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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1-1082)

作品数:2 被引量:54H指数:2
相关作者:李雨峰倪朱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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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艺术品
  • 1篇艺术品市场
  • 1篇远方
  • 1篇商标
  • 1篇商标法
  • 1篇商标共存
  • 1篇权法
  • 1篇著作权
  • 1篇著作权法
  • 1篇法律
  • 1篇法律构造
  • 1篇《著作权法》

机构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2篇李雨峰
  • 1篇倪朱亮

传媒

  • 1篇知识产权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追续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被引量:28
2014年
追续权是艺术家及其继承人就其艺术品原件的再次销售获取一定比例收益的权利。这一制度源于法国,是艺术创作国家赞助体系衰弱的产物。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在于鼓励创作,以及作者名声的提高导致艺术品的增值。追续权制度具有鼓励艺术创作、丰富艺术市场的生产性功能,也具有对艺术商所获得的转售艺术品原件的收益进行分流的结构性功能。客体、主体、计算基础及比例、适用的场合构成了追续权制度的内部法律构造;知情权与集体管理制度构成了追续权制度的外部法律构造。比较法上的实证数据表明,追续权制度不会对艺术品拍卖市场造成扭曲。目前世界上80多个国家规定追续权制度。从我国目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前景看,我国著作权法实有引进该制度之必要。
李雨峰
关键词:法律构造艺术品市场
寻求公平与秩序:商标法上的共存制度研究被引量:26
2012年
商标共存制度源于美国判例法中的蒂罗斯—莱格特纳斯规则,是维护善意商标使用人的制度之一。寻求公平与秩序是商标共存制度追求的价值。商标共存使用包括在后使用人的远方使用(remoteuse)和善意两个要件。商标共存制度的核心要件,随着互联网时代与市场经济一体化而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商标地域范围从物理间隔区域向网络空间的重叠扩张;主观善意从不知晓向不存在恶意转变。我国司法实践早有判例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认可了共存制度,但我国商标法并没有规定这一制度。商标先用权制度与商标共存制度存在着区别。着眼于与商标注册制度的衔接,我国商标法实有必要引进商标共存制度,并明确商标共存制度的法律构造。
李雨峰倪朱亮
关键词:商标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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