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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文静

作品数:14 被引量:58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期刊文章
  • 3篇会议论文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6篇法律
  • 5篇性骚扰
  • 5篇骚扰
  • 4篇占有改定
  • 3篇物权
  • 3篇民法
  • 3篇雇主责任
  • 2篇权法
  • 2篇物权法
  • 2篇效力
  • 2篇民法典
  • 2篇法典
  • 2篇法律适用
  • 2篇高校
  • 1篇性别歧视
  • 1篇有效规制
  • 1篇制度规制
  • 1篇制度漏洞
  • 1篇中国高校
  • 1篇人身

机构

  • 12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天津医科大学

作者

  • 12篇靳文静
  • 1篇强美英

传媒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中华女子学院...
  • 1篇法律适用
  • 1篇北方法学
  • 1篇中国法学教育...
  • 1篇21世纪中国...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9
  • 2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 2篇2006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我国占有改定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路径
占有改定作为观念交付最典型的的一种方式,欠缺动产物权变动的外在表象,不符合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导致第三人无从判断物权实际变动的状况.为了保护动产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需要通过特别规定对占有改定的法律效...
靳文静
关键词:物权法善意第三人法律效力
我国高校性骚扰的特征和原因被引量:4
2019年
为了防范高校性骚扰,教育部于2014年颁布管理规定,将禁止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纳入师德管理规范,对违反规定者进行严厉处罚。但是高校性骚扰现象并没有随着该规定的实施得到有效遏制,近几年来反而愈演愈烈。本研究根据文件颁布后的相关调查报告和资料,对我国高校性骚扰的特征进行概括,将高校性骚扰发生的原因归纳为内部防范制度缺失、外部制度存在漏洞、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薄弱,以及受我国性耻辱文化传统和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等四个方面,以期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一些思路。
靳文静
占有改定制度在大陆法系民法中的形成和发展--兼论我国占有改定的适用
占有改定作为因当事人合意引起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方式,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得到广泛的确认.但是,各国关于占有改定制度无论在体系安排上还是在制度的具体设计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各国民法对交付与公示的关...
靳文静
关键词: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雇主责任归责原则探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
雇主责任即雇主的民事责任,是指雇员(employee)就执行雇主(employer)交付的工作因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由雇主负担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通常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雇主为雇员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二是指...
靳文静
关键词:雇主责任归责原则雇佣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
文献传递
占有改定取得的物权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兼评我国《物权法》第27条的法律适用被引量:3
2015年
占有改定作为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方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移转和相关风险负担一并移转的法律后果。但是,占有改定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方式欠缺动产物权变动的外在表现方式,第三人无从知晓物权的变动状况,此时若出让人复将该物出让给善意第三人,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发生争议,原权利人能否以自己取得的物权具有排他性而主张对抗善意第三人?由于我国《物权法》没有对占有改定的法律效力做出特别规定,如果按照一般逻辑适用《物权法》关于"交付"的有关规则,将会导致其结果与善意取得、公示公信原则等制度发生冲突、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本文结合占有改定的制度价值和体系设计的基础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从理论和法律逻辑等方面论证了占有改定取得的物权在公示和公信力上的欠缺理由,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物权法》第27条的适用和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靳文静
关键词:占有改定交付公示效力
性骚扰的侵权责任
靳文静
关键词:性骚扰性别歧视人格权雇主责任
文献传递
论我国性骚扰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被引量:3
2007年
性骚扰问题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是防范性骚扰的最有效手段。美国对性骚扰法律制度规制最为完备,它通过相关的法律规范、各级法院的判决、执行机构的推动以及敦促雇主采取有效防范等各项措施,建构了完善的性骚扰防治法律制度。这些制度运行的结果“不仅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而且使得受害人勇于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且由此又促成了整个制度朝着更健全的方向发展”。
靳文静强美英
关键词:性骚扰法律问题有效规制制度规制法律规范
性骚扰法律概念的比较探析被引量:26
2008年
靳文静
关键词:法律概念性骚扰《妇女权益保障法》文化传统法律比较法律属性
民法课程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思路——以中国政法大学的民法课程体系为例被引量:2
2017年
民法课程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中课程数量、课时总量和学分总数最大的学科。民法学科以严密的概念为核心所建立起来的法律逻辑和法律体系是跨越具体教学方式而贯彻其内的实质的,这一点在大陆法系学者和英美法系的学者中早已达成了共识。中国政法大学目前构建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课程体系并存的教学模式,满足了学生学习方式多元化的需求,通过对两种不同的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探讨和完善,使两种课程体系更加协调和科学,达到彼此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良好教学效果,促进民法学科的课程体系改革,进而推动法学的其他学科课程体系的改进和完善。
靳文静
关键词:民法学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教学模式
我国雇主责任主体制度的缺陷和完善之路径——兼评雇主责任、帮工责任和法人责任之关系被引量:6
200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雇主责任、帮工责任和法人责任分别规定,各自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这样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则产生了冲突和矛盾,造成劳动者或者雇员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受害人寻求救济时陷入法律适用上的困境的问题。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在确定雇主责任时,遵循雇主责任的法理,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注意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体系化协调,将现行的雇主责任、帮工责任和法人责任合并规定,统一适用雇主自己责任,排除雇主和雇员共同责任的法律规则的适用。
靳文静
关键词:雇主责任法人责任转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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