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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79)

作品数:16 被引量:112H指数:6
相关作者:郭鹏刘颖何天翔黄琼沈鑫更多>>
相关机构: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4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自动化与计算...

主题

  • 5篇法律
  • 4篇电子商务
  • 4篇商务
  • 3篇计算机
  • 3篇WTO
  • 2篇电子商务立法
  • 2篇欧盟
  • 2篇计算机软件
  • 2篇交易
  • 2篇版权
  • 1篇电子信息
  • 1篇电子资金
  • 1篇电子资金划拨
  • 1篇信息产品
  • 1篇信息产权
  • 1篇演进
  • 1篇争端
  • 1篇争端解决
  • 1篇争端解决机制
  • 1篇知识产权

机构

  • 8篇暨南大学
  • 7篇华南师范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7篇郭鹏
  • 5篇刘颖
  • 2篇何天翔
  • 1篇王瑞
  • 1篇叶乃锋
  • 1篇何其生
  • 1篇沈鑫
  • 1篇李莉莎
  • 1篇黄琼

传媒

  • 7篇暨南学报(哲...
  • 2篇太平洋学报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学术研究
  • 1篇华南师范大学...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广西师范学院...

年份

  • 4篇2011
  • 4篇2010
  • 6篇2009
  • 2篇2008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WTO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中的利益冲突被引量:7
2009年
美国基于其电子商务的全球领先优势而希望最大程度的数字贸易自由化,因而在WTO主张电子传输关税豁免应永久化并应基于实物载体的价值对信息产品征收关税,这就使得对信息产品的进口关税征收接近于零。发展中国家担心会永久地失去与数字贸易有关的关税收入,因此WTO的发展中国家成员难以接受美国的主张。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为扶持本国的电子商务产业,要利用关税壁垒作为保护他们国内的数字化信息产品市场的凭借,因此他们同样反对美国的主张。中国应在电子商务国际法律制度的构建中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要警惕强权国家为将本国的利益全球化,而把仅为维护本国贸易利益的规则转化到国际条约中并进而转化为其他缔约国的国内法的行为。
郭鹏
关键词:WTO电子商务关税征收
论计算机软件的大众市场许可--以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为中心被引量:6
2009年
计算机软件产业的飞速发展使得采涉及出版商、经销商和最终用户三方当事人及两份合同的交易方式成为惯例。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首创"大众市场许可"的概念,对以上三方当事人及两种关系进行规范,限制事后条款的效力,以平衡各方的利益,为建立信息时代的合同法规则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虽然目前《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在美国遇到一些困难,但仍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刘颖何天翔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从身体损害到精神损害——华沙体制之精神损害赔偿研究被引量:2
2009年
华沙体制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经历了从身体损害到人身损害,从从伴有身体损害的精神损害到单纯的精神损害的争议,逐步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争议远没有结束。我国国内司法实践认为无论是否具有身体损害的精神损害都是可赔偿性的损害。
叶乃锋
关键词:身体损害
电子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以数据库为例被引量:2
2010年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像电子数据库这样的新生事物不断出现,这必然会导致法律理论以及法律规则的变革。以非独创性数据库的法律保护为例,传统的版权制度或者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所创设的信息权制度都不能提供有效保护。为此,有必要变革现有的法律规则以创设一种新的财产权利——信息产权,以对包括电子数据库在内的电子信息提供保护。结合美国判例法,对创设信息产权的必要性进行论述。
王瑞
关键词:信息产权
电子商务立法:全球趋同化中存在利益分歧--美国与欧盟的立场分析被引量:7
2010年
在电子商务法律的全球趋同化中,利益是影响电子商务国际法律制度构建的关键因素。在WTO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磋商中,对于数字化交付的信息产品应适用的WTO贸易规则,美国与欧盟基于各自的利益提出了尖锐对立的主张。在电子商务的全球治理体系构建中,要警惕强势国家为实现本国贸易利益全球化而实施的法律输出行为。
郭鹏
关键词:WTO电子商务
网络版权立法:全球趋同化中的利益差异──以技术措施法律保护机制为视角被引量:5
2011年
利益是网络版权保护机制构建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具有不同知识产权利益的国家对《WIPO因特网条约》的技术措施保护条款作出了不同的诠释和执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技术措施的过高保护标准表明:网络版权法制的国外立法借鉴须考虑中国与版权强国之间的版权贸易利益差异;应利用国际版权条约规则的原则性,在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前提下设计可实现中国利益最大化的网络版权保护制度。
郭鹏
关键词:网络版权法律趋同化
国际电子商务诉讼管辖权统一中的利益冲突——基于美国与欧盟的立场被引量:5
2009年
美国法院发展起目标指向检验方法,在网络侵权诉讼和网络消费者合同诉讼中的管辖权确定问题上扩大了电子商务销售者地管辖权,并否定了法院仅仅以网站在法院所在地可被访问为理由而主张管辖权。而欧盟的立场相反,欧盟依据《布鲁塞尔规则》扩张了消费者地管辖权,并坚持因特网诉讼管辖权的可访问确定标准。美国与欧盟在因特网管辖权问题上产生巨大分歧的重要原因是:美国作为电子商务的最大输出国而注重保护电子商务销售者的利益;欧盟成员国则总体上处于电子商务输入者地位,因此坚持以消费者利益为价值取向。这导致《关于民商事问题的管辖权及外国判决的海牙公约》的谈判进展艰难。
郭鹏
关键词:电子商务诉讼管辖权欧盟
从权力导向到规则导向: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演进被引量:12
2011年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及市场准入问题曾多次发生激烈双边冲突,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双边关系都产生过深远影响。此后,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和中国加入WTO,使美国以特别301条款为主导的对华知识产权政策变得难以为继。通过深入剖析美国对华知识产权政策演变的原因及动力,认为正是由于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和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逐步完善,最终使得两国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由特别301条款主导的"权力导向型"逐渐向WTO/TRIPS所确立的"规则导向型"的演进过程。
沈鑫
关键词: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版权、运行的电子控制与大众市场许可——对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若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被引量:3
2011年
作为正面回应数字时代挑战的立法成果,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具有深刻的理论研究价值。其所倡导的"市场二分法"以及大众市场许可、运行的电子控制、电子自助等制度设计,实际上是试图建立一套倡导"价格歧视",以授权许可合同为基础、电子限制措施为辅助的授权使用机制来达到效率最优状态,但这种理论上的效率最优存在与知识产权法的根本目标相冲突的可能。因此,我国在构建本国著作权授权许可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过程中必须从宏观角度考量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为平衡著作权利益与公共利益留下应有的空间。
何天翔
关键词:价格歧视
论计算机信息及计算机信息交易——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概念和规则的比较被引量:16
2008年
1930年代,哥伦比亚大学卢埃林认识到,工业革命使工业产品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载体,需要新的合同法规则以适应新的经济,其结果就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编的制定,该法的核心是"货物买卖"。1990年代,信息革命的产生及深入发展,使信息和信息服务成为经济的核心,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应运而生。该法的核心是"计算机信息许可"。尽管存在对该法的诸多批评,该法仍具革命意义,并已在美国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实施近十年。我国应尽快建立以信息为标的交易法律制度,对信息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大众市场许可、信息担保、电子自助等制度。
刘颖
关键词:计算机信息货物美国《统一商法典》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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