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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水杰

作品数:24 被引量:135H指数:9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建筑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1篇历史地理
  • 4篇政治法律
  • 1篇建筑科学

主题

  • 7篇行政
  • 5篇秦汉
  • 3篇里耶
  • 3篇里耶秦简
  • 3篇简牍
  • 3篇汉初
  • 2篇东汉
  • 2篇职官
  • 2篇属吏
  • 2篇逃亡
  • 2篇秦汉时期
  • 2篇西汉
  • 2篇县丞
  • 2篇汉代
  • 1篇地方行政
  • 1篇帝后
  • 1篇行政工作
  • 1篇行政体制
  • 1篇行政系统
  • 1篇行政研究

机构

  • 14篇湖南师范大学
  • 7篇湘潭大学
  • 3篇北京大学

作者

  • 24篇邹水杰
  • 1篇岳庆平

传媒

  • 4篇南都学坛(南...
  • 3篇中国史研究
  • 3篇湖南师范大学...
  • 2篇史学月刊
  • 1篇文献
  • 1篇中国史研究动...
  • 1篇北京大学学报...
  • 1篇历史研究
  • 1篇社会科学
  • 1篇咸阳师范学院...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 1篇北大史学
  • 1篇鲁东大学学报...
  • 1篇历史评论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2篇2020
  • 1篇2019
  • 4篇2017
  • 3篇2014
  • 1篇2012
  • 1篇2011
  • 3篇2007
  • 3篇2006
  • 3篇2004
  • 1篇2003
2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简牍所见秦汉县禄秩等级演变考被引量:1
2007年
本文通过对秦汉县禄秩等级的动态考察得出:秦代县为千石至六百石的秩级,当时可能不存在大县与小县的划分,也不存在以"县长"称呼县长官的情况;西汉初期县的秩级向下延伸至三百石,且以六百石为界,明确区分为大、小两等,分别以"县令"和"县长"称呼其长官。西汉初期设立的低秩县打破了商鞅以来县的禄秩框架,而直接将乡邑聚升格为县(特别是封为侯国)的做法,使得西汉中后期县的数量大幅度增加。随着时代的演进,地方郡县的地位都有所下降。但从县数量的增加和县令长的迁转都可以看出,县秩级的下调并不表示县在地方行政中地位的下降。
邹水杰
关键词:西汉初期地方行政汉简《商君书》
两汉县行政研究
本文在广泛占有文献和考古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历史学的方法,同时借用社会学、行政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两汉时期县行政运作之动态变化的把握,力求揭示两汉社会政治整体的、真实的面貌。本文首先对县的秩等、县寺官署建筑格局和县政府吏员...
邹水杰
关键词:两汉时期
里耶秦简“敢告某主”文书格式再考被引量:6
2014年
里耶秦简所见平行文书中的"某敢告某主……敢告主"格式,与上行文书的"某敢言之……敢言之"格式一样,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习语;而下行文书用语有"告某啬夫""告某主""告某官"和"谓某啬夫""下某官"等多种格式并存。从秦代官文书的复杂格式也可以窥见秦代文吏政治的一面。
邹水杰
关键词:里耶秦简
秦代属邦与民族地区的郡县化被引量:18
2020年
