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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077)

作品数:19 被引量:525H指数:7
相关作者:陆剑陈小君陈振涛高海徐振增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6篇经济管理

主题

  • 7篇法律
  • 4篇实证
  • 4篇农村
  • 4篇权利
  • 3篇使用权
  • 3篇土地承包经营
  • 3篇土地承包经营...
  • 3篇农地
  • 3篇农业
  • 3篇律制
  • 3篇经营权
  • 3篇法律制度
  • 3篇承包经营权
  • 2篇有权
  • 2篇宅基
  • 2篇宅基地
  • 2篇宅基地使用权
  • 2篇征地
  • 2篇征地补偿
  • 2篇征地补偿款

机构

  • 16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安徽财经大学
  • 1篇山东建筑大学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作者

  • 11篇陆剑
  • 2篇陈小君
  • 1篇张英豪
  • 1篇徐振增
  • 1篇陈振涛
  • 1篇高海

传媒

  • 3篇私法研究
  • 2篇西北农林科技...
  • 2篇南京农业大学...
  • 1篇河北学刊
  • 1篇法学研究
  • 1篇学习与实践
  • 1篇法学
  • 1篇法学家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 1篇领导之友
  • 1篇农村经济
  • 1篇政法学刊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宏观质量研究
  • 1篇中国农村研究

年份

  • 1篇2018
  • 3篇2017
  • 4篇2016
  • 3篇2015
  • 7篇2014
  • 1篇2013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集体与成员权利配置论被引量:2
2016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经进入试点阶段,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集体与成员之间权利配置问题并未妥善解决。从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权的视角考量集体与成员之间权利配置问题较为妥当,具体应遵循利益均衡原则、不违反国家管制前提下的私法自治原则以及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构造中,立法应保障集体的利益分配权和成员的决策权、撤销权以及优先购买权。
陆剑
关键词:入市农民集体权利配置
构筑土地制度改革中集体建设用地的新规则体系被引量:52
2014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基调。因此,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均广受关注。土地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如何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重塑我国土地相关法制,应为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期约请关注土地制度的三位学者,就其中的若干重要制度展开讨论。
陈小君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法律解读中共中央财产权利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证解析与立法回应被引量:54
2015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直面实践乱象,并已正式进入试点阶段。社会实证研究结果显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着诸多现实障碍:登记、颁证等确权工作尚未完成,部分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存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的公开性以及集体和成员的参与性不足,各主体间的收益分配不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亟待立法回应,即构建初始设立、登记和颁证等制度,并对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法律瑕疵进行补正,消除其特殊性;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保障集体和成员的规划参与权和村庄规划权;政府只参与入市收益的二次分配,并维护集体的收益分配权。
陆剑
关键词:入市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
论台湾残余土地一并征收制度——兼及对大陆立法之启示
2014年
中国台湾地区残余土地一并征收制度之价值在于,被征收人土地仅部分被征收致残余部分不能有效利用时,赋予被征收人向主管机关申请一并征收残余土地之请求权,以保障其财产权益,并实现地尽其利。申请符合法定要件的,主管机关有突破比例原则一并征收残余土地的法定义务。该制度对大陆解决征收中的"边角地"问题提供了可行性方案,启示在征收立法中应以请求权保障和规范被征收人主体地位,以同时避免公权与私权之滥用,并将合理分配土地价值损益问题纳入统一的立法考量中。
徐振增
我国农村集体统层法律制度缺失及其完善——基于湖北省“一镇三村”的实证研究被引量:10
2015年
对湖北省"一镇三村"的实证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有分无统、集体统层缺失是当前农村最大的现实问题。集体经营的法律规范缺失,集体统层的主体及其利益实现缺位和集体统层的法权基础丧失,造成了集体统层缺失的法制困境。对农村集体统层进行法律规制需要对集体经营法律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对集体统层的主体及其利益实现进行法律规范,奠定集体统层的法权基础,充实集体对承包地的发包权、调整权和收回权。
陆剑
关键词: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私法议题与创新路径——基于武汉农交所的实证研究被引量:1
2016年
目次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与'武汉模式'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私法议题——基于武汉农交所的实证分析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私法制度创新路径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与'武汉模式'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陆剑
我国民法上恶意串通理论与实践之评析——兼论《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解释适用被引量:2
2017年
恶意串通之规定系我国民法的独特创举,从私法史上看,恶意串通之规定系继受前苏联民法的结果,立法初衷在于规制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然恶意串通概念用语模糊,内容上具有不确定性,并与现行法中的无权处分制度、恶意代理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等存在竞合。理论上恶意串通规定无法替代传统民法的通谋虚伪表示规则,实务中恶意串通规则有被滥用的倾向。《民法通则》恶意串通之规定尚有补救无通谋虚伪规则之弊,然在《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已规定通谋虚伪表示无效的情形下,恶意串通规则已然被通谋虚伪表示规则完全替代,第一百五十四条继续保留恶意串通之规定解释上应回归立法初衷,仅限于规制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陆剑易高翔
关键词: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民法总则
后农业税时代农地调整与农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基于广东省三县六镇十二村的调查报告被引量:2
2016年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背景下,为步入后农业税时代的我国从法律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现实依据,课题组采取社会实证调研分析方法对农地调整和农地流转法律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察,特对广东省三县六镇十二村开展调研。调查表明,我国在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策略下,应逐步推行地租制以弥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缺陷,同时丰富农地流转方式,并适当简化其流转程序,尊重村民的行为自治,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统一领导作用,建立抛荒地预警和微调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现实与法律目标。
梅维佳
关键词:农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内容的类型化构造被引量:7
2015年
目次一、成员权的概念和性质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定性对成员权内容的影响三、成员权内部权利体系构建的标准四、成员权内容的类型化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应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同时强调保障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权利。在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这一政策通过适度放开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限制,力图促进其财产性收益的增长。
戴威
关键词:土地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体系农业收入征地补偿款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的重构被引量:4
2018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期满后自动续期,但法律并未对续期的期间以及次数作出规定,这在解释学上存在极大争议。结合宪法的规定,该权利应当是有期限性的权利。但是,基于以房养老政策、人均寿命的延长及居民业已支付的过高的购房成本,将自动续期解释为"无偿续期70年(一次)"是合适的。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屋时,征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持有税也是正当的。
张英豪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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