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81SS11089)

作品数:4 被引量:19H指数:3
相关作者:陈书睿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体育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文化科学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运动员
  • 3篇法律
  • 3篇法学
  • 2篇道德
  • 2篇体育
  • 1篇优秀运动员
  • 1篇运动员权利
  • 1篇赛事
  • 1篇赛事组织
  • 1篇社会责任
  • 1篇体育法
  • 1篇体育法学
  • 1篇体育赛事
  • 1篇权利
  • 1篇权利研究
  • 1篇相对人
  • 1篇救济
  • 1篇救济性
  • 1篇公平竞争权
  • 1篇法学分析

机构

  • 4篇上海体育学院

作者

  • 4篇陈书睿

传媒

  • 1篇体育科研
  • 1篇天津体育学院...
  • 1篇西安体育学院...
  • 1篇武汉体育学院...

年份

  • 2篇2012
  • 2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体育赛事中运动员权利的法学研究——以赛事组织方为相对人被引量:6
2012年
运动员的主要活动是参加比赛,运动员在体育赛事中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运动员在赛事中的相对人是组织方,权利主要体现在与组织方之间的关系中。运动员与赛事组织方之间的关系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运动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参加比赛、公平比赛、安全比赛、退出比赛、获得奖励的权利和人格权。同时,运动员的权利受到主要来自义务、规则和道德等方面的限制。在运动员权利遭受侵犯时,可以采用私力、社会和公力等救济手段。
陈书睿
关键词:运动员赛事
运动员救济性权利研究被引量:2
2012年
救济性权利为原权利的保障,是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运动员原权利遭受侵犯时,应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运动员救济性权利的类型主要有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与申诉的权利等。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运动员欲行使救济性权利时往往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故首先需要在救济制度上进行完善,或者建立专门的体育仲裁,亦可在设立专业的体育法院或在现有法院系统内部设立体育法庭。
陈书睿
关键词:运动员法律
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的法学分析被引量:4
2011年
优秀运动员社会影响力的提高,引起人们对运动员社会责任的关注。优秀运动员的社会责任既可以是法律上的义务,也可以是伦理或道德范畴的义务或者角色定位。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主要体现着优秀运动员对社会伦理的回应,反映着优秀运动员对社会期望的实现。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存在道德和法律上的依据。要使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实现,需要完善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的法制建设,主要包括加强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的立法和执法、建立优秀运动员"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救济机制、建立优秀运动员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提升优秀运动员的素养。
陈书睿
关键词:优秀运动员社会责任法律道德
论运动员公平竞争权——法学的视角被引量:8
2011年
公平竞争是运动员的重要权利,是运动员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具体包括权利、竞争机会、竞争规则和竞争结果的公平。公平竞争之于运动员,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准则,是运动员的道德和法律权利,在法律上的支撑,主要有宪法、体育法、体育行政法规和体育政策等。但该权利在实现中却出现了一些侵权现象,如虚假行为、受贿行为、侵犯行为、赌博行为、破坏行为等。侵权行为的要件主要包括四个:侵犯运动员公平竞争权的主体、所侵犯的利益、侵犯公平竞争的行为和该行为引起的侵害结果、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加强公平竞争权的实现要从观念、立法、执法、监督和道德建设等方面入手。
陈书睿
关键词:体育法学运动员公平竞争权法律道德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