制度配套机制建设。
王明辉
关键词:诉讼费私人成本收费标准
公私领域分离与我国宪法再修改被引量:1
2015年
公私领域分离为构建现代政府模型所必需,自1949年以来,中国在此方面历经两个阶段:一是私人领域消失,二是残缺的私人领域重现。当前公私领域分离不足造成公权力不受制约、个人权利易遭侵犯、民众不安全感较强、社会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以及社会稳定受冲击等后果。尽管公私领域分离需要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两个层面确立,但首先应该体现在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之中。然而,中国现行宪法虽然在构建公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方面有所建树,但尚有部分条款导致公私领域混同以及公权力范围无明确边界等问题。唯有再次修改宪法,删改关于中央公权力边界不明与公权力不当介入私人领域的相关条款,方可确立公私领域的适当分离,构建现代政府模型。
陆幸福
关键词:宪法修改个人权利公权力
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程序困境及出路被引量:2
2018年
受行政化管理模式、改革举措顺位不清及'倒逼'式改革逻辑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官惩戒程序的抽象化、行政化、内部化特点比较明显。除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程序相对模糊外,其职权配置失衡、中立程度不足、保障力度偏弱,导致'追责难'与'救济难'并存。完善我国法官惩戒程序的关键在于实现监察制度与惩戒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方面强调惩戒委员会只享有建议权;另一方面也要在程序启动、全面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凸显惩戒委员会的作用,防止其成为法院自我追责的附庸。适度提高全面调查法官惩戒案件的法院层级,赋予公众惩戒申请权,实现法院监察部门与惩戒委员会的双向互动,这些虽对现有纪检监察制度有所突破,但可视为改革的较小成本,利大于弊。
王明辉
关键词:司法责任法官惩戒
人工智能与法律推理之展望被引量:2
2019年
尽管计算机已经走出实验室进入日常生活,但律师却很难发现有用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研究开启了我们使用计算机为人类思维过程建模的能力。该研究表明,计算机科学可能在律师的推理过程之实施和研究两方面提供帮助。我们将在本文论证,通过律师和计算机科学家之间严肃的跨学科工作,探索计算机在法律领域之潜能的时代已经到来。
托马斯·黑德里克陆幸福(译)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推理法律规则
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之方法论基础
2014年
法理学概念框架之建构无法回避变动的社会生活实践与普遍的法理学之间的矛盾,否则法理学将失去说服力而成为杂乱无章的概念组合。约翰·菲尼斯采用亚里斯多德的核心意思哲学方法,结合其实践价值理论,得出以将法律制度看做道德理想的核心情形的法律观点,并以此作为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基础。然而,菲尼斯的方法论尽管在其自身的整体理论中能够自圆其说,但却无法完全破解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的矛盾。
陆幸福
关键词:法理学方法论
法治中国与公民培育被引量:1
2014年
现代法治之成功依赖公民之政治成熟,而适格公民之造就亦是法治之结果。中国法治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公民直接相关,例如公民普遍违法,公民对违法行为普遍保持沉默,公民对立法与法律实施影响较弱等等。而法治中国之推进离不开适格公民之参与。因此,亟需对公民进行培育,具体方案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在中小学阶段加强公民教育以提升其素质,二是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以提高公民政治实践能力。
陆幸福
关键词:公民法治中国现代法治公民教育
政策、权利与司法裁判
2016年
H.L.A.哈特被当然视作当代英美法理学界的杰出人物。其深邃的洞察力、透彻的分析、明晰而得体的表达以及明智的论断,已经照亮他所涉及的每个主题,所有对法律哲学感兴趣者都受其著作影响。我参与了出版其锡布利演讲(Sibley lecture)的工作,因为我曾有幸师从于他。我早期的作品得到其以导师身份所做严格、但经常是委婉而有耐心的批评;这一对其思想和人格的亲密接触深深影响了我对法理学这一艰深学科的理解。
张民全(译)陆幸福(校)
关键词:司法裁判德沃金法律哲学LECTURE诉讼当事人裁判所
权利话语的批判与反批判——围绕批判法学展开被引量:10
2014年
批判法学对权利话语的批判包括五个方面,即权利的不稳定性、权利的不确定性、权利的异化、权利在政治上无用、权利导致孤立个人与人际疏远。学界对权利批判理论进行了反击,从多个角度论述了权利批判理论存在的问题。为了重塑权利话语的正当性,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证成权利话语,即权利话语与现代国家模式相契合、权利话语能够产生积极政治效果、权利话语为现代社会造就基础以及权利话语具有一定的确定性。
陆幸福
关键词:权利话语不确定性异化现代社会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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