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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琴

作品数:8 被引量:7H指数:2
供职机构:鲁东大学资产处更多>>
发文基金: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经济管理
  • 4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票据
  • 3篇法律
  • 2篇条款
  • 2篇投标
  • 2篇投标文件
  • 2篇票据变造
  • 2篇合同
  • 2篇合同条款
  • 2篇法律责任
  • 2篇变造
  • 1篇招标投标
  • 1篇招标投标管理
  • 1篇招标投标管理...
  • 1篇征管
  • 1篇政府
  • 1篇政府采购
  • 1篇政府采购范围
  • 1篇收入征管
  • 1篇税收
  • 1篇投标管理

机构

  • 8篇鲁东大学
  • 1篇烟台职业学院

作者

  • 8篇杨淑琴
  • 3篇山文岑
  • 1篇陈杰

传媒

  • 2篇集团经济研究
  • 1篇商场现代化
  • 1篇喀什师范学院...
  • 1篇图书馆工作与...
  • 1篇达县师范高等...
  • 1篇郑州航空工业...
  • 1篇鲁东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3
  • 1篇2007
  • 3篇2006
  • 2篇2005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谈谈招标文件的编制被引量:4
2006年
杨淑琴
关键词:政府采购范围投标文件
科技查新合同的基本法律问题探讨
2015年
科技查新合同存在着称谓混乱、合同书与委托书不分、合同性质不明确、条款不统一、不全面、权利义务不明确、部分条款内容对委托方不公平等问题。对此,应明确科技查新合同属于技术咨询合同性质,统一合同名称,完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杨淑琴山文岑
关键词:合同性质合同条款科技查新站查新用户
浅析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2006年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格式条款、标准合同,一般合同条款、附合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格式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在交易相对人签字之前,业已存在预先拟定好了的合同文本,而一经对方签字,合同即告成立,此间提供格式合同的当事人通常不允许对方对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只希望并要求其“签字画押”。
杨淑琴
关键词:格式合同规制合同条款交易相对人标准合同合同文本
试析投标活动中导致无效投标的原因
2006年
无效投标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招标评标小组初审认定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对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失去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权利,该投标行为无效的情形。就其特征讲:其一,投标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投标文件不能作出实质性反应;其二,投标的法律效果是无效,投标人丧失该次投标的权利。关于“无效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解释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也就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出现了法定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状况,则将该投标人的投标认定为无效投标。从实际工作看“无效投标”适应的情况有以下方面: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杨淑琴
关键词:投标活动无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投标资格
试析票据变造的风险责任负担
2005年
票据变造时,票据变造人、被变造人、变造后签章人以及不能辨别其签章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的签章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票据持票人、付款人、变造后的签章人都有负担风险的可能性,而付款人的风险责任分担应采纳公平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
杨淑琴
关键词:票据变造法律责任
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与规范被引量:2
2013年
从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内涵入手,深入剖析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并从现代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和财政法治的视角,提出一系列规制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举措,如树立财政宪政理念,确立民主、法治、公平、公开原则及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制非税收入征管的具体法律法规和制度等。
山文岑杨淑琴陈杰
关键词:非税收入税收征管法治
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划分与风险责任负担被引量:1
2005年
票据变造时,票据变造人、被变造人、变造后签章人以及不能辨别其签章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的签章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票据持票人、付款人、变造后的签章人都有负担风险责任的可能性,而付款人的风险责任分担上应采取公平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
杨淑琴
关键词:票据变造法律责任
试析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
2007年
本文认为票据保证人责任具有从属性、独立性、连带性等特性,且独立性优于从属性。票据保证人的自有抗辩权包括对物抗辩权和对人抗辩权。票据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对物抗辩权的援引,仅存在于得由被保证人主张的对物抗辩的部分情节。票据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对人抗辩权的援引,应采用票据保证人责任独立性为主从属性为附的原则。
山文岑杨淑琴
关键词:持票人抗辩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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