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06JJD820001)

作品数:3 被引量:52H指数:3
相关作者:程迈徐靖魏武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软法
  • 2篇协商
  • 2篇协商民主
  • 2篇民主
  • 1篇道德
  • 1篇道德维度
  • 1篇选举
  • 1篇选举民主
  • 1篇维度
  • 1篇公共治理
  • 1篇共治

机构

  • 3篇北京大学
  • 1篇安徽财经大学

作者

  • 1篇徐靖
  • 1篇魏武
  • 1篇程迈

传媒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金陵法律评论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09
  • 1篇2007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寻求不一致的一致——试论软法与协商民主机制的结构性耦合被引量:9
2007年
卢曼认为,法律是一个使用合法/不合法的独特符号作为沟通手段的独立的规则系统,是人类行为的规范性预期的制度化。法律规范作为独立系统欲保持稳定与再生则必须在封闭运行的同时与外部环境之间保持认知的开放,其对外部环境刺激的稳定回应模式即为结构性耦合。从此视角观察,软法是一个相对而言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其稳定预期的功能相对弱化了的规则系统,它允许中间程度的效力,其创生本身具有回应性目的。软法建构的环境在国际关系和国内民主政治领域的表现形式就是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政治机制本身的出现就具有回应民主程度问题的性质,其成功的几个关键机制需要弹性的规范体系。软法能够模式化地回应协商民主的需要而与之形成结构性耦合。
魏武
关键词:软法协商民主
软法概念的构造与功能被引量:22
2009年
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程迈
关键词: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公共治理软法
软法的道德维度——兼论道德软法化被引量:21
2011年
软法乃公共治理在全球范围勃兴之产物。软法亦"法",软法乃非典型意义之"法";软法与硬法相对而生,而"法"之共性则彰显软法与道德质的区别。道德不是软法,但理论与实证均表征道德可以软法化。道德软法化是"以德入法"于公共治理领域的又一次渗透,是道德思维在软法秩序中的延伸;且此种延伸在"依法治国"、"法治立国"的当下必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与尺度,以发挥其的良好独特调整功效。
徐靖
关键词:软法道德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