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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04B045)

作品数:8 被引量:67H指数:4
相关作者:李祖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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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8篇财产
  • 6篇虚拟财产
  • 4篇法律
  • 4篇财产权
  • 3篇电子数据
  • 2篇信息财产
  • 2篇信息财产权
  • 2篇虚拟财产保护
  • 2篇虚拟财产权
  • 2篇网络
  • 2篇物权
  • 2篇法律保护
  • 2篇财产保护
  • 1篇动产
  • 1篇债权
  • 1篇债权化
  • 1篇权法
  • 1篇物权法
  • 1篇物权债权化
  • 1篇借重

机构

  • 8篇湖南文理学院

作者

  • 8篇李祖全

传媒

  • 2篇时代法学
  • 1篇情报科学
  • 1篇情报杂志
  • 1篇海南大学学报...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湖南文理学院...
  • 1篇上海政法学院...

年份

  • 3篇2007
  • 4篇2006
  • 1篇2005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虚拟财产权的经济分析被引量:4
2007年
在我国财产权法制条件下,有必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虚拟财产权概念界定的可行性和价值性,分析虚拟财产的利用形式以及如何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产权分析方法有利于虚拟财产权体系构建,使虚拟财产制度设计凸现其合理性,以确保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维护正常的虚拟财产交易安全。
李祖全
关键词:虚拟财产权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被引量:13
2006年
虚拟财产所具有的法律属性是其受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使其具有特别的、不同于一般物的法律属性,它是物权债权化的实体形式,兼具债权与物权的双重属性。
李祖全
关键词:虚拟财产物权债权化
论网络信息财产的法律保护
2006年
自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来,信息作为一种财产必然受到电子数据的易篡改性和易复制性的影响,新的利益必然要有新的权利保障。因此,有必要以法律维护网络下的电子信息财产利益,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李祖全
关键词:电子数据信息财产权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构想被引量:10
2007年
任何权利的实现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救济,即只有通过法律禁止与制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发生,权利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由于现有法律的缺失并不能提供完整的保护机制,为确保网络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必须解决涉及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平台的建构和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机制等系列的立法问题。
李祖全
关键词:虚拟财产交易平台财产安全
论“虚拟财产”被引量:44
2005年
虚拟财产是在网络环境下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具有传统财产的法律属性。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有利于现代财产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李祖全
关键词:电子数据虚拟财产财产制度法律保护财产制度法律缺失
网络信息财产的法律问题初探被引量:2
2006年
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各类信息的传递实现了数字化,使人类可以不需要书籍等物理介质,就可以实现数字化的信息传输或转移。传统的信息赋予电子数据的新的载体形式,从而使现有的法律面临着来自对网络信息保护的挑战。信息作为一种财产必然受到电子数据的易篡改性和易复制性的影响,新的利益必然要有新的权利的保障,以法律维护网络下的电子信息财产利益,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李祖全
关键词:电子数据信息财产权动产
论虚拟财产权的功能被引量:3
2007年
虚拟财产作为法律规制的对象不仅在于其具有现实财产的基本属性,而且在于其作为财产的功能性。虚拟财产权是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形式,它具有不同于现实财产的涵摄、扩张和渗透功能以及虚拟财产的交易机制,尤其是将无体财产的功能性渗透到虚拟的世界,扩大了现实法律对社会财产调整领域。将虚拟财产权纳入财产权的范畴,重构社会财产交易的法律秩序,有利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均衡与和谐。
李祖全
关键词:虚拟财产权涵摄
虚拟财产保护的物权法借重被引量:5
2006年
虚拟财产应按照什么法律体系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从权利的类型化分析角度,比照物权立法的模式更有利于确保财产安全,维护虚拟财产交易稳定。由于虚拟财产的债权物权化属性,客观上要求在立法中既要考虑到虚拟财产的非有形体的“物”以及网络科技的影响性,又要兼顾到物权法基础理论的融通性,通过物权立法的完整体系,并借助于物权立法技术,使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拥有一个完整的机制。
李祖全
关键词:虚拟财产物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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