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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雅风

作品数:108 被引量:875H指数:18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更多>>
发文基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95篇期刊文章
  • 6篇会议论文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63篇文化科学
  • 37篇政治法律
  • 16篇经济管理
  • 3篇社会学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46篇教育
  • 24篇法律
  • 22篇教师
  • 15篇教育法
  • 15篇教育立法
  • 12篇公共性
  • 8篇行政
  • 8篇义务
  • 8篇教育惩戒
  • 7篇企业
  • 7篇教师法
  • 7篇合作创新
  • 7篇高校
  • 6篇义务教育
  • 6篇青少年
  • 5篇少年
  • 5篇聘任
  • 5篇法治
  • 4篇学前教育
  • 4篇知识

机构

  • 92篇北京师范大学
  • 13篇北京航空航天...
  • 5篇中国教育学会
  • 1篇江西师范大学
  • 1篇教育部
  • 1篇首都师范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北京市教育委...
  • 1篇中共中央企业...

作者

  • 103篇余雅风
  • 8篇郑晓齐
  • 3篇张竹筠
  • 3篇吴会会
  • 2篇劳凯声
  • 1篇张敏
  • 1篇杨健奎
  • 1篇茹国军
  • 1篇叶茂林
  • 1篇徐冬鸣
  • 1篇齐建立
  • 1篇叶茂林
  • 1篇蔡海龙

传媒

  • 14篇中国教育法制...
  • 6篇教育研究
  • 5篇北京师范大学...
  • 4篇中国教育学刊
  • 4篇教育学报
  • 3篇科技与管理
  • 3篇华南师范大学...
  • 3篇中国教师
  • 2篇辽宁教育
  • 2篇新华文摘
  • 2篇科学管理研究
  • 2篇比较教育研究
  • 2篇科技导报
  • 2篇新疆师范大学...
  • 2篇北京航空航天...
  • 2篇教育科学研究
  • 2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人民论坛
  • 1篇中国青年政治...
  • 1篇华东师范大学...

