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
- 作品数:90 被引量:535H指数:13
- 相关作者:李敏郭洁何艳芳李军李政更多>>
- 相关机构:西北大学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宝鸡文理学院杂志社更多>>
- 发文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规划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浅议集体主义原则的社会适应性被引量:1
- 2003年
- 应在坚持以集体主义为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道德体系进行合理的构建,使集体主义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广泛的社会适应性。
- 李贵
- 关键词:集体主义原则道德适应性公平公正
- 分居制度初探被引量:9
- 2002年
- 婚姻是两性的结合,同居则是夫妻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的基本条件和表现。因此,不少国家婚姻法均将同居作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定。将人的本能需求合理地置于婚姻制度保护之下,是顺应婚姻本质属性,符合婚姻当事人意志的,有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巩固。
- 谢晓
- 关键词:婚姻关系分居制度同居婚姻制度两性
- 民主社会党参加“制宪国大”之原因探析被引量:5
- 2005年
- 1946年11月,国民党违反政协决议,一面大打内战,一面召集“制宪国大”,但为争取美援,贯于排斥异己的国民党政权迫于美国的压力而伪装革新,急需一两个少数党参政以粉饰门面。民社党人在犹豫、挣扎之后,终于提出“附条件的参加”。究其原因,民社党不仅在政纲、立场上与国民党有相近或相同之处,背后还有功利主义的驱使。
- 刘全娥曾加
- 关键词:政治倾向
- 浅议民事诉讼当事人更换制度
- 2004年
- 当事人更换制度并非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内容,但由于客观上确实存在非正当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可能性,当事人更换的做法在我国司法实务中依然存在。由于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不仅使得法院系统更换当事人的做法各异,还损害了被告的合法利益,从而与当事人诉权平等原则相违背。
- 郭小冬
- 关键词:当事人程序公正
- 第三人侵害债权法律制度探析被引量:8
- 2005年
-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该制度理论来源于英国的判例法,并影响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从而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对内效力的体现,从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债权人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须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债权的不法行为;被侵害的债权须合法有效;行为人须是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债权的故意;须客观上造成债权的损害;损害结果与不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因第三人侵害行为以致债务人违约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 李敏
- 关键词:侵害债权法律
- 增强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就业成功率
- 2004年
- 人才质量是就业问题的根本,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是学生成功就业的关键。
- 史马力
- 关键词:就业工作学生干部
- 中日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之比较被引量:2
- 2005年
- 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自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至今,由于立法观念及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刑事强制措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故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日本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和我国的法制现状进行分析比较。并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改进提出若干建议。
- 崔晓娟
- 关键词:羁押
- 论现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式及其立法完善被引量:1
- 2003年
-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确定医疗事故责任的关键。应当克服目前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学会两者包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形成的弊端 ,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公安机关主持并负责组建 。
- 许乐
- 关键词:法律责任病历资料回避制度
- 走近“陕派律学”被引量:23
- 2005年
- “陕派律学”虽然形成于清末 ,但事实上 ,陕籍人士任职刑部由清初即代不乏人 ,可以说源远流长。陕派律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一般都出身科举 ,由于任职西曹 ,究心于传统律学 ,取得骄人的学术成就 ,成为传统律学最后的高峰。不但如此 ,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在长期司法实践中 ,秉承了求真务实、重视民瘼的特点 ,在司法审判中表现出“公正”、“抗直”的优秀品质 ,不畏权势 。
- 闫晓君
- 关键词:薛允升法制史法律思想
- 秦汉时期的损伤检验被引量:5
- 2002年
- 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重视对活体的伤情检验 ,这与当时法律上的保辜制度密切相关 ,人们依据伤情的轻重确定辜限的长短。因此在长期的伤情检验实践中 ,产生了伤、创、折、断、、、痍、瘢等不同等级伤型和伤情的概念和术语。从今天所能见到的秦汉时期伤情检验的实例及司法爰书中可以看出 ,当时的法医检验已总结出了致命伤的概念 ,并对“生活反应原理”有所认识。
- 闫晓君
- 关键词:秦汉时期保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