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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CRK007)

作品数:9 被引量:48H指数:4
相关作者:张蕾陈功郑晓瑛姜桂平李文菲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世界卫生组织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医药卫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5篇残疾
  • 4篇满足度
  • 2篇致残
  • 1篇影响因素
  • 1篇智力
  • 1篇智力残疾
  • 1篇视力
  • 1篇视力残疾
  • 1篇精神残疾
  • 1篇老年
  • 1篇老年人
  • 1篇患病
  • 1篇患病现状
  • 1篇家庭
  • 1篇家庭环境
  • 1篇儿童
  • 1篇儿童残疾
  • 1篇补贴
  • 1篇残疾人
  • 1篇成年

机构

  • 9篇北京大学
  • 1篇世界卫生组织

作者

  • 9篇张蕾
  • 7篇陈功
  • 5篇郑晓瑛
  • 2篇姜桂平
  • 1篇孙韩钧
  • 1篇墨媛媛
  • 1篇朱洁萍
  • 1篇诸萍
  • 1篇黄婷婷
  • 1篇程昭雯
  • 1篇朱琳
  • 1篇李文菲
  • 1篇梁博姣

传媒

  • 3篇中华流行病学...
  • 1篇中国公共卫生
  • 1篇中国心理卫生...
  • 1篇国际生殖健康...
  • 1篇社会保障研究
  • 1篇残疾人研究
  • 1篇伤害医学(电...

