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30330444)

作品数:4 被引量:50H指数:4
相关作者:石佑启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私有财产
  • 4篇私有财产权
  • 4篇财产
  • 4篇财产权
  • 3篇公法
  • 3篇公法保护
  • 1篇演进
  • 1篇人权
  • 1篇人权属性
  • 1篇生命权
  • 1篇权属
  • 1篇自由权
  • 1篇公共利益
  • 1篇方式演进

机构

  • 4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4篇石佑启

传媒

  • 2篇江汉大学学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商研究

年份

  • 1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5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路径选择被引量:8
2005年
因历史背景和政治文化传统的差异,西方国家和我国对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路径依赖呈现出不同的特色,西方国家经历了从绝对保护到相对保护的历程,我国则经历从否定、不保护到承认、保护的过程,最终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趋向,即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限制处于一个动态的平衡之中。当然,在不同的国家或者不同的时期,平衡的重心和方式有所不同,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而言,强调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限制国家权力与公共利益的过度扩张,不失为是一条有效的路径选择。
石佑启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
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方式演进被引量:8
2006年
私有财产权既可能遭到来自私权利主体的侵害,也可能遭到来自公权力主体的侵害,而对私有财产权威胁最大的是公权力的扩张与滥用。因此,要重视对私有财产权的公法保护。公法的基本功能就是要保证公权力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防止公权力被滥用,以保护公民。只有在一个公权力得到控制并能规范化运作的社会,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公法限制公权力的恣意,私法对私有财产权规定得再好也难以充分实现。而公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方式上不是固定不变的,其与社会发展变迁相适应,有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突出体现为从绝对保护到相对保护,从消极保护到积极保护,从存续保护到公平补偿,从理念、原则到制度设计。
石佑启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方式演进
论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属性及在人权体系中的地位被引量:8
2007年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是人之为人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是财产作为物的权利,而是人作为人支配物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和自由权一道被称为三大基本人权,是人权大厦的基石。财产权又构成生命权、自由权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是生命权、自由权自然延伸的结果。没有财产权作为基础的生命权和自由权是不现实的,财产权越安全,生命权就越有保障,自由权就更为真实和牢靠。
石佑启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人权生命权自由权
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被引量:27
2006年
利益的冲突和协调是社会的常态。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平衡是法的价值取向。作为个人利益重要组成部分的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是冲突和协作的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公法都呈现出在保护私有财产权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的趋势。通过树立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平等保护的观念,在宪法中明确宣告对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重点健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机制等,以实现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石佑启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公共利益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