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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雪凯

作品数:13 被引量:63H指数:5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艺术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1篇艺术

主题

  • 4篇侵权
  • 3篇第三方责任
  • 2篇中立
  • 2篇侵权责任
  • 2篇侵权责任法
  • 2篇权法
  • 2篇网络服务提供...
  • 2篇民法
  • 2篇技术中立
  • 2篇间接侵权
  • 2篇合同
  • 2篇合同法
  • 2篇法律
  • 2篇《侵权责任法...
  • 2篇《侵权责任法...
  • 2篇版权
  • 1篇德国民法
  • 1篇抵押
  • 1篇抵押物
  • 1篇抵押物转让

机构

  • 11篇西南政法大学
  • 3篇浙江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12篇谢雪凯
  • 3篇李伟
  • 1篇苑书涛
  • 1篇王洪

传媒

  • 1篇消费经济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科技管理研究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学术论坛
  • 1篇哈尔滨工业大...
  • 1篇重庆交通大学...
  • 1篇东方法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电影产业融资之困境与出路——以未来著作权质押为视角被引量:6
2015年
电影产业长久以来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其根源在于影视企业无法提供相应担保,故无法获得贷款;而在传统的电影融资模式中,著作权质押和票房收益权质押各有缺陷,无法适应现实需求。按照著作权取得规则,拍摄中的电影作品符合未来著作权的特征。从域外立法和我国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视角出发,未来作品著作权具有可让与性;同时,拍摄中的电影作品在本质上属于民法上的期待权,虽然立法并未承认期待权的概念,但比照在建工程抵押的操作模式,完全可以构建我国的期待权质押机制,以此解决电影产业融资困境。
谢雪凯
《合同法》视野下消费者保护及其实现路径——从民法本位迁移到效力制度重构被引量:2
2010年
消费者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缺乏与经营者讨价还价的能力。近几年,侵害消费者的事件频频发生。对于消费者保护的问题,目前经济法的保护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还需要来自合同法的保护,这是现代民法对实质正义追求的必然结果。《合同法》对消费者的保护途径主要通过合同效力方面加以实现。通过对现物要约、远程销售合同的效力直接予以法律调整,将有利于消费者的保护。
谢雪凯李伟
关键词:合同法消费者保护实质正义
英国不当得利法研究
现代文明国家,无论大陆法系成文法国家或英美法系判例法国家,均设有不当得利制度以解决无法律上原因之财产损益变动问题。然而,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仅以第92条1这“一个条文”试图将不当得利制度一网打尽,也称得上“世间少有...
谢雪凯
关键词:不当得利法律制度体系结构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和外延被引量:10
2010年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其含义的界定尚存欠缺。在区分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对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应界定为累积性知识。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外延上,应重视知识产权能力在企业能力构成中的作用,实际上知识产权能力已经成为企业能力的一种构成要素。另一方面,企业技术能力的本质也是知识,与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两者统一于企业能力体中。对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清晰认识有助于明确其在企业能力中的核心位置,进而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积极作用。
李伟谢雪凯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能力
网络服务商第三方责任之现代展开——立法演进、立法思想与理论基础被引量:17
2013年
ISP第三方责任起源于美国DMCA§512,现今各国或地区皆受其影响,我国亦不例外。但在立法演进上,我国法在ISP第三方责任上可分为三阶段。雏形期立法存在行政立法色彩浓厚、法规生命力有限和民事立法特征不强等弊端,以公法调整方式规则私权易忽视对被侵权人的民事救济;成形期立法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代表,但在调整范围上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具广泛适用性,但却为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参考对象;侵权责任法作为融合期立法之典范,以提高法律位阶、扩大调整范围、更新立法思想、平衡利益冲突为优势,在民事基本法领域确立调整网络服务提供者第三方责任的统一性规定。在立法思想上,技术中立是私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平衡器。在理论基础上,受大陆法立法传统之影响,第36条并未采纳间接侵权,而仍以共同侵权中的帮助侵权作为ISP第三方责任之现实基础。
王洪谢雪凯
关键词:立法演进技术中立间接侵权帮助侵权
商标间接侵权之制度辨明及其独立地位——写在中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稿颁布之初被引量:2
2013年
中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正式确立"商标间接侵权"制度,以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比较法上,美国"因伍德案"所确立的构成要素对认定商标间接侵权具有借鉴意义。但商标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制度存在主观要件、因果关系及诉讼方式的不同。在知识产权体系内部,商标间接侵权与版权、专利间接侵权制度除了调整对象不同外还存在数项显著区别,应予以区分。
谢雪凯
关键词:共同侵权版权间接侵权专利间接侵权
论合同法上的重大误解被引量:3
2010年
依据中国合同立法相关条文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但中国立法对于如何理解重大误解的内涵却缺乏明确规定。通过参照大陆法系各国民事立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认为中国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必须建立在严格区分错误和误解的基础之上,并且重大误解只能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用语,其内涵应界定为错误。在认定合同是否成立上,应适用解释优先于撤销规则,此基础上,还提出了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同时认为在法律后果中表意人只能依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不能变更合同。
李伟谢雪凯
关键词:重大误解撤销权合同法
审查义务:在线服务商主观过错之轴心——立法与判例的启示被引量:8
2013年
现有立法在OSP主观过错的问题上相互矛盾的规定不能给案件的解决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尽管京高法发[2010]166号与《征求意见稿》相继仿照DMCA确立"免除在线服务商审查义务"之条款,但学界缺乏对审查义务进行科学、系统的考量,造成立法论与解释论上对OSP是否承担过失侵权责任争论不休。以比较法视角分析中美两国的立法与判例,以法解释方法阐释审查义务的历史源流,有益于对OSP侵权问题的认知。在我国过错责任的框架下,审查义务与注意义务并无二致。"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应归入"应知"的范畴。
谢雪凯
关键词:审查义务注意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第三方责任理论与立法之再审视——以版权法与侵权法互动为视角被引量:20
2013年
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第三方责任制度从构建到发展,深受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512的影响。《侵权责任法》第36条作为第三方责任的法源,表现出以技术中立思想构成ISP制度基础的优势所在,其一定程度上达到私权利益与产业利益的平衡;第36条的责任机理与传统意义的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相去甚远,并未超越大陆法系帮助侵权理论的藩篱。从规范的解释论出发,《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法规范属性是归责要件而非免责事由,在归责原则上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本条所适用的民事权利应具有信息属性。通知规则作为请求权的表达方式,不具有司法裁判的执行力,取下措施应包含所有能阻止侵权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ISP第三方责任的主观过错上应坚持过失的归位,故知道应解释为明知与应知。
谢雪凯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第36条技术中立
《物权法》第191条:质疑和批判之间——以不动产抵押物转让为中心
2011年
近代大陆法系国家均对不动产抵押物的转让持肯定态度,其内在逻辑都是建立在承认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的基础上。我国《物权法》第191条否定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对抵押物的转让采取抵押权人同意主义,并且条文本身设计存在缺陷,使得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司法适用上造成较大困难,并严重损害受让人的利益等。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当承认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完善登记制度并为受让人设置多元对抗手段。
谢雪凯
关键词:抵押物转让《物权法》第191条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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