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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亮

作品数:7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建筑科学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3篇欧盟
  • 2篇环保
  • 1篇行政
  • 1篇行政垄断
  • 1篇一人公司
  • 1篇知情
  • 1篇知情权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海关...
  • 1篇执法
  • 1篇商业方法专利
  • 1篇双绿指令
  • 1篇罪行
  • 1篇垄断
  • 1篇垄断法
  • 1篇环保执法
  • 1篇环境保护
  • 1篇环境立法
  • 1篇环境执法
  • 1篇规制

机构

  • 7篇浙江林学院
  • 2篇浙江工商大学

作者

  • 7篇张永亮
  • 1篇陈旭楠
  • 1篇郭林将
  • 1篇徐金锋

传媒

  • 2篇生态经济
  • 1篇行政与法
  • 1篇商场现代化
  • 1篇学术界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理论界

年份

  • 1篇2009
  • 5篇2008
  • 1篇2007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浅析我国《反垄断法》应规制的重点
2007年
世界上各国的反垄断立法,都有其规制的重点,并各有特点。我国的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应该与我国的国情、现状相适应。就目前而言,应该将重点放在两个方面,即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和规制外国垄断企业在中国滥用经济优势方面。
张永亮陈旭楠
关键词:垄断反垄断法行政垄断
欧盟环保“双绿指令”及其启示被引量:2
2008年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环保压力,因此环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对进口商品实施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已成为大势所趋。欧盟的"双绿指令"正是在此背景下诞生和实施的,是欧盟环境保护理念和贸易保护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介绍了欧盟"双绿指令"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作出评析,重点提出了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
张永亮郭林将
关键词:双绿指令环境保护环境立法
欧盟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模式与启示被引量:4
2008年
历史上各国都将商业方法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予专利保护。随着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彻底废除了"商业方法除外"原则,只要发明具有实用性即可专利。与美国不同,欧盟在承认商业方法专利性的同时,仍强调发明的技术性,只有具备"技术特征",作出"技术贡献"的发明方授予专利。根据我国的专利传统和产业发展水平,一方面应借鉴欧盟坚持"技术特征"的资格要件,另一方面以发明整体"非显而易见性"作为创造性标准,以维护国家利益。
郭林将张永亮
关键词:商业方法专利
暴光制度——欧盟环保执法新模式评析被引量:2
2009年
文章着重阐述了欧盟环保执法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有效的监管工具:即在依赖信息披露制度基础上,"暴光"主体的违反环境相关法律的纪录。首先,分析了欧盟当前环保执法所面临的困难;其次,讨论了暴光制度作为环保政策工具在实践中的有效性,以及欧盟在一些领域里是如何使用这一措施的;最后,得出结论,欧盟应该把暴光制度作为一项执法战略,因为它是提高欧盟成员国共同遵守欧盟环境法律的一个有效方法。
张永亮
关键词:知情权环境执法
商业方法软件专利创造性标准的模式与启示被引量:2
2008年
目前世界上各主要专利实体均已承认了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性,关注的重点已转为商业方法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美国对于商业方法发明采用了创造性"分部"审查标准,只要商业方法部分或技术部分其中之一非显而易见即符合创造性要求。欧盟要求发明的技术部分必须实现"技术贡献"。日本则采用了创造性"整体"审查标准,要求发明整体非显而易见。我国对于商业方法发明的创造性表述方式及其审查标准不尽合理,实践运行效果也不理想。因此,我国商业方法发明的"创造性"要求应采用国际通行的"非显而易见性"表述方式,并借鉴组合发明的本质特征和日本的有益经验,采用创造性"整体"审查标准。
郭林将张永亮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及完善被引量:4
2008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用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跨国交易进行规制,目的在于将侵权货物阻止在海关边境外,不让其进入一国或一单独关税区的商业流通,以免破坏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我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但在具体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方面,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本文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对其不足进行探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完善措施。
张永亮徐金锋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一人公司犯罪问题研究
2008年
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做了明确规定,这一方面适应了世界公司法发展的潮流,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一人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刑法中的犯罪主体理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解决一人公司在刑法上属于自然人主体还是单位主体。分析一人公司犯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时,不但要考虑犯罪主体的相关理论,还必须分析其主观罪过。
张永亮马群英
关键词:一人公司犯罪行为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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