属邦是秦针对境内少数民族设置的管理机构,在秦统一六国前具有中央与地方双重属性,管理归服的“臣邦”和有蛮夷聚居的“道”;统一后,属邦与内史、郡平级,主要在陇西地区辖有县、道,管辖界内蛮夷和秦人。秦统一前,在属邦之下由“臣邦君长”统辖“臣邦人”,袭用原有的统治方式;统一后,相应称谓变为“蛮夷君长”和“蛮夷”。秦始皇三十三年之后,境内蛮夷全部划归郡下之道,由国家官吏行使管理职责,基本实现了郡县一元化。道中蛮夷本有缴纳賨钱即免徭赋的政策,但随着时间演进,蛮夷被征发屯戍,实际上同于编户,故徼内蛮夷的编户化也逐渐达成。
邹水杰
关键词:蛮夷
三老与汉代基层政治格局之演变被引量:3
2011年
西汉初期设县、乡三老为民师,行教化,在地方政治中建立行政与教化的二元格局,从而在统一的汉法中建立礼俗的脉脉温情,达到稳定地方秩序的功效。昭、宣以后,儒生官吏渐能承担起教化之责,三老逐渐吏化,地方行政一元化趋势渐显,二元格局逐渐解体。但作为汉初长者政治的孑遗,三老并不适应官僚制科层化的发展,因此吏化不可能完全。至东汉,地方小吏中儒生增多,使得教化完全能够由行政系统独力承担,三老教化之职渐由小吏取代,行政一元化格局最终形成。但终东汉之世,三老一直在基层政治中存在,不过职权已经虚化。
邹水杰
关键词:三老一元化
再论秦简中的田啬夫及其属吏被引量:10
2014年
秦及汉初简牍文献中出现的田吏是县下属吏,在县廷和乡里均有设置。县廷设有田啬夫、田佐,有时也称都田啬夫和都田佐;各离乡设有田部佐和田部史;里中设有田典。这样就形成了纵贯县、乡、里的田系统吏员,管理与百姓田地、田作相关的事务。乡里中田吏的设置,使得秦及汉初乡里行政建置具有了真正的多样性。但随着官僚行政系统的发展和完善,田啬夫逐渐过渡为县廷之曹掾,设于乡里的田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邹水杰
里耶简牍所见秦代县廷官吏设置被引量:6
2007年
从里耶秦简可以看出,秦代县与县下各级部门小吏之长官皆可称“守”,以表示“长官”之义。同时,“令”和“啬夫”,是当时并存的行政长官称号。就县佐官而言,里耶秦简中的“守丞”出现非常频繁,似不能简单以“试守”来解释;秦代县尉有置吏权,且无需征得县丞的同意。另外,秦代县下小吏的设置异常复杂,且职权划分不很明确,反映出秦代县廷小吏行政职能不太分化、县行政科层化程度不太高的状况。
邹水杰
关键词:里耶秦简
秦代县行政主官称谓考被引量:10
2006年
有关秦代的传世和出土资料显示,秦代县行政主官称谓有三种:令、啬夫和守。秦时期只有县令而未有县长;啬夫也是县主官的一种称谓;守则是从新近出土的里耶秦简、张家山汉简以及早先出土的部分铜器铭文中考证得出的。到了汉代就基本固着在县令长一个称谓上。县主官称谓的不统一,反映了秦代郡县制初创时期中央统县和郡统县并存的实际状况,也展现了郡县地方组织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
邹水杰
“郡县治,天下安”
2020年
郡县制是中央集权发展的产物,是大一统国家基本的行政制度,郡县制的良性运转及作为补充的羁縻、分封等制度的灵活运用,有力地促进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从秦朝开始,中国进入了中央集权时代,时称“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
邹水杰
关键词:郡县制中央集权羁縻秦朝分封
秦简“有秩”新证被引量:17
2017年
根据里耶秦简"迁陵吏志"的记载,可以考证出秦代迁陵县属"十官"为司空、少内、仓官、田官、尉官、畜官、船官、都乡、启陵乡和贰春乡,乡啬夫为官啬夫之一种。在将迁陵县行政文书与张家山汉简《秩律》比对后发现,县属各官啬夫的禄秩等级均为有秩,迟至汉初还不存在有秩啬夫与斗食啬夫的秩级差别。且岳麓秦简《置吏律》明确规定,不管是县属有秩吏,还是小佐无秩者,均可由县道任除,这与"有秩郡所署"的汉代制度有异。秦代县吏的设置,在西汉后期的居延汉简、尹湾汉简中体现出较大的变化,并最终在东汉中后期定型为县廷设诸曹掾史、乡设啬夫(有秩)的格局。
邹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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