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静遐
- 作品数:11 被引量:173H指数:6
-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法研讨会综述被引量:2
- 2000年
- 1999年10月15日至16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隆重召开。会议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地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的6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来自美国康州大学法学院的Roberts Googins教授。
- 石静遐
- 关键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法
- 中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结合GATS的若干分析被引量:23
- 1997年
- 中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结合GATS的若干分析石静遐本文结合《服务贸易总协议》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探讨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所面临的几个核心法律问题。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作者分析了有条件的与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之争,认为...
- 石静遐
- 关键词: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服务贸易缔约方中国服务业法律问题
- 破产域外效力的比较分析被引量:15
- 1995年
-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特别是二战后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许多破产案件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已不再局限于一国境内,债权人、债务人或破产财产往往位于不同的国家,这种含有国际因素的或涉外因素的破产,称为国际破产。近些年来,在由国际破产所引起的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中,破产的域外效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当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时,能否将其位于别国的破产财产归入破产财团(bankruptcy hotchpot),进行集中管理。
- 石静遐
- 关键词:地域性原则债权人利益破产法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国际破产
- 我国破产程序域外效力的实例分析——评香港高等法院对“广信”破产程序的承认被引量:24
- 2002年
- 破产域外效力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于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近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的一个判决承认了广信破产程序在香港的效力。本案是我国法院开始的破产程序第一次正式得到境外法院的承认 ,对于管辖权。
- 石静遐
- 关键词:破产程序域外效力
- GATS与我国金融国际化
- 1994年
- 乌拉圭回合草签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反映了世界正在向服务业倾斜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入关”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GATS有关金融服务的基本规定,为适应金融国际化要求,我国应加快金融服务业的国内立法;逐步使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积极建立我国的海外金融市场;增加我国金融服务业的透明度;利用GATS有关条款对我国金融服务业中某些落后方面进行保护。
- 石静遐
- 关键词:金融国际化
- 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几个法律问题——兼谈中国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被引量:5
- 2000年
- GATS框架下的电讯自由化和WTO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 ,将日益增加世界范围内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这使中国还十分幼稚的电讯服务业面临着既要开放自己的市场 ,又要提高经济效益以发展自我的巨大压力。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深入研究GATS和WTO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中的基本规则 ,特别是MFN原则、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等 。
- 石静遐袁泉
- 关键词: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
- 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探讨被引量:59
- 1998年
- 在集团公司破产的情况下,为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让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在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是判定这种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本文探讨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例如揭开面纱的理由、揭开面纱理论在破产实践中的运用,包括其产生的背景、历史发展及未来可能的趋向等,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针对揭开面纱理论对中国相关立法,包括公司法。
- 石静遐
- 关键词:破产揭开公司面纱
- 在法学院引入案例教学法的若干思考被引量:5
- 2000年
- 在当前的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中,案例教学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从探讨传统讲授法的缺陷及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入手,着重分析了两种教学方法的适当结合、案例教学中的案例选择、教师作用的重新定位及课堂组织等问题。
- 石静遐
-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法
- 涉外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被引量:12
- 1996年
-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日益扩大,所遇到的涉外破产案件也明显增多。在比较分析若干国家的涉外破产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有关涉外破产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无疑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涉外破产中,需要对债权人实行特殊的保护与救济,应防范债务人实施欺诈性转让和不公平的优先清偿,应将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时的求偿列入从属地位,必要时应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在破产域外效力问题上,宜突破严格的地域性原则,采取有限制的普遍性原则;在承认外国和解时,应着重考虑外国和解的目标、和解进行地及本国债权人的参与状况等因素。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破产法应设专章就涉外破产问题作出规定,并应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
- 余劲松石静遐
- 关键词:债权人利益债务人法律问题美国破产法地域性原则破产案件
- 中国的跨界破产法:现状、问题及发展被引量:54
- 2002年
- 在研究中国破产法的现状(集中在有关跨界破产的立法空白及不成熟的司法实践)和引起广泛关注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的基础上,作者根据国际上的最新发展,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界破产示范法和欧盟破产程序规则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对中国的跨界破产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在普遍性原则与地域性原则的基础问题上,应当采取较为开放的态度,并应设计具体的制度去支持;在管辖权方面,既要维护中国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适当的管辖权自限;最后,应注意加强跨界破产案件中的国际合作,对外国破产程序给予适当的承认与协助。
- 石静遐
- 关键词:破产法破产程序管辖权国际贸易法破产案件破产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