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
- 作品数:57 被引量:269H指数:9
- 供职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宪法保障之缺失与完善被引量:5
- 2011年
- 从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程来看,国家非常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尊重、保护和实现。但现行宪法仍存在未将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确认为原则,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范围确认过窄,同时,对国家尊重、保护和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义务规定过少,也缺乏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进行有效救济的途径等。因此,需要将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确认为宪法原则,扩大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范围和国家尊重、保护和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义务范围,并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等。
- 胡伟秦守勤
-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宪法规范宪法保障
- 论网上政府采购安全的法律保障被引量:4
- 2007年
- 网上政府采购在我国各地已展开,但其安全性引人瞩目。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并未对网上政府采购安全予以充分的重视。网上政府采购所涉的安全问题甚为复杂,这源于该采购模式所具有的高技术性、无纸化、瞬时性等特点。完善网上政府采购立法是解决网上政府采购安全保障的必由之路。
- 胡伟程亚萍
- 关键词:网上政府采购法律保障
- 一类混合类型耗散非线性发展方程解的局部存在性
- 本文讨论了如下混合类型的非线性发展方程Cauchy问题解的局部存在性{ψ=-(1-α)ψ-θx+αψxx,θ=-(1-α)θ+γψx+2ψθx其中α和γ是正常数且满足α<1,γ<α(1-α).通过构造一个近似解序列,利用...
- 胡伟
- 关键词:非线性发展方程方程解局部存在性
- 文献传递
- 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基本逻辑被引量:3
- 2021年
-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进行法治化,首先要确保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法律范围内展开,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根本准则;其次要确保通过立法、司法及公民权利等法治手段控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权,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治本之策;最后要确保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中的违法主体实施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内在要求。由此构架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基础内容。
- 胡伟
- 关键词:政府教育服务法治化
-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被引量:1
- 2009年
- 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不仅妨害了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极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从法律上进行规制。这种法律规制的经济学基础是成本效益理论,伦理学基础是竞争道德理论,政府采购法基础是公平竞争基本原则,法理学基础是法律价值理论。
- 胡伟程亚萍
- 关键词:政府采购
- 维护和实现生态正义,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 生态正义是当代社会日渐凸现的重大伦理课题,也是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基础。要实现生态正义,必须实现人的价值观念、生态资源开发利用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 胡伟
- 关键词:生态正义环境友好型社会
- 文献传递
- 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法律规制:体系、模式与功能被引量:6
- 2017年
-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它强调资源配置与运用效率。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法律规制体系是由宪法规制、财政法规制、审计法规制和行政规章规制等构成的,它是以"过程+结果"为导向的规制模式。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法律规制功能在于维护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秩序、保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公平,以及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效率。
- 胡伟
- 关键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法律规制
-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之探讨被引量:15
- 2005年
- 完善的政府采购法有利于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预防和遏止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等。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存在适用范围狭窄,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疏漏,政府采购方式疏落,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粗疏,国内产业保护乏力等问题,需要以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建构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增强对政府采购方式的规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强化对国内产业的保护来完善《政府采购法》。
- 程亚萍胡伟
-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
- 维护和实现生态正义,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 生态正义是当代社会日渐凸现的重大伦理课题,也是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基础.要实现生态正义,必须实现人的价值观念、生态资源开发利用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 胡伟
- 关键词:生态正义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资源
- 文献传递
- 财政权之法理探究被引量:15
- 2011年
- 财政权在主体上与宪法主体相耦合,其行使是一种宪法权力行为,在实现程度上是对宪法财政调整机制有效性的一种测量,因此,财政权的形式表征是宪政法律秩序。财政权的内容实质既表现为宪法层面的契约性经济权力,也表现为行政法层面的行政性经济权力,还表现为经济法层面的调控性经济权力。财政权具有经济人权根源,国家对财政权的行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履行保障经济人权的宪法义务。财政权的真正主体应是全体人民,所以,经济人权是财政权的权源。
- 胡伟程亚萍
- 关键词:财政权经济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