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60)
- 作品数:8 被引量:41H指数:3
- 相关作者:李莉莎李莉莎更多>>
- 相关机构: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第三方电子支付中备付金的法律风险辨析被引量:3
- 2013年
- 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出现给传统法带来了挑战,文章用保管合同理论分析备付金的性质,用代理理论分析备付金转移的性质,指出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认为我国有必要进行专门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立法,对备付金及其转移行为进行规范,降低法律风险,促进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
- 李莉莎
-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支付备付金法律风险
- 第三方电子支付风险的法律分析被引量:24
- 2012年
- 我国对第三方电子支付的法律规制主要在金融监管方面,而各当事方的民事法律关系仍不清晰,由此产生大量法律风险,包括未经授权的支付风险、支付瑕疵风险、基础交易的抗辩延伸风险、资金沉淀风险等。在风险分配与化解方面,若适用一般合同法或侵权法原则,可能会造成各当事方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因此,应突破传统民法思维,从实际出发进行第三方电子支付的专门立法,协调各方民事权益,促进第三方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
- 李莉莎
-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支付法律
- 第三方电子支付反洗钱法律监管研究被引量:9
- 2012年
- 随着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迅猛发展,其所潜藏的资金转移、资金套现、跨境支付和支付机构内部洗钱等多种洗钱风险值得关注。目前,我国对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反洗钱法律监管仍薄弱,应着力构建一个以《反洗钱法》为基础,包含多层次立法,并与国际监管规则相接轨,与支付行业自律规范相契合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反洗钱法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反洗钱预防规则、法律责任规则,加强反洗钱法与金融竞争法的配合。
- 李莉莎
-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支付反洗钱法律监管
- 论新加坡电子支付体系的法律监管及其启示被引量:2
- 2012年
- 新加坡《支付体系监督法》为新加坡电子支付体系提供了一个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监管框架,尤其着重于对被指定的重要支付系统(DPS)和储值类支付工具(SVF)的监管。在监管理念上,该法体现了法律监管与行业创新的平衡,一般监管与特殊监管的结合,宏观监管与微观监管的配合,以及监管权力与被监管者权利的兼容。我国应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构建统一的支付体系监管法,确定监管重点,完善监管方式。
- 李莉莎
- 关键词:电子支付法律监管
- 论第三方电子支付中付款人的抗辩问题
- 2013年
- 目前,由于立法缺失,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付款人的抗辩权往往受制于支付服务合同的安排,实行普遍的抗辩切断,对付款人显不公平,有必要进行专门的立法调整。我国应加快相关立法,对第三方电子支付付款人的抗辩问题进行专门规定。通过法律法规禁止付款人抗辩延伸至第三方支付机构;允许付款人在具备特殊抗辩事由的情况下才可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使抗辩,使第三方支付机构停止或撤回对收款人的支付。
- 李莉莎
-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支付付款人
- 论第三方支付的洗钱风险及其法律规制被引量:2
- 2012年
- 本文归纳了第三方支付所潜藏的洗钱风险,分析其成因,并针对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反洗钱法律规制现状提出完善的建议,即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事前预防机制,促进《反洗钱法》与《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在事后惩处方面的协调。
- 李莉莎
-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洗钱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