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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2YJC820143)

作品数:14 被引量:42H指数:4
相关作者:赵运锋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4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8篇刑法
  • 5篇刑法解释
  • 5篇法解释
  • 3篇司法
  • 3篇罪刑
  • 3篇罪刑关系
  • 2篇刑法文本
  • 2篇刑事
  • 2篇刑事政策
  • 2篇实用主义
  • 2篇主义
  • 2篇进路
  • 2篇禁止
  • 2篇类推解释
  • 2篇法条
  • 2篇法条主义
  • 2篇法治
  • 1篇刑罚
  • 1篇刑法目的
  • 1篇刑法谦抑

机构

  • 14篇上海政法学院
  • 5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14篇赵运锋

传媒

  • 2篇河北法学
  • 2篇理论月刊
  • 2篇法律方法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当代法学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哈尔滨工业大...
  • 1篇江苏警官学院...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山东大学法律...

年份

  • 4篇2014
  • 7篇2013
  • 3篇2012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实用主义哲学对中国刑法解释的影响及反思被引量:2
2013年
在刑法解释中,客观解释、实质解释、目的解释、实质推理及司法能动主义等各种法律方法无不充斥着实用主义精神。概而言之,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催生出三个统一:法律规则与生活经验的统一,法条主义与实用主义的统一,系统性后果与个案性后果的统一。实用主义解释观滋生负面效应: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蕴涵"反动"因素,缺乏民主约束,容易滋生犬儒主义。对于实用主义刑法解释,应从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两个层面进行完善,以保障解释结果的合法、合情、合理。
赵运锋
关键词:实用主义刑法解释法条主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评析、风险评估与合理控制——基于实质解释论的进路考察被引量:2
2013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适用有扩大趋势,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张力也日趋显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扩张与实质解释论相勾连,这可以从该罪名适用中的价值判断、结果导向及罪名变换等角度推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扩张性适用易滋生法律风险,如公民行为预期的不足、法治系统后果的淡化及罪刑法定原则的矮化等。针对因该罪名适用可能引发的风险因素,需从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法律论证及适用结果监督等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赵运锋
实用主义视野下刑法解释进路分析
2012年
在刑法解释中,客观解释、实质解释、目的解释、实质推理及司法能动主义等各种法律方法无不充斥着实用主义精神。总的来看,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催生出几个统一,具体包括法律规则与生活经验的统一,法条主义与实用主义的统一,系统性后果与个案性后果的统一。实用主义解释观滋生负面效应: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蕴含反动因素、缺乏民主约束、容易滋生犬儒主义。对实用主义刑法解释应从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两个层面进行完善,以保障解释结果的合法、合情、合理。
赵运锋
关键词:实用主义刑法解释法条主义
刑法解释应认真对待刑法文本——基于诠释学角度的反思和论证被引量:1
2013年
刑法解释立场有三个向度:主观说、客观说(激进的客观说)、折中说。主观说与作者中心主义、客观说与文本中心主义、激进的客观说与读者中心主义之间具有一定的牵连。据此,刑法解释立场其实是在读者、文本与作者三者之间进行考量和选择。作者中心主义有保守主义之嫌,读者中心论会导致相对主义,文本中心主义应该是刑法解释立场的选择。
赵运锋
关键词:刑法解释刑法文本诠释学
刑罚反制罪名——罪刑关系的发展与反思被引量:10
2013年
在罪刑关系中,罪名与刑罚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是单向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刑罚制约罪名满足了实践上罪名界分、政治判断、政策诉求、实质公正及变革法律方法的需要。刑罚反制罪名与传统罪刑关系论相背,需对其司法适用予以合理规范。在适用范围上应限于疑难案件,在适用标准上不能背离刑法基本原则。
赵运锋
关键词:罪刑关系
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反思与深化
2013年
对存疑有利于被告应具体分析,不能采一刀切的观点,反映在司法实践上,也是如此。对存疑有利于被告中的"疑"应进行细化,为司法主体适用上述规则提供相对明确的标准。在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规则时,应该遵循相应的规制义务,如坚持罪质分析,分清主次客体,衡量罪刑关系,以保证适用结果的准确、合理。
赵运锋
刑法类推解释禁止之思考被引量:13
2014年
在刑法理论上,类推解释与类比推理不同,前者是一种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后者是一种法律适用方法。对考夫曼的类推理论应有清醒的认识,其实质是一种法律适用方法,与我国理论上的类推解释有本质区别。区分解释与类推的传统学说显得模糊且宏观,不能承担界分解释限度之职责。随着诠释学上读者中心主义的盛行,司法主体解读刑法文本的能动性得以彰显,客观上推动了类推解释的发展。抑制类推解释应从程序上入手,强化法律商谈主义,并从规范目的与语词逻辑上为刑法规范解释限度提供考量标准。
赵运锋
关键词:类推解释
刑法实质解释的文本界限
2014年
刑法实质解释是方法论,是刑法规范与原则认知、诠释、适用的的方式和技巧。刑法实质解释是独立的范畴和理论,它的意义脉络与发展沿革与刑法基本原则没有必然的关联。刑法实质解释的规范发现特性屡屡遭人诟病,这与形式解释论的理论局限性、解释主体错误解读刑法文本及实质解释论缺乏方法论建构等因素有关。辨析文本内涵,应该从规范目的与规范文义两个层面入手:刑法文本文义没有变化,且符合刑法目的;刑法文本文义扩张,且符合刑法目的;刑法文本文义收缩,且符合刑法目的。
赵运锋
关键词:刑法文本刑法目的
威权主义模式与刑法解释观被引量:1
2014年
近年来,在一些政治理论中,不断有学者探讨威权主义,并将之与我国的社会政治模式相关联。威权政治是集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过渡与中介,其特征是强化社会稳定、扩张政府权力及矮化公民权利。反映在刑法解释层面,就是表征严刑峻法的价值趋向,具体为降低犯罪门槛、扩大处罚范围及加大处罚力度。威权主义虽然可以最大程度发挥秩序保护效应,却是以挤压公民权利空间为代价,更是对社会自治的漠视。由此,需在司法解释当中平衡威权主义与社会自治的关系,在维护社会秩序时需要关注公民权利保障。
赵运锋
关键词:威权主义社会自治司法解释公共安全
刑法类推解释禁止之证立
2013年
从刑法理论上看,是否应禁止类推解释存在不同观点,这对现代法治的构建多有不利。从司法实践上看,类推解释与其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毋宁是司法主体倚重的一种法律方法,这与法治的内在精神相背离。基于理论聚讼与实践需要两个层面,需认真考察类推解释的存在现状及理论根源。为了达致合理判断类推解释的目的,需转换研究视角,将语言逻辑结构作为分析范式。
赵运锋
关键词:类推解释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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