年份

  • 1篇2017
  • 2篇2014
  • 1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中国残疾人补贴现状分析及制度设计思路被引量:4
2012年
对残疾人这一具有独特身心特征的人群进行补贴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通过回顾国际残疾人补贴制度的发展沿革,分析我国当前补贴制度下残疾人的收益,探讨了在中国对残疾人进行补贴存在的挑战,并对如何进行补贴制度的设计,使其更具操作性提出尝试性思路:即在全社会提升尊重残疾人群体平等和尊严的意识;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促进残疾人补贴的有效性;建立多元化分层补贴制度以"稳"和"恒"为原则加强残疾人补贴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张蕾司占杰梁博姣程昭雯孙韩钧墨媛媛陈功
关键词:残疾人补贴
成年精神残疾人分层服务需求满足的关联因素被引量:4
2014年
目的:了解成年精神残疾人需求满足度的现状及关联因素。方法:基于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获得成年精神残疾人样本15155例,研究人口、健康、社会、经济4个方面的变量,分别与个体服务需求满足得分、健康服务需求(第Ⅰ类)、基本生存服务需求(第Ⅱ类)、自我提升及发展服务需求(第Ⅲ类)、环境支持性服务需求(第Ⅳ类)满足与否之间的关联关系。结果:成年精神残疾人第Ⅰ、Ⅱ、Ⅲ、Ⅳ类服务需求满足度分别为46.1%、17.5%、0.6%和5.9%。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较高(OR=1.89)、参加失业保险(OR=1.73)、领取救济(OR=1.42)等11项因素是成年精神残疾人第Ⅰ类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领取救济(OR=14.61)、领取低保(OR=3.47)、年龄15~59岁(OR=1.20)是第Ⅱ类服务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较高(OR=0.79)是不利因素。年龄15—59岁(OR=25.18)、居住在城市地区(OR=3.08)、女性(OR=1.99)是第Ⅲ类服务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当前无工作(OR=0.55)是不利因素。领取救济(OR=1.78)、参加养老保险(OR=1.57)、鉴定为一级精神残疾(OR=1.36)和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较高(OR=1.25)是成年精神残疾人第Ⅳ类服务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领取救济(β=0.28)、领取低保(β=0.11)和人均家庭年收入升高(β=0.08)是成年精神残疾人需求满足得分上升的最重要的三项关联因素。结论:成年精神残疾人的需求满足程度按照健康服务、基本生存服务、环境支持服务和自我发展服务的顺序依次递减。需要重点关注的关联因素为经济因素,应加大对成年精神残疾人的外部经济支持,“按需”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张蕾姜桂平陈功
关键词:精神残疾
中国1987年和2006年出生缺陷致残人群结构变化比较被引量:1
2010年
目的 对比1987、2006年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残疾分类、分级标准上的差别,分析对比19年间出生缺陷致残人口结构变化.方法 利用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及人口分析技术调整因残疾标准差别对出生缺陷致残人口变化产生的影响,研究出生缺陷致残人口结构变化.结果 (1)2006年0~14岁组出生缺陷致残率高于1987年的0.1%,15~64岁组高于1987年的0.28%,65岁以上组高于1987年的1.15%,两个调查时点在65岁以上年龄组差异非常明显.(2)2006年(标化后)出生缺陷致残率的性别差异比1987年高0.03%;2006年出生缺陷致残人口占残疾总人口比例的性别差异比1987年低0.08%(2006年:χ^2=66.254,P<0.001;1987年:χ^2=22.895,P<0.001).(3)1987年农村地区出生缺陷致残率为0.49%,2006年(标化后)出生缺陷致残率达到0.74%,上升超过50%;其中城市地区由1987年的0.35%上升到2006年的0.50%,上升了43%.(4)2006年听力语言一级极重度出生缺陷致残所占比例比1987年下降17.35%,智力残疾比例上升了18.21%.(5)与1987年相比,2006年出生缺陷致残人口与残疾人口及总人口初、中等受教育水平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结论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对于出生缺陷致残人口影响的变化较为显著,农村为出生缺陷致残的高发地区,重点人群为女性.
张蕾郑晓瑛陈功
中国出生缺陷致残现状与预测被引量:17
2011年
目的:评估中国出生缺陷致残现状,并估算出生缺陷致残人群未来50年变化趋势。方法:利用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样本与加权数据,进行特征描述分析;结合人口、发展与环境预测模型(Population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 Model,PDE模型)推算出生缺陷致残人群变动规模。结果:①从调查样本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出生缺陷致残率为0.68%,出生缺陷致残人口占残疾总人口的10.66%。②受年龄的影响,各残疾类别的性别构成不同。③言语残疾一级(极重度)致残比例达到64.87%,智力残疾达到41.08%,听力残疾为39.94%。四级(轻度)致残比例排在前2位的是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分别为44.39%和33.48%。④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出生缺陷致残率越低。⑤方案二预测结果显示,2050年出生缺陷致残人口规模将是2006年的5倍。结论:出生缺陷致残人口规模的持续增长将阻碍中国人力资本的快速有效积累,给患者、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张蕾陈功郑晓瑛
智力残疾人群服务需求研究被引量:4
2013年
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为依据,利用相关性分析法对19218位智力残疾患者曾接受的服务、对服务的需求以及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了分析,并利用2007~2010年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研究我国智力残疾人群需求和服务利用现状,观察智力残疾人群需求和服务利用的发展趋势。研究发现,智力残疾人群对服务的需求和利用都局限于医疗服务与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康复训练与服务等少数几个方面,需求的满足程度亦非常低下,而且存在显著的人群和地域差异。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诸萍张蕾
关键词:智力残疾满足度
伤害致残人群分层服务需求满足度的影响因素分析被引量:1
2017年