年份

  • 5篇2023
  • 7篇2022
  • 7篇2021
  • 7篇2020
  • 5篇2019
  • 3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6篇2015
  • 4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 5篇2011
  • 4篇2010
  • 7篇2009
  • 6篇2008
  • 5篇2007
  • 4篇2006
  • 4篇2005
  • 2篇2004
10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法律规制被引量:3
2010年
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具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当前公共教育体制改革中,普通高中教育中的高中教育经费及条件保障、入学与收费、文理分科与学业评价、高中教师的身份与聘任、高中学生的受教育权与惩戒等都是亟待立法规范的重点问题。作为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必须以公共性作为普通高中教育立法的基本价值,以《教育法》为依据,制定专门的普通高中教育部门法。针对我国普通高中教育需要规范的重点问题,设计相互协调、统一规范的包括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投入及保障制度、公平导向的高中招生制度、与素质教育及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评价制度、分类管理的教师聘任合同制度、政府资助为主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普通高中教育问责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
余雅风
关键词:普通高中教育法律规制法律制度
论学前教育立法的宗旨与原则被引量:11
2019年
从行政干预走向法律规制,学前教育科学立法不可或缺.公共性是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维护和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性是学前教育的立法宗旨.基于公共性的考虑,学前教育立法的原则包括:维护学前教育公益性,防止负的外部效应;维护学前教育公平性,保障儿童的基本消费;体现学前教育理性,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维护学前教育自由性,建立多样态、多层次、多阶段的学前教育机构体系;尊重两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差异性,促进公共性与自主性的协调.
余雅风吴会会
关键词: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立法
企业与大学的合作创新被引量:1
2003年
知识和科研对经济发展作用的增加,开始了大学的新使命:为经济发展服务。
余雅风杨健奎
关键词:企业合作创新知识创新高校政府职能技术创新
论公民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合理差别对待标准被引量:18
2008年
受教育权平等具有人权与公民权的双重属性,包括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受教育的待遇平等以及受教育权的平等法律救济。中国教育领域的"差别对待"现象,客观上形成了歧视,"无差别对待"并未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实质平等,"补偿平等"也面临困境。应从客观上是否存在需要差别对待的事实因素、差别对待的立法或政策手段与结果是否最大程度减少了"逆向歧视"两个方面,确立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合理的差别对待标准,以保证公民的受教育权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
余雅风
关键词:受教育权
公共性:学校制度变革的基本价值被引量:43
2005年
公共性作为现代教育最基本的特性,是学校制度形成的逻辑起点,应在学校制度中得到最明显的体现。公共性所表现出的合理性、公益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为学校制度分析提供了基本的价值维度。将公共性作为学校制度的基本价值有利于推动学校制度建立公共理念,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学校评估范式,有利于建立行为规则并保证学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证对学校制度性问题的认定合理有效。
余雅风
关键词:公共性社会利益
制定幼儿教师专业标准须关注的三个问题被引量:1
2011年
孩子“入园难”,更难的是入好园;幼儿园缺教师,更缺的是好教师。但,何为好?何为不好?不好、好与更好差多少?没有标准谁都难以明辨,甚至连教师自身也会迷茫。而定这个标准有那么急迫吗?答案无论在密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和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还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中都可见一斑。于是,国家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师国标)呼之欲出。而标准为什么而定?定什么?怎么定?面对城乡、区域、公办和民办的巨大差异,又怎么定得统一、合理、有效?为此,本刊邀请了教育法学、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专家、学者,以及一线幼儿园园长,进行了多视角透析。
余雅风
关键词: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幼师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
教育立法必须以教育的公共性为价值基础被引量:77
2005年
公共性是指教育所具有的既使社会受益 ,又使个人受益的责任和功效。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 ,公共性同时为教育立法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范式。然而 ,长期以来我国将教育的公共性理解为教育管理如何实现国家的教育目标 ,体现教育根本特征的公共性及其内在属性却并不为重视 ,从而使教育立法重权力与秩序 ,轻权利与自由 ,在价值上偏离了公共性的要求。在以引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教育改革过程中 ,我国教育立法显现出较大缺陷 ,不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受到冲击 ,社会公共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事业面临公共性危机。必须正确认识教育公共性的内涵和要求 ,并将其作为教育立法的基本目标价值 ,遵循合理性、公益性、公平性和公开性的要求 。
余雅风
关键词:公共性教育立法教育改革
论推进新时代家校协同育人的关键节点被引量:18
2021年
我国青少年中存在的许多心理健康问题,究其原因,都同家庭和学校合作不畅密切相关。家校协同育人落而不实是新时代青少年教育亟待破解的难题。问题的根源在于家校协同育人共识度不高、政策法规支撑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中小学班主任在家校协同育人中具有角色优势,应通过政策法规明确班主任在家校协同育人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其重要作用;对此,要更新观念,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主任、家庭的协同共育意识;要加强培训,提高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水平;要明确任务,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实效;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进家校协同育人高效有序开展。
任晶惠余雅风
关键词:班主任家庭教育
明晰主体职责,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2019年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发展,是特定主体的法定义务,国家对于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积极防治态度,有利于及时纠正相关主体的过度保护和放任问题。针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产生原因的复杂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公检法机关,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等特定主体需要依法履行义务。同时进行工读学校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工读学校作为强制矫治主体的保护、教育功能。
余雅风
论教育法律关系被引量:7
2022年
依法治国背景下,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系已取代了计划体制下单一的内部行政关系。从教育领域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出发,教育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基于教育投入与经费保障形成的行政给付法律关系;基于公立学校校长、教师聘任等形成的行政合同法律关系;基于对学校、教师、学生等的申请进行依法审查形成的行政许可法律关系;基于行政责任追究形成的行政处罚法律关系和行政处分法律关系;基于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等依法实行监督形成的行政监督法律关系等。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基于部分购买教育服务、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公立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等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基于学校教育、管理义务形成的教师和学生人身权保护法律关系;基于知识产权确认、管理、保护和行使等形成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等。未来,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调整应强化平等观念,赋予学校和教师应有的自主权、教育权,保障教育行政决策中公众的知情权,加强柔性执法;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协调更多的教育管理纠纷;正确认识政府与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法律关系,由政府替代承担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基于法律对教育领域调整范围的深入和扩大,政府及学者应思考和研究新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以法典化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和确立教育法律关系,推进教育法律体系的内部协调与完善。
余雅风姚真
关键词:教育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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