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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6JC820016)

作品数:7 被引量:237H指数:6
相关作者:苏彩霞齐文远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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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6篇刑法
  • 3篇法解释
  • 2篇刑法立法
  • 2篇刑法立法解释
  • 2篇实证
  • 2篇实证考察
  • 2篇罪刑
  • 2篇罪刑法定
  • 2篇罪刑法定原则
  • 2篇立法解释
  • 2篇法定
  • 2篇法定原则
  • 1篇刑法解释
  • 1篇要件
  • 1篇说理
  • 1篇思维
  • 1篇判决
  • 1篇判决书
  • 1篇判决书说理
  • 1篇侵害

机构

  • 7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7篇苏彩霞
  • 1篇齐文远

传媒

  • 1篇法学研究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法学家
  • 1篇浙江大学学报...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江南(诗)

年份

  • 1篇2011
  • 3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实质刑法解释合理实现的程序性论证规则被引量:7
2009年
刑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刑事法治形成的重要题域。以程序与议论为双轨的实质刑法解释论是超越主观主义解释论与客观主义解释论之争的第三条道路,它通过程序与议论、对话与论证在交谈意义的合理性上来实现刑法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刑法解释主体的地位,废除《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取消法官错案追究制,建立判决书说理制度,都是围绕如何构造一个平等、自由、不受强制的议论场域而设计的程序规则,以保障实质刑法解释的合理实现。
苏彩霞
关键词:刑法解释错案追究制判决书说理
刑法拟制的功能评价与运用规则被引量:25
2011年
刑法拟制的特点有事实假定性、有意性、结论不可推翻性、合法性。刑法拟制具有促进刑法发展、实现某种立法政策或价值、决疑定夺、简化思维、立法简洁等积极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刑法拟制仍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同时,为防范刑法拟制过度扩张立法权、适用外延过度扩大从而有损实质正义的风险,在立法上刑法拟制的运用应遵循法益侵害相当性原则、拟制必要性原则;在司法上刑法拟制条款的适用应遵循以规范意旨为指导,具体考察拟制法条在何种程度上与引用法条相当的解释规则。
苏彩霞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
2010年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苏彩霞
关键词:刑法立法解释
刑法价值判断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被引量:16
2008年
价值判断是刑法问题的核心。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刑法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证,它们分别是:只有在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的情形下,才能对刑法进行扩张解释;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以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前提,经由妥当的论证程序,运用妥当的论证方法,方能合理实现刑法问题的价值判断。
苏彩霞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中的类型思维之提倡被引量:86
2010年
类型思维是概念思维呈现没落态势时的基本法学思维方式,具有价值导向性、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中间性、使法规范与生活现实相互调适的开放性等特点。在刑法立法上,类型化应是我国将来的刑事立法发展方向;在刑法适用中,合理解释犯罪构成要件、准确形成案件事实都离不开类型思维。类型思维引入刑法领域,标志着刑法学摒弃主客体分离而采用主客体并存的认识模式,意味着刑法解释立场由形式解释论、主观解释论向实质解释论、客观解释论的革新,并带来了对禁止类推解释原则的深思。
齐文远苏彩霞
关键词:概念思维类型思维案件事实认定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被引量:7
2010年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苏彩霞
关键词:刑法立法解释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确立与展开被引量:114
2007年
在刑法的解释与适用上,存在着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争。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字面的、形式的、逻辑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实质的、价值的、合目的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是对形式的刑法解释论的扬弃,它不仅与刑法规范的特点、结构、内容相一致,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满足了我国刑事法治目标与罪刑法定原则兼具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体系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特点,具有优越的合理性。我国刑法应确立与贯彻实质的刑法解释论立场。
苏彩霞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要件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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