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006)

作品数:6 被引量:42H指数:3
相关作者:侯学宾李凯文更多>>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司法
  • 2篇司法解释
  • 2篇法解释
  • 1篇冻胚
  • 1篇行政
  • 1篇行政化
  • 1篇社会学
  • 1篇社会学解释
  • 1篇衰落
  • 1篇司法裁判
  • 1篇司法工作
  • 1篇司法机关
  • 1篇司法理论
  • 1篇司法体制
  • 1篇胚胎
  • 1篇权利
  • 1篇权利结构
  • 1篇权利理论
  • 1篇教义学
  • 1篇客观性

机构

  • 6篇吉林大学

作者

  • 6篇侯学宾
  • 2篇李凯文

传媒

  • 2篇法商研究
  • 2篇法律方法
  • 1篇黑龙江社会科...
  • 1篇苏州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3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司法裁判中的社会学解释与客观性社会解释被引量:3
2018年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适用中,社会学解释方法往往与将社会经验事实作为法律解释的社会素材的客观性社会解释方法混淆。社会学解释方法属于事实范畴,客观性社会解释方法属于价值范畴,二者分属法律解释的不同认知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社会学解释与客观性社会解释在司法适用中有着不同的适用形式、场域和限制。社会学解释方法与客观性社会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恰当运用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还有利于在智识上推动中国法教义学的发展。
侯学宾耿思远
关键词:社会学解释法教义学
我国法官等级制度之检讨——以大法官群体为例被引量:10
2013年
法官等级制度是我国法官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被视为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中重要的制度建构。我国大法官的产生程序在形式意义上属于一种法院系统内部的"评定-批准"模式,而在实质意义上却属于"选任并存"模式。我国法官等级评定制度下的大法官群体在任职资格上并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大法官的来源上体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法官等级评定的"科层行政化"导致法官等级划分的不合理、激励功能的错位和法官角色的冲突。我国法官等级制度的改革应当从法官等级制度内部和我国整个司法制度外部两个方面进行,从而确保我国法官等级制度的良性运行。
侯学宾
关键词:大法官
人体冷冻胚胎监管、处置权的辨析与批判—以霍菲尔德权利理论为分析框架被引量:14
2016年
南京宜兴人体冷冻胚胎案以二审法院判决4位老人享有监管权和处置权而告一段落。这两项内涵不明的新型权利均是在绕过对人体冷冻胚胎法律属性定性的前提下被创设出来的。从判决结论上来看,监管权属于霍菲尔德权利理论中的请求权类型,而处置权属于权力类型。结合判决论证来看,这两项权利的权利结构无法绕过人体冷冻胚胎的法律定性得到证明,也不能通过现有判决论证得以证成,这导致两项首次被创设的监管权和处置权并不能解决二审判决中冷冻胚胎归属的法律难题。
侯学宾李凯文
关键词:监管权处置权霍菲尔德权利结构
司法理论研究与创新(专题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论纲
2017年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中国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法学界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中国司法理论的发展。司法理论需要研究党委在司法工作中具有何种作用,如何设置司法机关,如何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等重要问题。为了推动法学界对这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本刊邀请国内高校四位青年学者就此论题开展集中讨论。他们梳理了中国司法体制的历史发展,总结了党委协调司法工作的经验,分析了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检察院的合宪性问题等。
侯学宾
关键词:司法理论司法工作司法体制司法机关合宪性
司法批复衰落的制度竞争逻辑被引量:14
2016年
司法批复制度是我国司法解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特性体现在:个案性、被动性、事先性、及时性和效力普遍性。从司法批复制度正式确立到当下,司法批复的数量呈现出一种曲折递减的趋势,这种递减不仅是绝对数量上的减少,而且是在整个司法解释数量中所占比重的降低,这种变化体现出司法批复功能的衰落。在制度竞争逻辑下,司法批复的衰落源自于制度功能竞争下自身功能特性的弱化和丧失。狭义司法解释制度对司法批复制度造成双重逼迫,答复制度对司法批复制度形成持续侵蚀,而案例指导制度对司法批复制度形成功能替代。制度竞争逻辑也决定了司法批复制度的未来。
侯学宾
关键词: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制度
我国司法批复制度的双重面向被引量:2
2015年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批复制度就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批复权的制度规定和运行现状表明,一方面,司法批复制度的变迁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在不断地调整、收缩司法批复权的范围。司法批复的自制面向重在强调对权力运行的自我限制,主要体现在批复主体的限制、提请主体的限制、批复事由的限制和批复程序的限制。另一方面,那些针对审判过程中具体个案的司法批复,展现出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多种原因在不断地、有选择地扩张司法批复权的运行范围。司法批复制度的扩张面向主要体现在批复选择的扩张、批复程序的扩张、批复内容的扩张和批复效力的扩张。司法批复制度的变迁和制度约束均是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的自我调整,这种调整缺乏外在的法律压力和约束,缺乏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和规制。
侯学宾侯学宾
关键词:司法解释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