目的了解伤害致残人群需求满足度的现状及关联因素。方法基于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通过卡方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伤害致残人群服务需求满足得分、健康服务需求(Ⅰ类)、基本生存服务需求(Ⅱ类)、自我提升及发展服务需求(Ⅲ类)和环境支持性服务需求(Ⅳ类)满足与否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结果 22 999名伤害致残人群的第Ⅰ、Ⅱ、Ⅲ、Ⅳ类服务需求满足度分别为38.1%,12.2%,0.8%和3.2%。影响其需求满足得分最显著的三项因素为居住地(Beta=0.09)、年龄15~59(Beta=0.07)和年龄60及以上(Beta=0.05)。女性(OR=0.93)和少数民族(OR=0.84)是Ⅰ类需求满足的危险因素;女性(OR=0.84)、残疾等级(OR一级=0.84;OR二级=0.80;OR三级=0.59)、居住在城市(OR=0.87)、少数民族(OR=0.82)和较高家庭人均年收入(OR=0.47)是Ⅱ类需求的满足的危险因素;年龄(OR 15-59=0.14;OR 60+=0.01)和少数民族(OR=0.54)是Ⅲ类需求满足的危险因素;残疾等级(OR三级=0.70;OR四级=0.62)和少数民族(OR=0.70)是Ⅳ类需求满足的危险因素。结论伤害致残人群需求满足程度总体偏低,应针对性的关注儿童、女性、居住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伤害致残人群各项服务需求的满足。
张蕾郑晓瑛
我国老年视力残疾人服务需求满足度现状及关联因素分析被引量:6
2014年
目的 了解老年视力残疾人服务需求满足度的现状及关联因素.方法 基于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获得老年视力残疾人样本24 017例,研究人口、健康、社会、经济4个变量与健康服务需求(第Ⅰ类)、基本生存服务需求(第Ⅱ类)、环境支持性服务需求(第Ⅲ类)满足之间的关系.结果 老年视力残疾人第Ⅰ、Ⅱ、Ⅲ类服务需求满足度分别为35.1%、9.3%和4.3%.参加养老保险(OR=1.64)、居住在城市(OR=1.54)、家庭人均年收入≥5 000元(OR=1.46)是老年视力残疾人第Ⅰ类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年龄在≥80岁(OR=0.90)和男性(OR=0.93)是第Ⅰ类需求获得满足的不利因素.男性(OR=1.43)、居住在城市(OR=1.15)、鉴定为二级(OR=1.36)和一级(OR=1.70)残疾是第Ⅱ类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年龄在15~59岁(OR=0.57)和≥60岁(OR=0.45)、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 000~1 999元(OR=0.77)、2 000 ~4 999元(OR=0.58)和≥5 000元(OR=0.39)是第Ⅱ类需求获得满足的不利因素.居住在城市(OR=1.23)、鉴定为二级(OR=1.38)和一级(OR=1.34)残疾、参加养老保险(OR=1.62)和家庭人均年收入≥5 000元(OR=1.42)是第Ⅲ类需求获得满足的有利因素.结论 老年视力残疾人的满足程度普遍偏低,家庭收入水平、社会保险参与状况、年龄、残疾发现年龄、居住地、性别、残疾等级、婚姻、受教育程度是服务需求获得满足的重要关联因素.
张蕾李文菲朱洁萍黄婷婷朱琳陈功郑晓瑛
关键词:视力残疾老年人
中国居民残疾患病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被引量:10
2012年
目的了解中国居民残疾患病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降低残疾患病率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利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计算中国居民残疾患病率,分析社会、经济、人口环境的变化对残疾发生的影响以及各类因素作用的方向和强度。结果中国居民残疾患病率为6.39%,不同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居住地、就业状况、职业、家庭人均年收入、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残疾患病率均不同(P<0.001);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年龄(OR=1.043)、女性(OR=0.586)、在城市居住(OR=0.899)、不识字/文盲(OR=4.585)、小学文化程度(OR=2.743)、中学文化程度(OR=1.416)、在婚(OR=0.394)、离婚(OR=1.139)、丧偶(OR=0.412)、有工作(OR=0.304)、第I类职业(OR=0.707)、第II类职业(OR=1.160)、第III类职业(OR=0.800)、第V类职业(OR=1.092)、第VII类职业(OR=0.773)、第VIII类职业(OR=0.809)、第IX类职业(OR=0.562)、第X类职业(OR=0.522)、家庭人均年收入(OR=1.000)是中国居民残疾患病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大似然值变化幅度最大的因素依次为年龄、性别、在婚、不识字/文盲、家庭人均年收入、丧偶、有无工作、小学文化程度、第Ⅸ类职业、中学文化程度、第X类职业、居住地、第VII类职业、第VIII类职业、第II类职业、第I类职业、离婚、第V类职业、第III类职业。结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为残疾发生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教育水平的普遍提升会降低残疾发生的危险性,职业残疾风险的类别差异提示了工伤致残预防的重要性和优先级,宏微观经济环境对残疾发生具有间接影响作用。
张蕾郑晓瑛陈功
关键词:残疾患病影响因素
中国0~4岁儿童残疾发生现状:家庭环境的支持效应分析被引量:2
2012年
目的探讨家庭环境(家庭经济条件、父母社会经济角色)对低龄儿童罹患残疾的关联效应。方法从2006年第二次全同残疾人抽样调查原始数据库中截取0—4周岁儿童及其父母的信息形成新样本,总量为73394个。应用SPSS16.0软件,率或构成比的比较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用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残疾发生的风险在3岁前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升高(0—4岁OR值分别为0.47、0.66、0.90、1.56和1.47),与描述残疾现患水平的“累积”特性密切相关;男童的残疾发生风险要高于女童(OR=0.82);家庭收入越低子女残疾的发生风险则越高(家庭人均收入≤683元,OR=1.80;≥7255元,OR=0.34);在父母同居的家庭中,子女残疾发生风险与父母文化程度显著关联,如是否识字(父P≤0.001,OR=2.18;母P=0.02,OR=-1.82)和是否上过小学(父P=0.05,OR=1.56);父亲就业状况与子女残疾的发生关联不显著,而与母亲的就业状况则显著关联(P=0.02,OR=1.19)。单因素分析显示,母亲是否为初婚、再婚均与子女残疾发生显著关联,而与父亲是否再婚的关联显著,初婚则不显著。但在多因素分析中,无论父亲还是母亲的婚姻经历均不再显著。结论家庭环境是影响低龄儿童残疾的直接因素。
张蕾姜桂平陈功
关键词:残疾家庭环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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