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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8YBB112)

作品数:6 被引量:23H指数:4
相关作者:向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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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6篇动产
  • 6篇动产登记
  • 6篇不动产
  • 6篇不动产登记
  • 5篇登记
  • 1篇登记簿
  • 1篇登记错误
  • 1篇登记机关
  • 1篇登记请求权
  • 1篇行使
  • 1篇赔偿
  • 1篇赔偿责任
  • 1篇请求
  • 1篇请求权
  • 1篇权利
  • 1篇权利行使
  • 1篇不动产登记簿
  • 1篇不动产登记错...
  • 1篇不动产登记机...

机构

  • 6篇吉首大学

作者

  • 6篇向明

传媒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宁夏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论坛
  • 1篇法治研究

年份

  • 2篇2011
  • 4篇2010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不动产登记请求权研究被引量:4
2010年
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法院司法裁决以及诚信义务而发生,一定意义上来说,它既是一种物权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请求权。根据性质可将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分为积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和消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在行使不动产登记请求权时,当事人可向登记义务人提出登记请求以及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权利救济。
向明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请求权权利行使
不动产登记费用制度研究被引量:3
2010年
为填补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运作成本,对不动产登记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而正当的。不动产登记费用应包括登记费、工本费、查询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的规定比较粗糙,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收费制度应建立起费用收缴、减免、退还以及费用管理等制度。
向明
关键词:不动产不动产登记
论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合理选择被引量:4
2010年
域外关涉不动产登记机关设置的制度实践表明,独立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对保护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的有序化意义重大。审视国情,我国大陆不动产登记机关具有较大的分散性与依附性及其成员的非职业性,这不利于不动产物权保护的安全性及其公信力。基于此,设置独立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局将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必然要求。
向明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登记机关
我国不动产登记簿制度研究被引量:8
2011年
为充分实现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与公信效力,我国不动产登记簿应采"物的编成主义"编制体例,其范围也应采房地登记簿统一设立模式。鉴于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为避免其受到毁损、灭失,或者被人恶意篡改,非常有必要对不动产登记簿的保存、补造、查阅与复制等行为进行谨慎管理。
向明
关键词: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登记簿
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被引量:3
2010年
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性质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其请求权基础是债权请求权,登记错误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形态涵括单方过错的情形、混合过错的情形及其他过错的情形。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范围应当包括权利人的全部损失。
向明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程序研究被引量:4
2011年
不动产登记实践表明,不动产登记程序对实现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的意义重大。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含主体适格性、主体行为、程序关系的内容以及后果等基本要素。而在对不动产登记程序价值的理解中,可将其分为程序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具体到不动产登记程序规范设计上,应注重程序的启动、审查和决定各个环节的完善和逻辑自洽。
向明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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