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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034)

作品数:6 被引量:159H指数:4
相关作者:李沫江必新张雨敖双红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行政
  • 2篇法治
  • 1篇新闻
  • 1篇新闻发言
  • 1篇新闻发言人
  • 1篇信赖保护
  • 1篇信用权
  • 1篇行政程序
  • 1篇行政公开
  • 1篇行政权
  • 1篇言论
  • 1篇言论自由
  • 1篇舆情
  • 1篇预防腐败
  • 1篇政府
  • 1篇政府公信
  • 1篇政府公信力
  • 1篇政府公信力建...
  • 1篇政府网
  • 1篇政府网络

机构

  • 5篇中南大学
  • 1篇湖南省人民政...

作者

  • 4篇李沫
  • 1篇江必新
  • 1篇敖双红
  • 1篇张雨

传媒

  • 1篇求索
  • 1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法学
  • 1篇新疆师范大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武陵学刊

年份

  • 2篇2018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论社会治理创新被引量:125
2014年
社会治理创新是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升华后对社会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是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任务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成这些任务必须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并发挥法治的作用,为社会事业建设保驾护航。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则要求推行合作治理,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还要求强调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主体制度、公开制度、社会协商制度和责任制度等制度的建构。此外,社会治理创新必须正确认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治理中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的关系。
江必新李沫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事业法治
信用利益之性质研究被引量:1
2018年
我国民法对于"信用"未设明文,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司法实务必须处理与此有关的各种纠纷。信用虽然总是与特定财产利益相关联,但其实质却是一种人格法益。其在历史上曾长期依附于名誉,只是现代以信用为媒介的交易经济的发展又使得其逐渐脱胎于名誉而有其独立的内涵。在现有理论与司法实务积累不足的情形下,尚不宜在立法上直接规定"信用权",而以"信用利益"这一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形态对其进行保护最为妥当。
刘欢
关键词:信用权名誉权商事人格权无形财产权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以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为视角被引量:14
2016年
网络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网络之于公民言论自由不限于媒介作用,还会实质影响该项基本权利与其他权益之间的关系。代表公权力的政府能在多大程度对网络言论进行限制与保护,其核心在于如何协调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间的价值冲突。因而,探寻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当前我国网络言论监管体系在灵活性与适应性方面仍无法完全因应网络发展的需求,需要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立足于本国特点建立相对公平的权益衡量机制、统一立法标准、充分运用"法律"与"网络技术"等综合监管手段,以平衡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之间的互动关系。
张雨敖双红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
激励型监管信赖保护的立法思考被引量:8
2013年
为实现我国激励型监管的目的,激励型监管中相对人的信赖保护亟需立法强化。明确激励型监管相对人信赖保护的条件和方式是行政相对人获得信赖保护的基础和核心;明确行政主体撤销、废止或变更激励型监管的限制事由,可以防止行政主体的恣意;此外,激励型监管立法必须重视激励型监管撤销、废止与变更程序的构建。
李沫
关键词:信赖保护给付
预防腐败视角下的行政程序法治论
2015年
预防腐败呼唤行政程序法治。行政程序法治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的程序法治。为实现预防行政腐败的目的,行政决策程序法治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并设计回避、参与和议事等重要程序规则供所有行政决策遵循;行政执行程序法治除了要求完善公开制度、告知制度等基本的程序制度外,还要求重点细化说明理由和证据制度;行政监督程序法治则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和正当程序制度。
李沫
关键词:预防腐败行政程序行政权法治
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法律建构——以网络舆情下政府公信力建设为视角被引量:11
2018年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公信力在网络舆情不断冲击下危机频发。实践中探索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本应具有回应网络舆情以及维持、修复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优势。以法治理念为指导对该制度进行法律重构,主要应针对其特有的核心内容:一是主体制度,包括明确网络新闻发言人主体资格、完善发言主体设置以及设计网络新闻发言人培训、考核机制;二是工作程序,包括界定网络新闻发言的范围、细化舆情研判工作机制,以及明确网络新闻发言的形式和时限等。
李沫
关键词:网络舆情政府公信力网络新闻发言人行政公开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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