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杰民 作品数:32 被引量:257 H指数:10 供职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经济管理 文化科学 社会学 更多>>
论《反垄断法》中的“滥用行政权力” 被引量:5 2015年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构成违法。其中"滥用行政权力"这一要求容易导致对反垄断违法的判定模糊不清,混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以效果的判断代替法律的判断,难以通过经济效果判定"滥用"等问题,建议《反垄断法》引入豁免制度,重构政府限制竞争的反垄断违法要件。 盛杰民 张江莉关键词:滥用行政权力 豁免制度 完善《反垄断法》实施之我见 被引量:2 2013年 在肯定《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和不足。为推动《反垄断法》有效实施和竞争政策的长足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进一步从优化反垄断法实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垄断行业改革、探索更为有效的反垄断法组织体制、提高反垄断法实施的透明度和专业性、规制行政性垄断等方面齐头并进、与时俱进地规制新经济等领域出现的新型垄断行为、进一步弘扬竞争文化,以构建文明与合作的竞争关系。 盛杰民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 多边化趋势——WTO《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立法 被引量:24 2001年 《政府采购协议》(The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是世界贸易组织下辖的四个诸边协议之一.所谓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亦称复边协议,是多边协议(multilateral agreement)的对称,多边协议要求世贸成员"一揽子"接受,只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受其约束.而对于诸边协议,世贸成员可自愿加入,加入诸边协议并不是成为世贸成员的必需条件;诸边协议只对签字国有效,其所确立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当然地及于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 盛杰民 吴韬关键词:WTO 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 供应商利益是重心 被引量:1 2001年 一、供应商利益是政府采购法的重心 政府采购关涉的利益颇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采购关涉公共利益。政府是公众的代表,其职能是实施公共管理,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影响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其次,政府采购关涉供应商的利益。供应商是采购合同的竞争者,获得政府订单的供应商是交易风险和利润的承受者,采购合同授予是否公正以及合同条件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供应商的切身利益。最后,政府采购关涉采购需求机关(用户)的利益。采购需求机关是采购标的的直接消费者,采购标的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机关的要求,是衡量一个采购案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 盛杰民关键词:政府采购 救济机制 采购合同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 被引量:12 2005年 为了配合《反垄断法》的制定,本期特开辟《反垄断法》研究专题。 盛杰民关键词:《反垄断法》 中国反垄断的立法重点 被引量:12 2006年 由于各种市场主体的实际市场控制能力的不同,进行反竞争能力的活动也是不同的。而当前经济生活中比较突出的是两类主体,即公用企业与在华跨国公司。我们可以预见,在今后的竞争执法中,针对这两类主体的行为的规制将是一个重点与难点。 盛杰民关键词:反垄断 经济生活 类主体 争取政府订单——解读《政府采购法》 2003年 “面对数目巨大的政府采购,如何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法》设定的规则获得政府订单。 盛杰民关键词:《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监督 采购人 政府采购制度 救济机制 论对引人误解、误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禁止 1998年 盛杰民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为 知名商品 过错责任原则 损害赔偿责任 论对引人误解或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禁止 被引量:3 1997年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引人误解、误认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使众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已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公害”。由于引人误解、误认行为更具欺骗性,法律如何予以界定,如何予以制裁,都是一个新课题。 一、引人误解、误认行为的特征 引人误解、误认行为从本质上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 盛杰民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为 知名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过错责任原则 反垄断法价值理论的重构——以竞争价值为视角 被引量:41 2005年 我国法学界以经济学上的有效竞争理论诠释反垄断法上竞争的含义,视竞争为圭臬,将竞争作为反垄断法特有的法律价值和传递其他价值的手段的观点有失偏颇。竞争价值对反垄断法所要调整的经济现象并不具有完全的解释力。竞争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以及管制经济学都应当成为影响反垄断制度供给的理性认识;因此,有必要对反垄断法价值理论进行重构。 盛杰民 叶卫平关键词:管制经济学 交易费用经济学 有效竞争理论 反垄断法 法价值 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