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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4SJD20013)

作品数:4 被引量:14H指数:3
相关作者:董新凯徐凤王德丽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司法
  • 4篇公司法
  • 3篇《公司法》
  • 2篇法律
  • 1篇董事
  • 1篇董事制度
  • 1篇独立董事
  • 1篇独立董事制度
  • 1篇以人为本
  • 1篇优先购买权
  • 1篇有限责任公司...
  • 1篇有限责任公司...
  • 1篇章程
  • 1篇人为本
  • 1篇社会责任
  • 1篇人本
  • 1篇人本主义
  • 1篇主义
  • 1篇转让
  • 1篇公司股权转让

机构

  • 4篇南京理工大学
  • 1篇南京大学

作者

  • 4篇董新凯
  • 1篇徐凤
  • 1篇王德丽

传媒

  • 1篇现代经济探讨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淮阴师范学院...
  • 1篇江苏经贸职业...

年份

  • 1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5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公司社会责任的程序保障被引量:3
2007年
公司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及法律程序的特有价值决定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有赖于恰当的程序控制。国内外公司法都规定了一些有利于公司社会责任实现的程序,但直接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程序较少;其他一些法律中也有一些法律程序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相关,但不完整。为了保证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有必要增加规定针对公司的公益诉讼程序,完善派生诉讼程序,增加一些非诉讼的内部控制程序。
董新凯
关键词:社会责任程序控制公司法
人本主义与我国《公司法》的修订
2006年
人本主义要求尊重人、发挥人的价值,求得人的完善。以人为本是公司立法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公司法》应当从多方面满足以人为本的要求。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公司的变更和解散、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律责任等方面仍有很多不足,有必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在修订《公司法》时还应当处理好效率与人本主义的关系。
董新凯
关键词:人本主义公司法以人为本公司治理结构法律责任
中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批判被引量:6
2005年
思维混乱、依据的缺乏及与现有制度的冲突,使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存在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现行独立董事制度在适用范围、产生机制、权力配置、任职保障等方面有很多缺陷。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情况难以令人满意,还导致了监事会制度进一步被淡化。
董新凯徐凤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缺陷——评我国《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被引量:5
2006年
《公司法》第三章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一些问题。公司章程就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条件所作的规定不应优于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仍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适当控制;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公司法作出相应的规定;对于股权继承的效力问题公司法应当作更为明确合理的规定;就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问题,公司法还应对其适用的情形作更为合理的规定,并要具有可操作性。
董新凯王德丽
关键词:股权转让章程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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