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栋
- 作品数:43 被引量:83H指数:5
- 供职机构:山东农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理学自然科学总论更多>>
- 行政裁决行为探析——兼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可能性
- 2003年
- 汪栋
- 关键词:行政裁决行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法律行为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救济
- 法学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探索与研究
- 2009年
- 论述了法学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主要内容、实施效果,以及所表现出的主要特色。
- 李春华王敏付中强汪栋董文晶
-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 村民自治制度的宪政之维
- 2008年
- 中国的宪政转型是传统社会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复杂过程,村民自治制度是这一过程的产物。市场经济、村民自治和宪政三者的价值并非互不通约,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目标是将它们构成一个整体。村民自治制度依托于市场经济,从市场经济所推进的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进程中产生,以宪政作为终极价值鹄的。
- 汪栋武玮厚
- 关键词:市场经济村民自治宪政
- 严复立宪国概念考绎
- 2009年
- 严复创立的社会进化论意义上的立宪国概念,由"社会有机体"、"民权"和"力"三个要素构成,"民"的要素作为分别立宪国与专制国的标准,似乎与自由主义宪政之间存在某些关联。严复提出要限制君权,并非旨在对国家权力实行宪法限制,而是为了容纳"民权",依靠民的力量实现国家的富强。
- 汪栋武玮厚
- 关键词:社会有机体
- 村干部的角色扮演与报酬结构分析——以山东省L市S村为例
- 2017年
- 村干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当家人,负责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反映村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同时,村干部也是政府在本村的代理人,负责办理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作为中介联系着政府和村民。关于村干部的角色定位,学界观点各异。村干部承担一定的职责,相应地获取一定的报酬。村干部报酬来源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政府财政补助。而在现实中,村干部的报酬结构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探讨,从报酬角度分析村干部扮演的角色,明确村干部的定位,同时提出完善村干部报酬的建议。
- 侯广红汪栋
- 关键词:村干部报酬结构代理人当家人
- 我国城乡规划地方立法问题研究
- 2017年
- 我国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城乡规划法》以来,各地纷纷依照《城乡规划法》制定城乡规划地方法规,特别是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将城乡规划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之后,制定城乡规划地方法规的城市日渐增多。通过对城乡规划地方立法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受立法体制、城乡二元结构、立法专业化水平、公众参与意识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规划地方立法仍存在缺乏地方特色、可操作性不强、部门利益倾向、行政机关主导立法等诸多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了更新立法观念、提升立法质量、改进各主体诉求表达方式、构建立法配套程序等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城乡规划地方立法提供参考。
- 侯广红汪栋
- 关键词:城乡规划
- 重返利维坦:现代法治的形式与实质——施米特对自由主义法治的批判
- 2013年
- 施米特断言自由主义法治是自相矛盾的概念,自由主义应当为法律提供实质性价值,但是自由主义对多元价值的中立态度,使它实际上不能做到这一点。由于自由主义否定人的政治本性,将政治非政治化,作为实证主义概念天国的法治也就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现代政治和法律不能纯粹基于理性和形式,更须重视激情与价值。因此,重返利维坦,意味着国家与法律秩序必须尊崇和平与基本权利价值,重视公民教育,唤起公民内心的忠诚与认同。霍布斯同时推动了现代社会的祛魅和复魅的进程,利维坦既是理性的国家机器,更是令人恐惧的巨兽。遗憾的是施米特没有真正地回归霍布斯,虽然他重新发现了利维坦的意义。
- 汪栋
- 关键词:利维坦法治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中外比较被引量:4
- 2007年
- 自1982年创建行政诉讼制度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但随着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进步,要求我们突破原有的范围做出实质性的扩大。为此,有必要借鉴世界上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成熟做法,完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推进我国行政法治。
- 汪栋沈盼盼
- 关键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
- 公民科学是霍布斯的机械唯物论体系的一部分,他的《论公民》,以及论证更为严密的《利维坦》,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圣经”。这些无与伦比的著述所蕴含的宪法原理构成现代政治的基础,因而与霍布斯自己的时代相比,今天的世界与他更相宜。 ...
- 汪栋
- 关键词:公民科学自然权利宪政
- 司法审查制度的政治功能刍议
- 2010年
- 司法审查制度秉承其沟通理性的特质,具有化解政治与社会矛盾的功能。从传统的个案裁判到通过个案以确立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法院对公共政策产生愈来愈重要的影响。法院由能动主义走向克制主义,是司法审查制度日渐成熟的过程,也是对司法权中立消极本性的回归。司法权只要恪守其审慎的本性,切中社会变迁之脉搏,就能够消除或抑制社会转型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结构性骚动,实现为和谐的社会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政治正义。
- 武玮厚汪栋
- 关键词:司法审查司法能动司法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